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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法律伦理助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http://www.100md.com 2016年9月30日 《医学法律的伦理维度》 2016.09.30
    

    医学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非常复杂,就价值层面而言,并非所有的道德都可以批判现有的医学法律。众所周知,现实中存在着一些合法而不合理或合理而不合法的现象,尤其在当前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表现尤为突出。一般而言,只有先进的道德才能批判现实的医学法律从而推动法律的发展走向德法协调,如北京李丽云案件中医务人员坚持“孕妇丈夫必须要签字才可手术”,造成孕妇及腹中胎儿死亡,其行使“知情同意权”原本合法而不合理,经过了社会道德舆论的批判后,由《侵权责任法》第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予以矫正,走向了德法协调一致。

    而在功能结构作用上,无论是从世界医德和医学法律发展的历史来看,还是从世界各国医疗实践的经验总结来看,医德与医学法律的功能互补更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疗秩序的必要方式。因而,“医学法律的伦理维度”研究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方面有着重要的桥梁作用。

    《医学科学报》 (第85期 第12版 阅读), 百拇医药(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