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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笔录》的制作与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28日 《中国医药报》 2009.03.28
     一、概念及适用依据

    1.概念

    《陈述申辩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在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期间,对组织和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的真实完整书面记录。本文书为内部使用文书。它属于制作式内部文书。

    2.适用依据

    本文书法律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的重大利益,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二、文书结构及制作要求

    1.文书结构

    《陈述申辩笔录》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2.制作要求

    (1)首部 由文书标题、文书编号组成。

    文书标题——即陈述申辩笔录,位于文书最上方居中。

    文书编号——本文书为内部使用文书,自编总页数和流水页码即可。

    (2)正文

    《陈述申辩笔录》应由申请事项、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人、时间、地点、陈述申辩主持人、记录人、陈述申辩内容等组成。

    申请事项——详细写明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

    申请人——自然人规范填写真实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填写法定名称。

    利害关系人——行政许可事项关系到他人重大利益的利害关系人。

    陈述申辩人——一般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他们委托的代表,为自然人。

    时间——举行陈述申辩的时间,具体到时、分。

    地点——举行陈述申辩的地点要具体。

    陈述申辩主持人——主持陈述申辩的必须是行政许可机关的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

    陈述申辩记录人——应为行政许可机关的负责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

    陈述申辩内容——记录人要全面、真实、细致地记录陈述、申辩内容。

    (3)尾部 包括陈述申辩人、陈述主持人、记录人签字。

    陈述申辩人签字确认——笔录完成后,必须交陈述申辩人审阅,没有阅读能力的,向其

    宣读。有遗漏、错记的,应允许补充和更正,并在修改处按指纹,最后签字确认。

    陈述申辩主持人、记录人签字确认——主持人、记录人本人签字确认。

    三 、制作注意事项

    此文书重点是陈述、申辩内容,必须将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的依据、理由、意见、建议逐一记录清楚,因为这些内容将是行政机关作出或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重要根据。

    记录要完整、真实、清晰、准确。

    四、文书范例,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