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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米试验谁在说谎
http://www.100md.com 2012年9月14日 《生命时报》 2012.09.14
黄金大米试验谁在说谎(独家报道)

     本报记者在中美两地展开采访调查

    8月31日,网络上一则关于美国大学营养试验的消息,连日来引发了中国社会的强烈关注。因为该试验内容竟是在湖南一所小学,用中国已叫停的“黄金大米”做人体试验。且不说试验是否合法,仅是用小学生做试验这一行为,就足以激起国人的质疑和愤慨,而论文中方作者对试验的矢口否认,更是让事件陷入重重迷雾。

    中美4机构各执一词,谁在说谎?

    事件的导火索源于一篇论文。8月1日,《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网站发表了一篇名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论文。论文称,为考证研究成果,美国塔夫茨大学、湖南省疾控中心、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浙江医学科学院等工作机构的研究人员于2008年,共同在湖南省一所小学进行试验,曾有几十名6—8岁的小学生食用了转基因的“黄金大米”。而研究所用材料——黄金大米和菠菜都是在美国生产、处理和蒸煮,然后冷藏运至中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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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已被中国农业部叫停的“黄金大米”试验,竟堂而皇之地被作为论证依据,出现在美国的权威专业期刊上,而且食用者竟是中国小学生!这是中国民众所不能接受的。

    随即,《生命时报》驻美国记者就“黄金大米”试验疑云向塔夫茨大学发出邮件,请其作出澄清。9月2日,记者收到了塔夫茨大学健康科学中心公共关系助理主任安德莉亚·格罗斯曼的邮件声明。格罗斯曼在此声明中语义较为含糊,仅称参与试验的儿童都接受了一定形式的维生素A,但未说明是否吃了黄金大米。9月6日,塔夫茨大学公共关系助理主任珍妮弗·克里兹再次发来中文声明,表示学校“正在全面核对与本项研究有关的批文协议,目前不宜针对此事任意推测。”而作为论文第一作者的汤光文(音)博士一直未曾做出任何正面回应。

    相对于美方的含含糊糊,已至风口浪尖的湖南衡阳市政府态度肯定。其在9月1日公布的调查结果称,2008年3月,在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的并非美国的“黄金大米”试验,而是一项名为“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试验,属于国家疾控中心课题,且全部试验食品均在本地采购。试验前,学校两次召开家长会议,分别签订了告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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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所有人都觉得一头雾水之时,身处风波中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也分别在9月5号、6号和7号发表声明。只是几份声明非但未能解决大众的疑问,反而更添疑团。中国疾控中心虽确认下属研究员荫士安参与了试验现场工作,但荫士安称,对是否使用了“黄金大米”不知情;同时,中心否认了参与组织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浙江医学科学院则承认,曾在2003年接受过项目申请,为美国“黄金大米”人体试验提供伦理审查,但项目未在浙江实施,而是在2008年转到湖南进行。但他们从未出具过进口“金大米”(即黄金大米)的证明。

    针对此声明,《生命时报》记者试图再次联系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但相关负责人以记者在京,无法面谈为由,拒绝了采访要求。随后,本报驻湖南记者获悉,湖南疾控方面仍表示,未曾进行过“黄金大米”试验。

    论文署名作者竟称不知情?

    到现在为止,湖南的那些孩子到底吃没吃转基因大米依然是个谜,更令人奇怪的是,作为事件导火索的论文中,三位中方署名作者均表示对论文或“黄金大米”不知情。“我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论文第二作者,湖南省疾控中心的胡余明这样表达自己的无奈。他表示,之前既没听说与该论文相关的任何信息,也没看过论文内容,更不知道为何自己的名字会出现在作者中。论文中的试验与自己参与过的试验不相符,“我们所参与的是国家课题,课题结束后,所有资料都交给了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2008年时与该论文第一作者汤光文根本互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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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第二作者不同,论文第三作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研究员荫士安承认论文发表前不仅看了,还签了字。作为事件的关键人物,荫士安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他在试验现场未曾见过“黄金大米”,但对“黄金大米”是否被带来中国的问题却闪烁其词,没有直接答复。他解释,自己当年承接的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与汤光文的试验无关,只是因为两试验中都涉及“菠菜中类胡萝卜素转化效率”内容,且与汤光文相识多年,早有业务往来彼此信任,所以将两项目现场合并了。至于在论文上签字,他解释是疏忽所致,因为两人比较信任,看那篇论文也是主要看涉及自己的数据是不是在。

    论文的第四作者,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研究员王茵则明确表示未收到过论文发表通知,也未签字同意发表的意见。据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初步调查,王茵是2008年开展的试验项目的中方现场督导员,但王茵称,因为自己不在湖南衡阳现场,既没经手也没见过“黄金大米”,更没有就“黄金大米”试验和任何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转基因”、“儿童试验”成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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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黄金大米是一种富含胡萝卜素的大米,由于外表为金黄色,故被称做“黄金大米”。其自2000年研发至今就一直饱受争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因为没有机会多吃肉和蔬果,全球每年有超过25万儿童因缺乏维生素A而失明。如果黄金大米被证明确实富含胡萝卜素,就可以让这些孩子通过吃主食,达到补充维生素A的效果。

