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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376573
当事人违法后销声匿迹监管部门如何立案查处
http://www.100md.com 2013年8月15日 中国医药报 2013.08.15
     [案情]

    B市H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后,因不符合药品零售企业开办条件而未重新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后,B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曾多次责令该药店负责人郑某停止经营药品,但郑某对此置若罔闻,仍继续经营药品。2012年9月的一天,B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H药店无证经营药品进行了取缔,先行登记保存了四箱药品(现场无清点条件而未清点)。此次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物品通知书(注明四箱药品)等法律文书,郑某签字确认。同时,该局执法人员书面通知郑某次日到B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地点配合调查,清点四箱药品。

    次日,郑某向B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明确表示其拒绝配合调查和清点四箱药品。此后,郑某通过变更联系方式和变更住址并故意对执法人员隐瞒等方式不予配合,意图逃避行政处罚。随后,执法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均无法联系郑某。

    [分歧]

    由于当事人违法后销声匿迹,B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H药店无证经营药品行为的处理上产生了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不具备客观上的办理条件,行政处罚已经失去实际意义,应作不予立案处理,对四箱药品按市价折现提存。理由:一方面,行政处罚有严格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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