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药政 > 法治·交流
编号:11773181
药品代理市场亟待治理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28日 《中国医药报》 2009.03.28
     □河南省渑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建强

    目前药品代理市场问题不少,主要表现为:

    一些所谓的“新特药”,通过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个人买断区域市场进行代理经营,经过简单包装,加上经销商的刻意炒作,到了消费者手中“身价”成倍上涨。

    一些药品代理商药品购进、贮存均不符合有关规定,以携带、配货、邮寄等方式购进药品并存放于家中,药品与日常生活用品混合堆放,贮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均不符合要求,严重影响药品质量。

    一些药品代理商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把保健食品按药品进行宣传和推销;有的代理商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有的代理商为扩大销售区域,擅自更改药品包装、说明书、生产批号、药品代码等,人为地造成劣药大量出现。本来很普通的药,被他们鼓吹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误导、欺骗消费者。

    一些药品代理商采取在药店设专柜、租赁柜台、让药店代销等不同方式,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扰乱了药品市场经营秩序,造成不必要的药害事件,而且还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如很多代理商拥有产品后采取租赁药店专柜销售的办法,工商、税务部门很难觉察。

    笔者建议:

    首先,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出台规范药品代理行为的规章,明确企业与销售人员要承担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把厂方“诚招”代理商的条件规定在只有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才能拥有代理权,从源头上把那些不具备药品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挡在门外。

    其次,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大对此现象的监管打击力度,整顿和规范代理市场,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药品行为。

    第三,工商、药监部门应联手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查处力度,发现恶意广告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真正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对药品广告的日常监督。

    第四,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代理机制,用科学的方法引导代理制朝着健康的轨道发展,为净化药品流通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