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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忽视药品营销人员备案后的监管
http://www.100md.com 2014年3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近年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辖区内药品营销人员备案工作,初步掌握了本地区药品经营人员的规模和营销品种、范围,但是对备案后药品营销人员的监管还需引起重视。

    目前,随着各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药品营销人员的队伍也日益扩大,但由于一些监管部门忽视了对这些人员的监管,使得许多假劣药品通过营销人员这个渠道销售出去。从近年来查获的部分无证经营药品行为来看,好多违规经营药品人员就是原来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业务员,他们在从事药品营销业务多年后,积累了经验,摸清了市场规律,有了自己的营销网络。更主要是他们看到了药品市场潜藏的巨大利润,然后便自立门户,从厂家进药,直接将药品销售到自己原来发展的网络中去,这对企业药品购销、公众用药安全、监管部门的日常监管都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潜在威胁。所以说加强药品营销人员备案后的监管,是一件非常迫切的事情。

    笔者以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加强药品营销人员监管:一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备案时要对营销人员提供的备案资料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准确真实,并逐步建立辖区内药品销售人员的数据库和信用评价体系,向社会公布药品销售人员相关信息,以供查询。二是对药品营销备案人员进行动态监管,结合对企业的日常监管,不定时抽查药品营销人员是否按照备案的内容合法从事药品营销行为,凡是超出范围营销药品的要进行警告,并连带追查相关企业的责任。三是要求辖区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要本着对广大群众负责、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对本企业的现有销售人员进行清理,清除挂靠人员,建立人事档案,做到信息及时更新,以防发生私自销售药品行为。四是做好零售企业药品购进和营销人员的监管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监督,并对照发现的可疑产品,反查其购进渠道,逆向追溯至药品营销人员是否在本辖区备案,对没有备案的营销人员要按有关要求进行追责。, http://www.100md.com(山东省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 韩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