    然而,黄金大米作为转基因食品的一种,风险未知,这也成为了其能否进行人体试验,甚至大规模投入食用的争论关键。至今为止,黄金大米没有在任何一个国家获得上市许可。中国农科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王济民也表示,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的问题,目前没有一个确定答案,所以不确定的就不能给人吃。

    此次风波中,使用儿童做人体试验也一直是舆论的焦点。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李本富告诉《生命时报》记者,任何人体试验都需要通过当地有关部门的科研和伦理审批。所谓伦理审批,就是从受试者角度,尽最大可能来维护他们的知情权、高度的同意权以及补偿权。儿童由于处在发育期,进行人体试验应格外慎重。若研究产品专门针对儿童,又已获得当地政府部门的严格审查审批后,是可以进行试验的,但前提是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知情并同意。若是国外的研究产品,则需要先通过本国的各种审批,并在其境内做过儿童试验,得出无危害和副作用小的结论后,才能拿到其他国家进行审批及试验。而据记者了解,关于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只于2009年在美国进行过一次,且试验对象为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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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舆论开始一边倒时,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公开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认为,这项测试的目的明确,为解决儿童摄入维生素A的不足,针对缺乏症高发人群补充维生素A,科研设计合理,试验结果也达到预期目的,从科学角度看不存在原则性错误,也不存在追究责任问题。但李院士“试验进行程序符合我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的说法一出,就加剧了网友不满,甚至愤怒。

    截至目前,美国塔夫茨大学、湖南衡阳、中国疾控中心、湖南省疾控中心、浙江医学科学院说法不同,致使黄金大米试验依然疑云重重。这当中,究竟谁在说谎?公众都在期待最终结论,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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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左为普通大米,右为黄金大米

    富含维生素A 的黄金大米 β胡萝卜素在人体中可转化为预成维生素A。一组来自英国和美国的工业界科学家在4月份出版的《自然—生物技术》上报告说,他们研制出一种富含预成维生素A的改良型黄金大米,为开发出对付食物中维生素A缺乏的新型水稻品种提供了可能。 食物中维生素A的缺乏影响着全球2.5亿人口,维生素A的缺乏会导致失明和免疫水平的低下。与5年前开发出的I型黄金大米相比,II型黄金大米的β胡萝卜素含量增加了20倍。利用系统筛选法,RachelDrake和同事研制出转基因新品种,并对可选择的八氢番茄红素合酶品种进行了试验。八氢番茄红素合酶是第一个在β胡萝卜素通道中找到的酶。在所有被扫描的酶中,来自玉米的八氢番茄红素合酶的效果最好。含玉米酶的II型黄金大米是培育富含β胡萝卜素的精彩开始。 I型黄金大米是一个有价值的开始,但科学家们很快意识到其谷粒中所含的β胡萝卜素太少而不足以在田间实践。然而,II型黄金大米能供50%的儿童日常所需维生素A,尽管维生素A的摄取还取决于食品的总体配方,特别是食用油。 开发出新型黄金大米的公司支持“黄金大米人道主义项目”,公司计划通过一个研究许可将新品种捐赠给未来的研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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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

    黄金大米是一种转基因大米,由美国先正达公司研发,其主要功能为帮助人体增加维生 野生型、第一代黄金大米和第二代黄金大米

    素A吸收。因为色泽发黄,该大米品种又名“金色大米”。[1] 第一代“黄金大米”2000年问世,使用了来自黄水仙的基因,其中胡萝卜素含量为每克大米约含1.6µg/g。 第二代“黄金大米”于2005年问世,使用玉米中的对应基因而培育出来,第二代“黄金大米”中胡萝卜素的含量是第一代“黄金大米”的23倍,达到37µg/g。

    作用

    先正达种子公司研究小组负责人德雷克认为第二代“黄金大米”能提供儿童对维生素A的一半需求。 该项目负责人马歇尔认为第二代“黄金大米”可能足够提供人体每日需要摄入的维生素A。编辑本段试验事件 美机构用中国儿童做转基因大米试验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2012年8月30日向媒体表示,美国一科研机构发布了其对24名中国湖南省儿童进行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的结果。对此,绿色和平组织表示强烈谴责。 据绿色和平组织介绍,该项研究旨在检验美国先正达公司研制的转基因"黄金大米"对补充人体维生素A的作用。这项研究共选取了72名6到8岁的健康儿童,受试儿童全部是湖南省衡阳市一所小学的学生。研究者令其中24名儿童在21天的时间里每日午餐进食60克黄金大米,并对其体内维生素A含量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是黄金大米与维生素A胶囊效果相当。 绿色和平组织表示,早在2008年,农业部和浙江省农业厅在得知该研究计划后立即叫停该项目。但一篇2012年8月1日发布于《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论文显示,这项由美国塔夫茨大学的唐广文领导并获得美国卫生院和美国农业部资金支持的研究最终得以完成。 "转基因食品对于人的健康具有潜在的风险,一个美国机构用中国儿童的身体测试转基因 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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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米,我们对这样的实验得以进行感到愤慨和不可思议。农业部和浙江省农业厅早在四年前就已经叫停该实验,它为何还能死灰复燃?我们不得而知。" 绿色和平组织食品与农业项目主任方立峰说。 方立峰指出,中国并不需要转基因大米,完全可以利用成熟的现有办法解决维生素A缺乏问题。此外,他还指出,由于受试儿童在研究开始前并无维生素A缺乏状况,该实验对于治疗维生素A缺乏症的说服力还有待观察。 绿色和平组织认为,用中国儿童作为转基因大米的实验对象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呼吁中国政府审核该研究的合法性,并对受到影响的儿童提供医疗和法律援助。[2]编辑本段各方否认 2012年9月1日,衡阳市政府对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指责“美国企业先正达用24名中国湖南省儿童进行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做出回应称,68名学生参与的比较试验未涉及转基因大米及其他转基因食品,学生所食用的全部食品均在本地采购,全部试验过程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监控。试验之前,学校两次召开家长会议,分别签订了告知通知书。[3]

