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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心房颤动患者卒中防治指导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16年7月20日 医学科学报 2016.07.20
     (上接20版)

    的目的。封堵左心耳的器械包括WATCHMAN装置和Amplatzer心脏封堵装置。早期研究显示,对于卒中、体循环栓塞和心血管死亡的符合终点事件,WATCHMAN不劣于华法林。但是10%的患者发生早期不良事件(包括心包积血)后续的注册研究证实,对于不能接受华法林治疗的患者,WATCHMAN装置出血等不良事件未见明显增加。

    第2种是使用一种捕捉器将左心耳结扎,需要用诸如LARIAT装置。初步结果显示,97%的左心耳腔闭合并且安装良好,尚不明确LARIAT装置的长期结果,因此需要随机对照来证实其减少卒中的风险和安全性。这种装置从剑突下进入心包,在心包粘连的情况下操作可能不易成功,也可发生心包炎,并且这种装置不适合所有的左心耳解剖。尚不明确使用LARIAT装置封堵左心耳能否降低卒中风险。

    8 房颤卒中预防的总体治疗建议

    在房颤卒中预防治疗推荐等级上,本规范采用国内外指南常用方法,即Ⅰ类:有充分证据证明符合该适应证的患者能获益;Ⅱa类:有较充分证据证明患者能获益,Ⅱb类:该类适应证的患者可能获益,但证据尚不充分或有争议;Ⅲ类:该类适应证患者不能获益或有害,证据等级也按惯例分为A、B、C三类。

    Ⅲ类:A:大量的临床随机对照试验数据提供了充分乎致的证据;B:临床随机对照试验提供充分的证据,但临床试验数据(包括试验个数和病例数)有限尚未达到A级的标准;C:专家共识。

    I类推荐:

    (1)根据发生血栓栓塞风险选择抗栓治疗(B)。

    (2)CHADS2评分≥2或有卒中或TIA病史,在充分风险评估并与患者沟通后可选择:① 华法林(INR 2.0~3.0)(A);② 达比加群酯(B);③ 利伐沙班(B);④ 阿哌沙班(B)。

    (3)有抗凝治疗适应证,在使用华法林治疗时难以控制INR达到目标治疗范围(2.0~3.0)或不能常规监测1NR(每月至少一次),或华法林严重副作用及其他禁忌时,可选用新型口服抗凝药(B)。

    (4)机械瓣术后,建议应用华法林抗凝,INR目标值根据瓣膜类型及部位来决定(B)。

    (5)使用直接凝血酶抑制剂或Xa因子抑制剂前应评估肾功能,此后每年至少一次重新评估(B)。

    (6)定期再评估卒中和出血的风险及药物的副作用,并据此调整原抗凝治疗方案(C)。

    IIa类推荐:

    (1)有抗凝治疗适应证,颅内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可选用新型口服抗凝药(B)。

    (2)有抗凝治疗适应证,伴终末期肾病(肌酐清除率<15ml/min)或透析治疗的患者,可用华法林抗凝(B)。

    (3)有抗凝治疗适应证,拒绝应用抗凝药物(包括华法林及新型口服抗凝药),可选用抗血小板药物(B)。

    III类推荐:

    (1)服用华法林后,INR控制较好,且无明显副作用,应推荐继续使用华法林而无必要更换为NOACs(C)。

    (2)对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15ml/min)者,不应使用新型口服抗凝药(C)。

    《医学科学报》 (第21期 第21版 指南共识),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