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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5083
农村中医药发展指标确定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1月28日 国医网
     做好农村中医药工作,一定要转变观念创新思路,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起社会化的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这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召开的“贯彻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上,各地中医药局、处长们达成的共识。

    根据7部委最近颁发的《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有关农村中医药人员、服务量两个明确指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到2010年,基本完成县级中医医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建设任务;完成乡(镇)卫生院中医科的基础设施建设,使中医药技术服务参与医疗、预防、保健的全过程;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中医药业务管理和指导,使村卫生室具备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基本设施,每个村至少有一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到2005年,全国乡(镇)卫生院临床中医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其他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到2010年,中医乡村医生占全国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的30%左右。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要“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振吉在部署下一步农村中医工作重点时强调,农村中医药工作一定要注意树立全局观念,坚持“一网多用”,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积极推广应用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用比较低廉的价格,为农民群众提供比较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