    衡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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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市政府新闻办微博“衡阳市新闻办”2012年9月1日发消息称,“国内一些网站转载了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发布的关于美国一科研机构选取湖南省衡阳市一所小学的学生进行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的报道,衡阳巿委、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联合调查组核查此事。” 该消息称,经查证,没有涉及小学生的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据查,2008年3月,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接受省疾控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委托的课题“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选取了68名学生进行分组比较试验,参加试验的学生所食用的全部食品均在本地采购,全部试验过程由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监控。试验之前,学校两次召开家长 黄金大米营养图表

    会议,分别签订了告知通知书。试验未涉及转基因大米及其他转基因食品。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证实:“课题实施中没有使用转基因大米及任何转基因食品,所有原材料全部在当地采购,课题完成后,所有现场资料已上交课题负责方(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湖南疾控中心称,在衡南县江口中心小学进行的此项试验,未与美国及境外的任何机构发生直接关系。调查组已与参与此项试验的其中两名课题人员取得联系,他们也证实了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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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先正达

    对此,先正达公司昨日发声明称,自己未参与这一在华试验活动。 先正达称,“黄金大米”最初由I. Potrykus教授和P. Beyer教授发明,其研发结果无偿提供给一些发展中国家贫困农民。国际水稻研究所是该项目的主要发起方,先正达对此提供了帮助,目前在为国际水稻研究所提供法规和管理方面的协助。国际水稻所的“黄金大米”完全是一个人道主义项目,先正达乐见这一技术惠及人道主义目标,并未从中寻求商业利益。 公开资料显示,国际水稻研究所位于菲律宾,是亚洲历史最长也是最大的国际农业科研机构,是一个自治的、非营利的水稻研究与教育组织,隶属于国际农业研究磋商组织(CGIAR)。

    绿色和平组织

    绿色和平(英语:Greenpeace)是一个国际性非政府组织,从事环保工作,总部位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绿色和平于1971年在加拿大成立,现在全球41个国家设有办事处。它开始时以使用非暴力方式阻止大气和地下核试以及公海捕鲸著称,后来转为关注其它的环境问题,包括水底拖网捕鱼、全球变暖和基因工程。现在的绿色和平也有反捕鲸和反捕杀海豹的活动. 绿色和平组织宣称其他们的使命是:"保护地球、环境及其各种生物的安全及持续性发展,并以行动作出积极的改变。" 不论在科研或科技发明,都提倡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解决办法。对于有违以上原则的行为,绿色和平都会尽力阻止。[4]编辑本段事件回应美国塔夫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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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9月1日,《人民日报》驻美国记者吴成良向唐广文(音)博士发去电子邮件,就“黄金大米”试验疑云请其作出澄清。2012nian 9月2日收到了塔夫茨大学健康科学中心公共关系助理主任安德莉亚·格罗斯曼发来的电邮,就该事件做了声明,同时附上了“唐广文和她的同事2012年8月1日和2009年先后发表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期刊》(AJCN)网站上的两篇相关论文”。 安德莉亚·格罗斯曼在声明中说,“这项试验的目的是测试黄金大米作为在发展中国家 黄金大米

