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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也有 “保鲜期”
http://www.100md.com 2015年6月25日 大众卫生报 2015.06.25
     我们都知道水果、蔬菜要趁新鲜时吃,这时口感好、营养足。其实,药物也有“保鲜期”,最好趁着“新鲜”时用,否则即使没到保质期,效果也可能会减弱。

    药品包装盒上的保质期是指在密封状态下,按说明书要求保存的最长时限。一旦拆开密封包装,药物与光、空气接触,可能会产生化学反应。另外,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对药品造成了污染,就不能再按照包装盒上标明的保质期限来使用了。以下几种药物大家要特别注意其“保鲜期”及保质期。

    眼药水 眼药水开封后,滴眼时可能会接触睫毛或眼睑;如果将滴眼液滴头朝下放置,容易导致瓶口液体污染,这些情况都会使药物的保质期缩短。眼药水如果有絮状沉淀,则不宜再使用。此外,眼药水对无菌的要求较高,如果开封后30天内用不完,即使肉眼看不到变质,也不建议再使用。

    药膏 室温下一般可以保存2个月,如果出现溶化、酸败、出水等情况,不宜再用。

    糖浆 开启后的糖浆一般在室温下可保存1-3个月。如果出现分层、沉淀,说明已经过了“保鲜期”,快过保质期了。如果沉淀摇匀后不溶解或出现异味,最好就不要再用了。

    颗粒剂或粉剂 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如果出现软化、结块、潮解等现象,就不宜再用。

    怕热的药 中老年人常备的“救命药”硝酸甘油,遇热、见光易分解,不可贴身放,一旦开封,有效期就不再是1-2年,而是3-6个月。

    如果药品开封后无法在短时间内用完,建议最好在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以便下次使用时知道是否过期。此外,如果发现药物发生上述可疑变化,即使仍在所标明的保质期内,也不建议使用。

    滕海静,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