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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45731
该如何对一次性筷子进行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10年7月15日 《中国医药报》 2010.07.15
     该如何对一次性筷子进行管理(上)

    主持人:付子昂

    辩题内容: 近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在餐饮饭店业开展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一次性筷子生产、流通和回收环节监管,餐饮与饭店业应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这说明一次性筷子仍在餐饮业广泛使用。

    为了环保及食品安全,消费者能否做到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怎样才能让一次性筷子尽快退市?怎样判断一次性筷子是否合格?对使用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餐饮单位,监管部门可依据哪些条款对其处罚?

    观点一

    安徽省枞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朱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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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减筷”行动需多管齐下,标本兼治

    据有关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12月1日,由商务部出台的《餐饮企业经营规范》中就首次提出了“餐饮业减少一次性筷子、纸杯等餐具的使用”的要求,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又于2008年8月发出通知,提倡不使用一次性筷子等一次性用品。这次七部门联合采取专项行动,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使“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由此可见“减筷”行动势在必行,刻不容缓。为使“减筷”行动顺利开展,真正达到“减筷”的目的,笔者认为: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张贴画、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举办公益宣传等活动,进行多层面、全方面的宣传,让公众认识到生产、使用一次性筷子的危害性,自觉减少或不使用一次性筷子,从而将一次性筷子逐步退出市场。

    其次,要加强行业监管,提高准入门槛。在生产加工环节,国家相关部门要从技术层面提高生产一次性筷子的环保与技术标准,抬高生产加工企业的准入门槛,限制新上一次性筷子的发展项目;对目前尚不能关停的生产企业,可采取征收高额税费的办法,限制其继续生产,从源头上减少或停止一次性筷子的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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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要加大对消费环节监管,实行有偿使用。针对消费者愿意使用一次性筷子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可以借鉴推行“限塑令”的办法,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强制餐饮服务单位对一次性筷子实行有偿提供、付费使用。而且有偿使用要以提高一次性筷子的合格率和安全性为前提,对使用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餐饮企业,相关部门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还要鼓励餐饮单位向消费者提供经严格消毒的公筷,让消费者放心使用非一次性筷子。

    第四,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企业自律。通过行业协会,分别向一次性筷子生产加工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发出倡议,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己任,要求广大企业积极行动起来,秉承“低碳生产,低碳经营”的理念,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观点二

    广东省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李海燕

    核心观点: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让一次性筷子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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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者认为,让一次性筷子尽快退市和在流动摊档、夜市等处消费的人们不使用一次性筷子都是不太现实的想法,在实际生活中也很难推行。

    我们现在关注一次性筷子,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首先是一次性筷子要消耗大量的森林资源;其次是我们现在使用的一次性筷子很不卫生,缺乏有效的监管。

    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三个措施解决消费者如何才能主动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和确保使用的一次性筷子卫生安全这一问题:首先是回收利用。笔者认为,亟须在我国建立一次性筷子回收利用机制,在每个餐饮店都建立一次性筷子回收点,再由专门具有合法资质的公司进行集中回收、清洗消毒和再利用。

    其次是减少使用。针对日前商务部会同各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餐饮与饭店业开展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工作的通知》,笔者认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强对减少和使用一次性筷子的宣传引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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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是加强监管。笔者认为,发改委、林业等部门要限制新上一次性木筷的项目,制定一次性木筷强制标准。质检部门要加强对一次性筷子生产和回收再利用企业的监管,确保生产和再次投入使用的一次性筷子质量安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则应加强对餐饮企业使用一次性筷子的抽检监督,对提供不符合一次性筷子卫生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予以处罚,不要让一次性筷子游离于监管之外。

    近期辩题预告

    某县为了优化县城沿街路面的干净整洁,同时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将原来位于县城街道的部分季节性较强的海鲜排挡等餐饮企业集中搬迁到一处临时地方,并由政府规定这些餐饮企业交由市容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管理。

    因为该临时性餐饮经营地点位于工业开发区内,属于回填地,各大排档的餐饮操作、就餐地点、食物保管等都不符合餐饮卫生条件,所以该县的卫生监管部门不敢给这里的每一户经营者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其日常监管方法也仅限于一般性的巡查。工商部门表示,因为聚集在此地的餐饮企业没有卫生许可前置条件,所以该部门无法对其发放有关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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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这30多家“无证无照”的餐饮企业在该工业区集中“生存”了好几年。迄今为止,这几十家餐饮单位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婆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投诉无门,商家也自感委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该如何对其进行监管?