    一个非常严重健康问题(维生素A缺乏)的部分解决方案的可行性。” 格罗斯曼在声明中说:“这项研究聚焦一小组健康的中国儿童,年龄在6至8岁。中国儿童血液中维生素A含量低是普遍现象。试验前征得了所有儿童家长的同意。所有参与试验的儿童都接受了一定形式的维生素A。” 但这份声明较为含糊。声明仅称参与试验的儿童都接受了一定形式的维生素A,未说明试验的儿童是否吃了黄金大米。 美国当地时间2012年9月4日上午10时左右,本报驻美国记者接到格罗斯曼亲自打来的电话。格罗斯曼称,正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开会了解此事,这需要一定时间,因为他们需要在联系有关方面和人员之后才能给出回应,而唐广文暂时不在办公室。最快可能要到当地时间4日下午才能给记者回复。 美国当地时间2012年9月5日下午,人民日报记者吴成良收到美国塔夫茨大学公共关系部副主任珍妮弗·克里兹发来的声明,表示塔夫茨大学正在对2008年在中国开展的研究所遵循的协议进行全面审查,进一步信息将在审查完成后提供。这是塔夫茨大学方面第二次就此事件发表声明[5] 声明说,塔夫茨大学对最近有关2008年在中国所做研究的质疑深为关切。“我们一直将人的健康置于最高位置,并采取一切措施确保人体研究对象的安全。我们一直并且将继续在研究中坚持最高伦理标准。”[5] 声明说,塔夫茨大学是世界上领先的研究型大学之一,在许多国家开展研究。塔夫茨大学尊重研究者在其中开展工作或者有合作项目的所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文化,中国也不例外。[5] 声明说,2008年在中国开展的试验的目的是,在此前美国进行的研究的基础上,了解“黄金大米”作为一种维生素A来源的可行性。[5] 声明说:“鉴于我们正在对这项研究中遵守的协议进行全面审查,以确保最严格的标准得到遵守,因此,在此时针对此事做进一步的猜测是不恰当的。我们将在完成审查后提供进一步的信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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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绝道歉

    据新华社报道,美国塔夫斯大学发言人安德烈娅·格罗斯曼日前表示,该校已获悉中国卫生部门就“黄金大米”儿童人体试验的调查结果,并将继续与中方合作调查这一事件。 据格罗斯曼介绍,塔夫斯大学8月获悉该校研究人员汤光文2008年在中国进行的“黄金大米”人体试验存在问题后,立即启动了全面评估,成立了由5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其中包括美国知名学者。 “黄金大米”事件发生后,记者曾多次询问美方调查进展,格罗斯曼的回复无一例外,均是“仍在进行中”。对于记者问及塔夫斯大学或汤光文是否应向参与试验的中国儿童道歉时,格罗斯曼只是表示:“塔夫斯大学过去一直并且将来也会在研究中保持最高水平的伦理和科学标准,我们承诺完全遵从与国际研究相关的所有要求。”

    中国疾控中心

    网上传出美国科研机构利用中国儿童进行转基因大米试验,引发了高度关注和争议。试验领导者、美国塔夫茨大学华裔教授唐广文通过校方发言人对此事给予了书面回应,承认对湖南72名儿童试吃“黄金大米”,强调试验经过中美双方有关机构批准。 2012年9月1日,衡阳市政府新闻办微博“衡阳市新闻办”发布消息称,“经查证,没有涉及小学生的转基因大米人体试验。” 唐广文论文还提到,实验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妇幼营养室组织研究和收集样品。直到昨天,中国疾控中心仍未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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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认参与

    2012年9月5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发表声明回应“黄金大米”事件,否认参与组织转基因“黄金大米”人体试验的传闻,该所研究员荫士安表示对是否使用了“黄金大米”不知情。中国疾控中心表示,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并将及时公布调查进展。 声明中称,网传文章来自美国Tufts(塔夫茨)大学申请到的美国NIH项目“儿童植物类胡 受害儿童家属

    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该研究项目是美国塔夫茨大学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于2004年9月签署的,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胡萝卜素在儿童中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文章发表前,荫士安研究员收到了《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论文发表通知,他签字同意发表。 声明称,该项目通过了美国塔夫茨大学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负责人是美国塔夫茨大学的Tang Guangwen(汤光文,本报9月5日报道中音译为“唐广文”)博士,中方负责人是浙江医科院的王茵研究员,荫士安研究员以浙江医科院客座研究员的身份作为协助研究者参与,具体负责现场工作。营养食品所没有与该课题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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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农业厅

    2012年9月5日,湖南省农业厅转基因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截至目前,湖南省农业部门从未接到过任何转基因大米试验的申请,也没有做出任何批复,湖南省也不存在种植转基因大米的情况。 湖南省农业厅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 湖南省农业厅转基因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湖南省农业部门对全省水稻种子市场进行了抽样检查,没有发现转基因水稻种子。最近,湖南省农业部门又对全省的稻米市场进行检查,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没有发现转基因大米的种植和加工。[6] 相关处罚 湖南省农业厅转基因办公室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发现非法生产、加工转基因大米,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该条例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未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擅自将农业转基因生物投入生产和应用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和应用,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生产、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生产、加工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生产或者加工,没收违法生产或者加工的产品及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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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2012年9月7日发布声明表示,该院的确曾在2003年为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但在该院伦理委员会同意实施该项目的时间段内,该项目并未实施。并且,该院也从未为美国NIH合作项目出具过进口“金大米(黄金大米,下同)”的证明。 声明称,2002年,美国塔夫茨大学的汤光文申请获得美国NIH资助项目“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研究员(论文第三合作者)介绍,该院王茵研究员(论文第四合作者)参加合作。2004年8月,塔夫茨大学与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签署合作协议,该项目美方负责人是汤光文、中方负责人是荫士安和王茵。 声明称,2003年11月3日王茵研究员向该院伦理委员会提交了项目申请和相关审查材料。 黄金大米

