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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http://www.100md.com 2011年4月25日 健康报
     近日,有媒体报道“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内外有别,比国外标准松”。对此,卫生部新闻办昨天回应称,这种说法不全面、不科学,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

    据卫生部新闻办昨天发布的资料称,各国制定具体食品安全标准,主要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食品消费及膳食结构的不同和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因此,各国食品安全标准限值不同是客观存在的,并有其科学依据。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入WTO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逐步与国际接轨。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为例,我国标准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项目和指标值的符合率超过70%。对不同国家标准的比较,应当全面、客观,不应仅以个别标准或个别指标进行比较。例如,在国外允许使用的莱克多巴胺、过氧化苯甲酰等物质,在我国属于禁止使用品种。

    据介绍,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建设近年来取得较大进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有的食品标准间还存在交叉、重复、缺失、标龄长等问题。《食品安全法》发布后,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完善相应法规,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部署开展200余项(类)食品卫生标准清理工作,并加快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致病微生物等基础标准制修订工作。目前,已经发布172项新的国家标准,包括乳品安全标准68项、食品添加剂标准102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2项(包括66种农药残留限值),还废止了食品中锌、铜、铁限量标准。 (孟庆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