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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36326
北京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总结六大变化透视药价政策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月7日 中国医药网
     药品的价格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一段时间以来,药品价格的居高不下,已成为患者寻来更好治疗的严重障碍。为解决这一问题,自2000年7月以来,国家计委先后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等九个关于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国家相关部门也先后采取了药品集中采购等一系列措施,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使药价"虚高"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这一变化令老百姓拍手称快,并希望药价进一步向理性回落,也令众多的制药企业感受到了来自市场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并开始对药价的制定与管理投入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日前,北京市药监局召开了"外埠重点药品生产企业座谈会"。与会的领导、专家就制药企业中存在的问题与各大药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展开了积极、热烈的交流。北京市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王景山就药品价格管理政策的变动情况和药品生产企业应该注意的问题,做了一次精彩、生动的报告。

    关于药品价格过高的问题。

    王景山处长说:药价过高的确是一个大问题,它的背后还隐藏着更多问题。国家和政府也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国家计委自2000年7月以来,先后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等九个文件。这些文件从六个方面对药品价格管理做了较大的变动。目的就是要改变过去不合理的做法,在药品价格管理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当然,物价部门在这里面也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一些工作。

    我所指的这六个方面分别是:扩大了政府定价药品数量;药品的价格形式由原来的三种形式改为两种;药品政府定价由按商品名定价改为按通用名定价;流通差率由两道合并为一道,并实行差别差率;药品价格由产地定价变为销地定价;企业可申请单独定价。

    关于政府定价药品数量的问题。

    王景山处长说:原来的政府定价药品虽然也分为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但两级政府定价药品的数量要少于新的政府定价药品的数量。

    从北京市的情况看,原属中央定价的药品有近200种(包括专利药品和进口药品),属于北京市(省市一级)定价范围的药品有100余种,所以当时属于北京市管理的两级政府定价药品共有300余种。新的政府定价政策出台后,政府的定价范围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相配套、衔接。新的《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和最近国家计委批复的《政府定价药品目录(暂行)》,则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北京市实行的公费医疗和大病统筹用药目录为准,将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病统筹予以报销的药品都列为政府定价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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