    2003年11月29日该院伦理委员会作出了伦理审查意见。2004年该项目在浙江省仙居县开展了菠菜和β—胡萝卜素胶囊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部分工作。在项目试验中,未涉及“金大米”。 声明称,2008年5月至6月间,该合作项目在湖南继续实施,王茵研究员本人表示:“合作项目具体实施过程本人不在湖南现场,在整个过程中本人没有经手也没有见过‘金大米’,更没有就‘金大米’试验和任何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声明还表示,该院从未为NIH合作项目出具过进口“金大米”的证明。“由于我院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30571574)合作协议,2008年5月20日我院向北京海关出具了同意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携带用于现场干预实验研究用的富含胡萝卜素的菠菜和胡萝卜样品的证明。” 王茵在声明中表示,美方论文发表前,她未收到过《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论文发表通知,也未签字同意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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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士回应

    试验合法有意义 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2012们9月8日做客科学网访谈时认为,美国科研机构在中国儿童群体中进行的转基因大米试验,从科学上说合理且有意义,进行程序符合我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针对美国项目利用中国湖南的小学生做转基因大米试验一事,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医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连达表示,这项测试的目的明确,为解决儿童摄入维生素A的不足,针对缺乏症高发人群,补充维生素A,科研设计合理,试验结果也达到预期目的,从科学角度看不存在原则性错误,也不存在追究责任的问题。 李连达提到,试验中的“黄金大米”,不是药品,也不是普通食品,应属保健食品范畴,可定为“强化食品”,其与普通大米的化学成分基本相同,只是β-胡萝卜素含量稍高,不含有毒有害物质,不会引起化学性中毒、急性中毒或慢性蓄积性中毒。 他表示,转基因大米是否安全,需进一步研究。但在这一试验中,受试儿童摄入量为普通大米的食入量,食入周期为35日,非长期大剂量食入,达不到中毒量,不会发生急性中毒、慢性蓄积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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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应网友

    1、临床试验已证明安全 网友质疑,如果转基因实验的风险在几百年之后才显示出来,我们如何评估论证目前 黄金大米

    有关试验的安全性? 李连达表示,对受试儿童的远期影响没有可靠数据,尚难作出判断,但按保健食品的要求,除作急性毒性、长期毒性试验,还要作致畸、致突变、致癌试验,未发现异常,是远期安全性的一个保证。他提到,据相关论文介绍,用做试验的“黄金大米”,已经过大量临床前试验(包括实验毒理学研究)和期临床(人体安全性研究)证明安全,即已用美国人做了“人体试验”,在中国试验前经过中美双方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受试儿童家属同意并签字,且整个试验过程有毒理学专家进行监控,有异常表现可随时终止,及时处理,保护受试者的安全与合法权益,因此符合我国法规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2、研究对中美双方有利 网友质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只承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试验,否认与转基因试验有关,用基金项目转换实验安排是否不妥? 李连达说,根据有关规定,基金项目不允许擅自更改研究内容,但此试验并非更改内容,而是在完成原计划基础上增加有关联的内容,原计划是用菠菜补充β-胡萝卜素,新增内容是用转基因大米补充β-胡萝卜素,目的相同,方法相同,只是菠菜之外,增加“黄金大米”,并不矛盾,当然应该得到基金委的同意。“我们也可以在美国用美国人做试验”,他表示,此试验是中美双方合作研究项目,研究成果不仅对中美双方有利,也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高发地区有帮助。按照国际惯例,合作研究项目可用多个国家、地区、民族进行人体试验。编辑本段央视报道 央视称转基因大米曾两次在华进行试吃试验[7] 在衡阳进行的黄金大米试验,至今仍扑朔迷离,本周,在黄金大米人道委员会创办的网站上,我们又发现了这样一条信息:除了湖南的儿童试验,黄金大米还曾经在中国进行过一次成年人试吃试验,这次试验到底是在哪里、由谁来操作的?更多的谜团还有待解开![7] 白岩松: 是不是吃了转基因大米就一定对孩子的健康有害处,或者有好处,这其实都不一定。但危险或风险正在于此。我们面对转基因食品还有太多的争议和不确定,为什么要严格监管,为什么一定要报农业部来批,也正因为这种不确定性和争议。毕竟到现在为止,黄金大米还没有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获得上市的许可。在这样的背景下,假如真让孩子试吃,就显得太可怕和太让人担心了。一切都依然像谜,这谜团有解吗?[7] 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是包括波楚克斯在内的一群科研工作者组成的组织,他们致力于推动黄金大米的合法化,认为这能够造福数以百万计的贫困地区儿童。但是,黄金大米至今没有在任何一个国家获得上市许可,关于原因有种种猜测,有人认为,黄金大米是人类转基因作物中,第一个要完全食用转 黄金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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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因部位的产品,危险性高;还有人认为,黄金大米中转入了不止一个异种基因,风险未知。 关于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此前只有2009年在美国进行过一次,那一次的试验对象,是成年人。这一次针对中国“儿童”的试验,则是由美国国立医学研究院资助的。[7] 至今为止,包括中国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内,没有任何一个部门曾经批准美国塔夫茨大学,来中国进行黄金大米相关试验,甚至中国的海关,也未曾允许黄金大米这种转基因作物进口。如果它确实曾被带入中国,并且进行了人体试验,那么毫无疑问,这个实验违反了中国的法律规定。[7]编辑本段事件调查研究员被停职调查

