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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在美被控含铅(海外传真)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30日 《生命时报》 2006.05.30
可口可乐在美被控含铅(海外传真)

     美毒物专家称,涉案饮料中含铅量微乎其微

    可口可乐公司5月初在日本遭遇“铁粉”事件后,现在又遇上了麻烦。日前,美国加州与洛杉矶市检察机构联手将可口可乐公司告上法庭,指控该公司在加州市场销售的可口可乐等多种瓶装碳酸饮料标签中含铅且未作警示,要求被告停止使用致癌性铅基油漆印刷标签。

    加州检察总长比尔·劳克耶和洛杉矶市检察长洛克·德尔加迪奥本月15日向洛杉矶高等法院提出起诉,指控可口可乐公司在墨西哥生产的可口可乐、健怡可乐、芬达及雪碧等四种瓶装饮料的标签中含有超标的铅和镉。由于案件涉及的饮料是从墨西哥进口的,因此可口可乐在墨西哥的分公司作为连带被告受到起诉。控方的起诉书称,消费者在饮用这些产品时,瓶子标签中所含过量的铅和镉可能会粘到手上,并因此进入体内,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记者在5月23日致电加州检查总长办公室,询问有关可口可乐案的最新进展情况。据该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称,此案很可能与百事可乐案一样达成庭外和解,目前原告和被告双方代表正在协商有关细节。但这位官员拒绝透露和解可能涉及的金额。

    加州及洛杉矶的检察机构是根据加州1986年通过的“65号提案”相继对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这两大软饮料巨头发难的。“65号提案”将700多种化学物质列为已知“可致癌”或“导致胎儿异常”的物质,其中包括铅和镉等重金属。提案规定,生产企业及销售商应在可能含有此类物质的消费品上标明警告性文字,否则政府检察机构或私人律师均可对其提出诉讼。加州及洛杉矶的检察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在南加州市场上销售的墨西哥产可口可乐饮料瓶标签中的含铅量高达45%。控方在起诉书中指出,铅是一种危害十分严重的物质,即便是微量也能危及身体健康,对儿童尤其如此。不过,起诉书并未指控这些瓶子中的饮料本身受到了污染。

    总部在亚特兰大的可口可乐公司表示,其在加州销售的所有饮料产品,包括从墨西哥进口的瓶装饮料,均符合美国联邦及加州地方法规,不含任何铅成分,并一度表示要提出抗诉。

    加州“65号提案”科学咨询委员会创会成员、毒物学家贾伊·莫雷称,涉案饮料中的铅含量微乎其微。他说:“联邦环保署认为,饮用水中的铅含量即使再高出10倍对人体也是安全的。自来水中的铅含量要比这些饮料高出不少。”, 百拇医药(驻美国 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