    感谢福建省东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黄喜祖提供辩题

    E-mail:fuziang@163.com

    

    该如何对一次性筷子进行管理(中)

    主持人: 本报记者 付子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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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题内容: 见上期

    观点三

    安徽省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杨萍

    核心观点:加强对一次性筷子的监督管理是政府、企业、消费者的共同责任

    笔者认为,消费者之所以在外用餐时喜欢用一次性筷子,首先,很多餐馆从经营成本考虑,未给消费者提供传统可循环使用经过消毒的筷子。其次,消费者对餐馆提供消毒筷子的卫生情况心存疑虑。第三,一次性筷子使用方便,而且不收费。

    从倡导绿色生活和食品安全角度出发,减少消费者对一次性筷子的使用,笔者认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让消费者明白使用一次性筷子的危害性。使用一次性筷子不仅会损害人的呼吸功能和消化功能,而且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筷子很可能携带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细菌,使用它等于是慢性中毒。要让消费者树立绿色环保的消费理念,明白使用一次性筷子是一种浪费,拒绝或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不仅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一种绿色消费行为,而且也是“低碳生活,从我做起”的实际行动。餐饮企业要做到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要在醒目位置优先摆放可循环使用的消毒筷子,主动建议消费者选择非一次性餐具。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餐饮企业的监管力度,保证其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筷子是经过严格清洗消毒,确保达到卫生安全标准。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一次性筷子生产、流通和回收环节的监管,提高一次性筷子的生产标准,同时还要对生产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要出台相关配套措施,运用价格手段,对符合卫生标准的一次性筷子进行收费。建议消费者在外就餐时,尽量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等级高的餐馆、酒店,因为那里提供的消毒筷子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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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让一次性筷子尽快退市,笔者认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企业要强化自律,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环保意识。对使用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餐饮单位,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销毁这些筷子,同时还要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九款的规定,并按照该办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观点四

    山东省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德城区分局 王琦霞

    核心观点:为食客提供合格餐具是《合同法》中的附随义务,也是必尽义务

    消费者为什么会坚持使用一次性筷子而拒绝使用餐馆提供的普通筷子?这缘于消费者对餐馆提供普通筷子的卫生情况心有余悸。如果饭店、餐馆能够提供安全的餐具,消费者肯定不会使用一次性筷子。笔者认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只有加大监管力度,责令餐馆提供的餐具卫生达标,这才是解决“一次性筷子”问题的办法。谁见过消费者在五星级饭店用餐时还要求服务员提供一次性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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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到餐馆就餐,餐馆有向顾客提供安全卫生餐具的义务,这在民法中属于合同中的附随义务,也是必尽义务。违反此项义务就等于违反了后合同义务,而承担后合同责任的方式应不限于赔偿损失,如果权利人要求义务人继续履行某些附随义务,义务人应当继续履行。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第七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第五十七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罚则是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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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辩题预告

    辩题21

    某县为了优化县城沿街路面的干净整洁,同时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将原来位于县城街道的部分季节性较强的海鲜排挡等餐饮企业集中搬迁到一处临时地方,并由政府规定这些餐饮企业交由市容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管理。

    因为该临时性餐饮经营地点位于工业开发区内,属于回填地,各大排档的餐饮操作、就餐地点、食物保管等都不符合餐饮卫生条件,所以该县的卫生监管部门不敢给这里的每一户经营者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其日常监管方法也仅限于一般性的巡查。工商部门表示,因为聚集在此地的餐饮企业没有卫生许可前置条件,所以该部门无法对其发放有关营业执照。

    因此,这30多家“无证无照”的餐饮企业在该工业区集中“生存”了好几年。迄今为止,这几十家餐饮单位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婆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投诉无门,商家也自感委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该如何对其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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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福建省东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黄喜祖提供辩题

    E-mail:fuziang@163.com

    

    该如何对一次性筷子进行管理(下)

    主持人: 本报记者 付子昂

    辩题内容: 见上期

    观点五

    福建省云霄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朱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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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观点: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限筷令”细则

    针对日前商务部会同各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餐饮与饭店业开展减少使用一次性筷子工作的通知》,笔者认为,各职能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关“限筷令”细则,提高一次性筷子的质量及环保标准,抬高经营者门槛,以达到让一次性筷子逐渐退市的目标。