    针对2012年8月1日刊登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上的论文《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的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涉及的有关问题,卫生部要求中国疾控中心立即开展调查。中国疾控中心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门工作组全面调查事情真相,还成立了专门的科学审查委员会,认真核查相关科研档案,并与论文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收集有关资料,对论文中提及的一些主要内容进行深入了解和逐一核查。 中国疾控中心2012年9月10日公布的调查进展称,论文责任作者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在我国的主要合作者——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荫士安研究员,即论文第三作者,在接受调查时前后说法不一致。目前,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已停止其工作,责令其接受调查;经审查科研档案,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和其他直属单位均没有批准和参与有关“黄金大米”的研究。论文所述的研究内容也没有按规定提交卫生部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和卫生部审批。 中国疾控中心称,中国疾控中心科学审查委员会已联系汤光文博士,要求提供论文所述研究的相关材料和详细实施过程说明;同时要求美国塔夫茨大学对该项目开展调查,并提供详情报告。科学审查委员会将严格遵循科研规范、科研诚信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对该论文可能涉及的其他科学道德与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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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释疑

    2012年9月6日,记者在海安和湖南调查。 1.“黄金米”只是品牌名称,为江苏农科院培育的水稻杂交品种。南通市百味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奚益来说,““我们的农田种的是有机大米,并不是网上说的转基因大米。种植品种有南粳46、南粳47和南粳5055,是江苏省农科院通过杂交育种研发的。”奚益来介绍,这种稻米色泽银白,既有泰国大米的香气,又有日本大米的柔软爽口,如“米中黄金”,故公司将这种优质米商标注册为“黄金米”。 2.调查称,百味食品公司选用的品种全部来自江苏省农科院王才林研究员提供的常规水稻品种,不是转基因水稻。“黄金米”于2010年开始流转土地种植,当年11月投放市场,与网传2008年湖南衡阳某学校试验时间明显不符。而且“黄金米”仅供江苏、上海和浙江市场,没有在湖南市场销售过。转基因作物的种植受国家严格控制,未经允许,任何转基因作物不得大面积种植。 3.海安“黄金大米”的传言如何传出? 网站编辑误以为“黄金米”是“黄金大米”,添加转基因文字内容和图片 查询发现,该消息是湖南一名网友率先发布的,称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论文中提到的公司名称Hundred Tastes Inc, Nantong, Jiangsu Province与南通百味食品公司极其相似。记者查询了发表在《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的有关湖南“黄金大米试验”的论文全文,并未发现百味食品公司的信息。 4.2008年3月确实在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进行过试验,但并非“黄金大米论文”中所提到的试验,而是“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这是湖南省疾控中心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委托的课题。 5.糊涂试验 衡阳公布的调查结果与美国论文中所提的参与试验的学生人数不符,学生所食用的食品不符,但由于这两个试验都有湖南省疾控中心胡余明、中国疾控中心荫士安参与,同时胡余明和荫士安又是“黄金大米论文”的第二和第三作者,两个试验过程具有高度相似性,因此,两次试验还是被人们联系到一起。 2008年4月底至5月初,由学校主持,课题组参加,以招募课题志愿者为主题,召开了第一次家长会。在第一次家长会上介绍了课题的基本情况,并发放了一份“意向协议书”。江口镇中心小学的礼堂为试验地点。课题组从当地请来厨师,为儿童烹饪“营养餐”,每周一至周五食用,分为早、中、晚三餐。伍剑桥说,由于每个儿童家与学校距离不同,真正能保证的只有午餐。 伍剑桥告诉记者,午餐由米饭、一个荤菜、一个素菜和一个汤组成。其中,米饭、荤菜和汤,所有儿童同一餐吃的都一样,不同的组别由素菜来区分。 试验进行了20多天。既是参加试验的儿童家长,又是本校教师的谢检英说,在试验进行过程中,她与儿童共同在礼堂用餐。整个过程中,她从没见过黄颜色的米饭。学生李文也证实了谢检英的说法。“这事出来后,我曾和当时一起吃过‘营养餐’的同学在一起聚过,我们都没有吃过黄颜色的米饭。” 荫士安负责的项目,因与汤光文负责项目均有“菠菜中类胡萝卜素转化效率研究”内容,故将两个项目的现场工作合并在一起进行。该课题现场工作,于2008年5月在湖南衡阳市衡南县江口镇中心小学进行。现场工作完成后,按照样品出国的审批手续,血液样品被送往美国塔夫茨大学进行检测。 在一团团迷雾中,也有人将矛头指向了“黄金大米”风波的源头,对汤光文的论文提出质疑。 “《美国临床营养学杂志》相对还是比较权威的,如果美国论文是真实的,那么中方就可能故意隐瞒转基因大米的试验。但美国论文也可能造假,如果果真如此,可以申请美国相关学术委员会进行调查,撤销该论文。”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对本报记者表示。编辑本段事件进展 2012年12月6日,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科院和湖南省疾控中心联合发布关于“黄金大米”事件的调查结果,揭开了长达3个月之久的“黄金大米试验”疑云。调查结果称称“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25名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每人获得补偿8万元。未食用的儿童每人获补偿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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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提供虚假信息

