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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娩导致脑瘫 医院被判担责 206职工医院赔偿脑瘫患儿近三万元医疗费
http://www.100md.com 2011年7月8日 现代保健报 2011.07.08
     本报5月10日《助娩婴儿受伤 治疗再起纷争》的一则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6研究所职工医院因使用胎吸术助产,导致新生儿颅内出血的医疗纠纷案又有新进展。7月4日,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判决:206研究所职工医院赔偿患儿李凯(化名)医疗费及相关费用29519.3元。

    2009年2月13日,长安区细柳镇农妇张妙华在206职工医院生产,由于产程太长,院方随即采取胎吸术帮助分娩,没想到竟造成新生儿李凯颅内出血、缺氧缺血性脑病等疾病。2009年4月8日,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6职工医院愿意承担李凯因新生儿颅内出血及与出生时有直接因果关系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医院却拒绝给付李凯医疗费。在与206职工医院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遂将对方告上法庭。

    长安区法院认为,原告李凯要求206职工医院承担的医疗费用属于协议约定应由被告承担的费用,依法判决206职工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李凯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9519.3元。

    经过4个月的诉讼,张妙华终于得到上述判决结果。她告诉记者,虽然李凯目前的运动评估结果仍然不是很理想,但两岁5个月的他现在终于会叫“妈”了,有了这个令人欣慰的鼓励,她会继续找医院给儿子进行康复训练和治疗。 本报记者 王少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