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健康生活》 > 2006年第2期
编号:11266940
经营者对手机的哪些部件实行“三包”?期限分别是多长?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健康生活》 2006年第2期
     编辑同志:

    最近,我在一手机店购买配有外接有线耳机的手机一部,所配的外接有线耳机无法正常接听,我找到手机商店,要求更换耳机,被拒绝。于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外接有线耳机的“三包”期和手机本身的“三包”期不一样,因此,没有接受我的投诉。请问:按有关规定经营者对手机的哪些部件实行“三包”?期限分别是多长?

    陆地先

    陆地先读者:

    所谓“三包”是指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对商品所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652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