    2012年8月,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等在《美国临床营养杂志》发表了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研究论文,引起社会关注(见本报9月5日四版《“黄金大米试验”疑云调查》)。论文主要作者为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胡余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王茵。其他3位作者为杰拉德·戴罗尔、米切尔·格鲁萨克、罗伯特·罗素。 卫生部和浙江省、湖南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责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和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进行了调查。 为查清确切事实,中国疾控中心派人赴美国塔夫茨大学和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下称NIH)调查。根据塔夫茨大学有关规定,单一试验项目的伦理审查应每年重审,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应重新进行审查。2008年,汤光文在伦理审查重审未完成前,即在衡南县开始了试验。美国塔夫茨大学也正在对试验涉及违反伦理道德的问题开展调查。 调查发现,2008年7月,在有关部门获知美国塔夫茨大学在我国开展“黄金大米”试验的信息,进行询问调查时,当事人谎称研究工作还没有进行,但实际上现场工作当时已经结束。在本次调查中,荫士安、王茵等提供虚假信息,严重干扰、妨碍了调查工作。 项目实施时,汤光文、荫士安和王茵作为项目负责人,始终没有告知当地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开展的是“黄金大米”试验;在与学生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故意使用“富含类胡萝卜素的大米”这一表述,刻意隐瞒了使用“黄金大米”的事实。 美方私带“黄金大米”入境;25名儿童每人食用60克,家长未完全知情 2002年12月,美国NIH糖尿病消化道和肾病研究所批准,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主持“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荫士安是项目申请成员之一。项目内容是研究菠菜、金水稻(俗称“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 2003年9月,荫士安以课题中国部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与浙江省医科院签订了美国NIH课题合作协议书。2004年8月,塔夫茨大学与浙江省医科院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备忘录,合作项目负责人是汤光文,中方负责人是荫士安和王茵。 2008年,该项目被转移至湖南省衡南县,与荫士安在该地开展的国内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合并进行。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和浙江省医科院分别与湖南方面签订了合作协议书,但未明确告知实验将使用转基因大米或“黄金大米”。 2008年5月20日至6月23日,含“黄金大米”试验组的试验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实施。试验对象为80名儿童,随机分为3组,其中1组25名儿童于6月2日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其余时间和其他组儿童均食用当地采购的食品。 “黄金大米”米饭系由汤光文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2008年5月29日携带入境。6月2日午餐时,汤光文等人将加热的“黄金大米”米饭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后,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 2008年5月22日,课题组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没有向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说明试验将使用转基因的“黄金大米”。知情同意书,仅发放了最后一页,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该页上签了字,而该页上没有提及“黄金大米”。 2008年6月2日,塔夫茨大学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对NIH项目中文版知情同意书的伦理审批,而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5月22日提前开展了受试对象知情同意工作。塔夫茨大学于2008年批准的该研究知情同意书中未提及试验材料是“转基因水稻”,只是称为“黄金大米”。 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2008年项目现场工作转到湖南后,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再次申请伦理审查,王茵根据荫士安提供的材料,私自加盖公章以浙江省医科院的名义向汤光文出具了英文版“2003年的伦理审查结果仍然有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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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方当事人受到处分

    根据相关规定,荫士安被撤销中国疾控中心营养食品所妇幼营养室主任职务,技术职称从二级研究员降至三级,三年内不得主持科研工作,取消博士生导师资格,撤销党内职务;王茵被撤销保健食品研究所营养与食品卫生研究室主任职务、保健所毒理室主任职务,取消二级研究员推荐资格,取消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资格和院伦理委员会委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与职称晋升评委会工作,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胡余明被撤销湖南疾控中心主任助理、科主任职务,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科院和湖南省疾控中心表示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过程监管,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法律法规、科研诚信、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教育。

    公布调查结果通报

    县政府向家长通报调查结果 2012年12月6日,多位儿童的家长称,11月30日衡南县政府召集他们开会,通报了调查结果。衡南县委一位廖姓副书记在会上公布25名儿童食用了黄金大米。当年参与试验的一共有88名学生,都进行了编号,其中一组25人食用了黄金大米,另外一组63人没有食用。黄金大米试食试验发生在2008年的6月2日,只吃了一餐。 家长们说,在会上他们就反问“怎么确定孩子有没有吃”。县政府的工作人员解释,是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定的,“不会有错”。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6日公布的调查情况通报,“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 未食用的儿童每人获补偿1万 家长们称,11月30日的会上,官方给出补偿方案:未食用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1万元;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家属每户补偿误工费、精神抚慰费8万元。 家长们称,为避免家长的担忧,官方还提供了补偿方案协议。协议注明,如以后因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有后遗症,政府会负责。 一名罗姓母亲说,自己的女儿食用了黄金大米,12月1日与衡南县政府签订了补偿协议,补偿金额为8万元,12月7日就能领到。另外,政府已经承诺,不久后将组织25名食用了黄金大米的儿童进行身体检测。 湖南省卫生厅新闻办负责人确认,衡南县政府已经与家长签署协议“肯定是事实”,是补偿协议,不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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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试学生心理辅导

