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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疗费用过度增长的经济分析(3)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1日
     其次,加强对医患双方不合理费用的控制。医疗保健制度作为控制医疗费用上涨的有效途径,主要体现在对医疗服务的供需双方的控制上。一方面,要体现对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控制,这是难点也是焦点。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支付方式和管理方式。另一方面,要体现对医疗服务需求方的控制。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缺乏对需方的费用制约机制,造成卫生资源的大量浪费。因此,为减少过度医疗服务的可能,降低急剧上涨的医疗费用,某些医疗费用需要由市场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来分担,也就是需要用定额支付(fixed-payment)补偿等机制和并非微不足道的消费者支付(如共付制)来控制不必要的医疗服务。

    再次,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规制。医疗服务价格规制是指政府从医疗卫生资源有效配置和医疗服务的公平供给角度出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用一定的方法对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和价格结构进行监控,并对个人或医疗保险机构向医疗服务供给者支付费用的方式进行调节与控制。所有的实证研究几乎都一致支持这一观点:即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规制可以降低医疗成本,而同时医疗质量并没有下降。例如,Lanning、Morrisey和Ohsfeldt(1991)的研究发现,在美国,实行医疗服务价格规制政策比较成熟的州与其他没有实行这一政策的州相比,每人口的医疗保健费用少了14.6%。因此,借鉴发达的国家的经验,通过对我国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和价格结构进行适当规制并选择适宜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将是促进我国医疗机构提高效率、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医疗费用的有效尝试。

    最后,完善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我国于199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相适应、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0年,国务院做出了同步推进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流通三项改革的决策。提出了“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的改革目标。医疗保险制度的推进有力地控制了我国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统计数据显示,2001-2005年卫生系统综合医院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年增长率分别为7.5%和8.3%,远低于1990-1998年间的25%和23.7%。因此,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将有助于控制过度上涨的医疗费用。

    , http://www.100md.com(陶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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