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医学科学报》 > 2016.06.22
编号:138388
0~6岁儿童超重肥胖筛查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16年6月22日 医学科学报 2016.06.22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儿童保健部 王硕 王惠珊

    1 肥胖为疾病状态

    世界卫生组织(WHO)把肥胖定义为“可损害健康的异常或过量脂肪累积”。在2013年6月的美国医学会(AMA)年会上,与会代表以276票对181票通过了一项决议,将肥胖认定为疾病状态,建议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以促进肥胖的治疗和预防。儿童期肥胖是许多成年期疾病的早期征兆或高危因素,不仅严重影响生理机能发展和体质健康,也对儿童青少年的智商和心理发育有巨大的不良影响。

    《中国0~6岁儿童营养发展报告》(2012年原卫生部发布)显示,2010年城市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的超重和肥胖发生率分别达到8.5%和6.5%。肥胖已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不仅城市地区儿童超重和肥胖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地区儿童超重和肥胖问题也逐渐显现。

    随着未来可预见的儿童超重肥胖率持续升高,亟需出台专门的干预和治疗指南,对儿童肥胖个体和群体的筛查、监测、预防、治疗和管理给予科学指导,以尽早遏制超重肥胖带来的健康危害和公共卫生负担。

    2 0~6岁儿童肥胖的筛查管理

    0~6岁儿童的超重肥胖筛查标准目前还不统一。虽然各筛查标准相对有宽有严,但基本原则都是为及时筛查出超重肥胖或存在超重肥胖倾向的儿童,以尽早开展针对性的干预指导。原卫生部制定的《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卫妇社发〔2009〕235号、卫办妇社发〔2012〕49号、卫办妇社发〔2013〕26号)是为指导卫生部门规范开展0~6岁儿童的基本保健服务,促进儿童生理和心理健康发育成长,重点关注儿童超重和肥胖的一级、二级预防。因此该规范的评估分度标准设定为,超重:体重/身长(身高)≥M+1SD,或体质指数/年龄(BMI/年龄)≥M+1SD;肥胖:体重/身长(身高)≥M+2SD,或BMI/年龄≥M+2SD。

    《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还要求,儿童健康检查在婴儿期至少要进行4次,1~3岁每年至少进行2次,3岁以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对健康检查筛查出的超重和肥胖儿童,采用体重/身长(身高)曲线图进行生长监测。对有危险因素的肥胖儿童在常规健康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监测体重,酌情进行相关辅助检查,并根据年龄段进行相应的干预指导。对怀疑有病理性因素、存在合并症或经过干预肥胖程度持续增加的肥胖儿童,转诊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或专科门诊进一步诊治。

    《医学科学报》 (第38期 第11版 儿童高血压和肥胖专题),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