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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版“药神”的命运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月8日 新民晚报 2020.01.08
     宋宁华

    2020年的阳光照射进来,折射着生活点点滴滴的变化。对于“上海药神”郭桥而言,经历了两年的铁窗生涯后,终于重见阳光。

    电影《我不是药神》中,电影主角原来是经营印度神油店的小老板,后来应病人所需,从印度非法进口平价特效药,被誉为“药神”,因此陷入了牢狱之灾。一年多后,被称为“上海药神”的案件被告人,命运发生奇妙的反转。

    郭桥是上海美华丁香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采购、销售和接种未经国家批准进口、未经依法检验的1.3万支疫苗被抓。按照我国原来的《药品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该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按假药论处。一审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决美华门诊部罚金1200万元,郭桥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200万元。

    但在《我不是药神》播出后不久,长春长生疫苗事件被曝光。进口真疫苗因为没有批文定性为假药,国产假疫苗却顶着合法的外衣肆意造假。一时间,真真假假,孰是孰非,舆论哗然。

    2019年12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正式实施。根据新法,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不再被列为假药,郭桥案得以反转。不久前,在上海市三中院,二审不再适用销售假药罪名,变更为走私罪名,刑罚大大减轻,改判美华门诊部处罚金20万元,郭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5万元。扣除羁押期,今年1月4日,郭桥刑满释放,终于和正常人一样沐浴在新年的阳光里。

    和普通案件相比,改判案件总是别有一番意味,可以说是把司法晒在阳光下的“纠偏”。当年因孙志刚案,我国终结了收容遣送制度。虽然此次改判并不表示“上海药神”无罪,但法律根据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偏,调整罪名和刑罚,成为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源动力。“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从某种角度而言,敢于“纠偏”也是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信力的很好方式。,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