    在获悉“黄金大米”事件调查结果后,湖南衡南县成立工作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心理辅导,由卫生部指派的一批心理学专家也已经抵达衡南,开始对受试学生和家长开展释疑解惑和心理辅导。应受试学生家长要求,衡南为受试学生联系了体检医院,学生可自愿进行体检,并有相应补贴。

    教训反思

    “违背了科学精神,再伟大的科学成果也会黯然失色。”科学精神是开展试验必须恪守的前提,它不仅要求严守科研诚信、职业道德、医学伦理,还意味着尊重科学、遵守程序、服从规则。虽然尚无证据表明“黄金大米”对人体有害,其后果也不像有些人说得那么可怕,但罔顾科研程序和公众知情权的“试验无害”论,不是科学研究者的应有态度,更不能成为推卸责任的挡箭牌。 在开展科学试验之前,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严格遵守科学伦理,认真履行相关程序,这是“黄金大米试验”风波带来的最大教训。在社会生活的其它方面,如何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遵守程序,同样值得我们思考。 骗孩子毁道德伤科研 “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为了试验尽快完成……”“黄金大米”试验中国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荫士安没有想到,当时的一念之差,酿成一场轩然大波。 给孩子心理造成极大负担 据专家介绍,“黄金大米”本是本是联合国粮农组织长期支持的一个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目的是改善第三世界贫困地区儿童和妇女的营养条件,减少因缺乏维生素A而引起的失明、免疫力低下等疾病。但原本出于善意的一项试验,却因操作者的违规和隐瞒,造成了受试者极大的心理负担。 剥夺知情权漠视人格尊严 “黄金大米”试验和国内一些可能对健康和安全带来风险的项目悄悄上马一样,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漠视了人的尊严。受试学生家长愤而提出赔偿要求。“黄金大米”也为类似事件不再发生敲响了警钟。编辑本段有机大米与转基因大米 有机大米和转基因大米是不同层次的概念,有机指生产方式,转基因指育种方法。“黄金米”使用的是常规水稻育种。常规水稻是通过系统选育、杂交育种、辐射育种和化学诱变等方法培育的纯系品种,目前江苏省种植的绝大部分粳稻品种均为常规水稻,在整个研发过程中,从未涉及转基因技术。而转基因水稻是通过转基因方法培育的水稻品种。所谓转基因是将基因人工转移的一种技术,它将人工分离和修饰过的基因转移到生物体的基因组中,由于导入基因的表达,引起生物体性状可遗传的变异,利用这种变异培育新品种。例如,通过转基因技术将胡萝卜素转化酶系统转入到大米胚乳中可获得外表为金黄色的转基因大米,被称为“黄金大米”,英文为Golden Rice。 优质大米的生产分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三大类,三者的差别在于生产时所要求的土、水、气等环境条件和所用的化肥、农药等投入品不同,与使用品种无关,三者均需通过省农委相关管理部门的认证。因此,有机大米只是优质大米的一种,与转基因没有关系。[8] 其他参见:红曲(红曲米)最早发明于中国,已有一千多年的生产、应用历史,是中国及周边国家特有的大米发酵传统产品。 红曲米异名:红曲;赤曲;红米;福米。性质:为棕红色至紫红色的米粒。来源:以籼稻、粳稻、糯米等稻米为原料,用红曲霉菌发酵而成,为棕红色或紫红色米粒。 红曲发酵后可分离到辅酶Q10,辅酶Q10又名癸烯醌,是细胞代谢及细胞呼吸的激活剂,能改善线粒体呼吸功能,促进氧化磷酸化反应。它本身又是细胞自身产生的天然氧化剂,能抑制线粒体的过氧化,有保护生物膜结构完整性的功能。对免疫有非特异的增强作用,能提高吞噬细胞的吞噬率,增加抗体的产生,改善T细胞功能。 辅酶(coenzyme)是一类可以将化学基团从一个酶转移到另一个酶上的有机小分子,与酶较为松散地结合,对于特定酶的活性发挥是必要的。有许多维他命及其衍生物,如核黄素、硫胺素和叶酸,都属于辅酶。这些化合物无法由人体合成,必须通过饮食补充。不同的辅酶能够携带的化学基团也不同:NAD或NADP+携带氢离子,辅酶A携带乙酰基,叶酸携带甲酰基,S-腺苷基蛋氨酸也可携带甲酰基。, http://www.100md.com(● 尹若雪 ●本报驻美国特派记者 吴成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