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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76673
部分产品性能结构改变 拼装器械整体如何定性处理
http://www.100md.com 2013年5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13.05.16
     拼装器械整体如何定性处理

    [案情]

    某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家B公司生产的纳米银妇科凝胶由两部分组成,其中给药器部分由A公司生产,已于2006年按医疗器械I类进行了注册,案发时该注册证明显已过有效期。B公司只能说明妇科凝胶的包装出厂时间,却无法提供内附给药器的生产合格证,而在A公司提供的一份给药器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则显示,该给药器没有按医疗器械注册,而是以药包材注册的形式申请,目前显示仍在审评中。

    [分歧]

    A公司生产的给药器被组合进B公司生产的纳米银妇科凝胶最小包装内,且该给药器已被改变了产品注册证限定的主要性能结构与组成,对此,能否将该妇科凝胶产品定性为无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执法人员在讨论中产生以下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将该妇科凝胶定性为无产品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不论给药器是药包材还是医疗器械,其产品都需要注册才能使用。由于B公司本身不能生产给药器,那么由A公司生产的给药器只能单独注册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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