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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保改革明年1月1日起启动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31日 中国医药网
     新华社信息重庆12月30日电 重庆市劳动保障局12月26日正式颁布了《重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文件。医保制度改革此前在渝中和江北两区进行了试点,从明年1月1日起,将在沙坪坝、南岸、大渡口和九龙坡区正式启动。重庆市劳动保障局表示,在两到三年内,将逐步使市级统筹范围内的参保职工达到129万人。h%tj, 百拇医药

    据重庆市劳动保障部门统计,在此前的试点中,已有8.6万名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明年扩面到沙坪坝、南岸、大渡口和九龙坡四区后,将又有10余万职工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h%tj, 百拇医药

    参家医保的单位和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是: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企业职工以工资总额,事业单位职工以固定工资加活动工资,机关工作人员以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级别工资之和)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纳入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门诊支付范围的特殊疾病有:1、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2、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3、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4、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5、达到诊断标准的高血压冠心病、风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6、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即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肺心病;7、达到诊断标准的肝硬化。8、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9、结核病。10、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11、白内障摘除术。12、急诊观察病人(3日内)的抢救治疗。13、80岁以上老人的治疗型家庭病床(180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