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药政 > 法治·交流
编号:11972404
“行政指导”让执法回归本位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1月20日 《中国医药报》 2010.11.20
     □王从清

    在不少国人印象中,行政机关的执法往往就是一个字:罚。以处罚代替教育,为了罚款,甚至不惜“放水养鱼”、“钓鱼执法”。而在浙江,工商部门推行的行政指导,改变了以往“一步到罚”、“一罚了之”的传统执法方式(详细报道见11月15日《中国青年报》)。

    现实生活中,罚款似乎成了执法的“万金油”,交通违章要罚、企业排污要罚、百姓超生要罚、逃避年检要罚……这年头,没被罚过的人可能还真难找。尴尬的是,如此频繁的罚款并没有“立竿见影”,罚款未能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相反违规现象却依然猖獗。

    可怕的是,原本作为一种执法手段的“罚款”,非但没有收到正面的威慑效果,相反却被不良分子异化为敛财工具。行政执法在利益的牵制下,“罚款经济”、“钓鱼执法”也便应运而生,甚至还出现了“罚款包月”的怪相。行政执法“一罚了之”,不仅是将执法简单化,更是对执法的一种异化和扭曲。

    要知道,让民众自觉敬畏法律、深切感知过错,真心悔改、不再重犯,乃行政执法的本义所在。因此,真心配合、真切悔改才是行政执法成败的关键。实现这一宗旨,关键还要靠说服教育、潜移默化。无休止的罚款,只会将执法部门和行政相对人推上对立的位置,完全是治标不治本。

    浙江省工商部门推行的“行政指导”是在法律范围内的一种监管手段,它立足于工商管理各项职能,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之外,通过指导、示范、建议、劝告、鼓励等非强制性方式,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教育、规范等。它让行政执法在和风细雨中完成,比之“铁面罚款”,更容易在心理上争取民众的配合。

    法制社会下,执法也要讲求人性。“行政指导”本身就彰显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对行政相对人的一种尊重和争取。虽然未让违规者尝到“经济之痛”,但有了人性化的感染、有了面对面的说教,产生的效果恐怕要远大于“罚款执法”。执法一旦回归本位,违规者就会真心悔改、敬畏法律。

    事实上,“行政指导”是对民众的“普法教育”,前置了执法的“窗口”,丰富了执法的内涵。对于一个善良的百姓而言,但愿“行政指导”能成为执法常态,逐步替代“罚款执法”;对于一个正真的社会而言,只有“行政指导”完全取代了“罚款执法”,异化扭曲的执法才会彻底归位。,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