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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药 药师应发挥更大作用
http://www.100md.com 2009年5月9日 《中国医药报》 2009.05.09
     □河南省渑池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李建强

    近年来,中药注射剂不良事件时有发生,除某些批次中药注射剂在生产过程和运输存储过程中质量控制不当外,临床用药不合理、不规范是造成中药注射剂不良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目前中药注射剂不合理使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西医和基层医生缺乏中药注射剂使用知识,在不了解适应证的情况下,盲目用药。二是不按照说明书用药,没有注意到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三是对于中医基本理论不了解,诊断与用药不符、导致用错药。四是同类药物多种并开、超剂量用药和延长用药时间。五是中西药不合理合用。除患者要求和个别医生因经济利益的驱使开了一些不合理的药物外,绝大多数的中药注射剂是由缺乏中医药知识的西医师开出的,存在明显的不合理用药问题。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药师也可在中药注射剂的合理应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如由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剂量、用法的正确性;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药师在审核处方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当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