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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出售废旧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法律将予以惩处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25日 中国医药网
     新华社信息北京12月24日电 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或回收废旧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材料重新包装后出售,只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按刑法修正案(四)草案规定就构成犯罪。ayn, http://www.100md.com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在23日开始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就刑法修正案(四)草案作说明时说,有些部门提出,这些伪劣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一旦使用,必然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如果等到使用后,危害结果发生了才追究刑事责任,为时已晚,要求将刑法规定的构成这类犯罪的标准修改为,只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就构成犯罪。ayn, http://www.100md.com

    胡康生说,法工委建议将刑法相关条文作出修改: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其中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