    一是林业部门应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停止审批新办一次性木筷生产企业,并对现有一次性木筷生产厂家的审批手续、木材来源等展开全面检查,帮助现有合法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利用中小径材、加工剩余物、竹子等生产一次性筷子。

    二是质监部门应提高行业生产标准,对一次性筷子的产品类型、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贮存及运输等进行强制性规定。

    三是工商部门应加强对市场上一次性筷子的质量管理,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合格环保的一次性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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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税务部门应制定鼓励节能、完善环境保护“绿色税收”的税收政策,对浪费资源并污染环境的一次性筷子征收消费税。

    五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将问题筷子来源及时通报给质检和工商等部门,以便各监管部门紧密衔接,全程监管,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

    江苏省东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严国进

    核心观点:应从宣传、整治、检测、封存、停产、处罚六个方面加强对一次性筷子的监管

    在目前情况下,让一次性筷子彻底走出中小餐馆尚需时日,笔者认为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是要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加大对保护森林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让消费者远离一次性筷子。二是各地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要联手加大对一次性筷子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本地区一次性筷子的产、销、存台账。三是各地财政部门要拿出一定的专项经费,作为一次性筷子的检测费用,并将各地疾控机构设为一次性筷子定点免费检测单位。四是必须将生产厂家、批发市场、餐饮单位检测出的不合格一次性筷子全部收回、封存、处理。五是对一次性筷子生产企业发出限期停产、转产令。六是对仍然使用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餐饮单位予以重罚,乃至吊销其相应的营业性证照,并通过当地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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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六

    观点七

    宁夏区吴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毛英

    核心观点: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自觉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

    有媒体做过这样一项调查,在被观察的11名顾客中,仅有1名顾客使用消毒筷子,其余顾客都使用一次性筷子,即使服务员建议顾客使用消毒筷子,顾客表示“只愿意使用一次性筷子”。

    根据辩题内容,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消费者自觉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首先要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广大群众宣传使用一次性筷子的危害,对一次性筷子的生产加工过程予以曝光,并通过网络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让群众自觉抵制使用一次性筷子;其次要做好企业宣传文章,之所以有那么多消费者使用一次性筷子,关键是消费者对餐饮单位提供可循环使用的筷子不放心,因此,在对餐饮单位加强监管的同时,还要树立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做好可循环使用筷子的清洗消毒工作,彻底消除消费者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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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八

    安徽省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郭明飞

    核心观点: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协同作战,彻底粉碎一次性筷子的非法利益链条

    目前我国在规范和使用一次性筷子的生产、经营、质量标准等方面缺乏统一、权威的法律支持,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实际监管工作中监督、管理、抽检和处罚力度不够。于是一些不良商家为了牟取不当利益,大肆生产、销售不合格甚至是有毒有害一次性筷子。笔者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切实加强对一次性筷子等一次性使用餐具的监督和管理,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开曝光重大、典型的生产、销售不合格一次性筷子的案件,彻底击碎一次性筷子的非法利益链条,维护和保障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对一次性筷子实施监督和管理过程中,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中小餐馆使用的一次性筷子进行监管,并负责抽查、检验该一次性筷子的来源等工作。对属于本部门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还应在当地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不属于本部门管辖权限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案件向有关部门进行移交处理,不断加强与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从而确保消费者用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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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辩题预告

    辩题21

    某县为了优化县城沿街路面的干净整洁,同时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将原来位于县城街道的部分季节性较强的海鲜排挡等餐饮企业集中搬迁到一处临时地方,并由政府规定这些餐饮企业交由市容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管理。

    因为该临时性餐饮经营地点位于工业开发区内,属于回填地,各大排档的餐饮操作、就餐地点、食物保管等都不符合餐饮卫生条件,所以该县的卫生监管部门不敢给这里的每一户经营者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其日常监管方法也仅限于一般性的巡查。工商部门表示,因为聚集在此地的餐饮企业没有卫生许可前置条件,所以该部门无法对其发放有关营业执照。

    因此,这30多家“无证无照”的餐饮企业在该工业区集中“生存”了好几年。迄今为止,这几十家餐饮单位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婆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消费者投诉无门,商家也自感委屈。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该如何对其进行监管?

    感谢福建省东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黄喜祖提供辩题

    E-mail:fuzia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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