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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到假劣药 我负责先退款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2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148期
     武汉市药监局首创对消费者购买假劣药品实行“先行退付”

    从2004年6月1日起,消费者在武汉零售药店买了假劣药品,该市药监部门将“先行退付”药款,然后追根溯源,查处假劣药品源头,这一做法在全国药品市场尚属首创。

    何谓“先行退付”

    “先行退付”,是指消费者个人在该市零售药店购买的中、西成药,凡是对质量有疑问的,到市、区药监部门可提供免费咨询。经药监部门认定为假劣药品,不必等到结案之后或与商家协商,直接由市、区药监部门先行退还给消费者购药款的一项便民利民措施。

    实施“先行退付”的背景

    武汉市药监局何来这“底气”?市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说,这一举措的出台,得益于药监局组建4年多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并纳入市政府一级目标管理和考核;药监部门全力以赴加强监管;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药品零售市场较之前几年“干净”了许多。素有武汉“王海”之称的冯志波等打假专业户前几年曾在药品市场“知假打假”获利颇丰,近一两年也感叹武汉药品打假已无利可图,不得不改做他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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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说,药监局组建4年多来,查处大大小小的药品制假售假案件3000多起,移送涉嫌犯罪案63件72人,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整顿、规范市场的措施,药品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可谓不大。武汉市药品稽查工作引起国内同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并在全国药监工作会议上,作为全国惟一的副省级城市的代表做过经验交流。这次,实行“先行退付”,看起来增加了药监部门很大的工作难度,平添了很多的工作量,但是,这将会大大加快药品市场净化的进程;从长远来看,这是使药监工作事半功倍的措施。而真正受益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

     假劣药品将成“过街老鼠”

    实行“先行退付”,首先会让药品经营企业更加注重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向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这对消费者无疑是福音,对药品市场,特别是对药品零售店,无疑增加了监管力度。要管好偌大的武汉药品市场,仅靠市药监部门,即市区两级的100多人的药监队伍,是远远不够的。而全市药品的消费者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社会监督力量。请千万双眼睛盯着药品市场上的假药,这是武汉市药监部门今年甩出的“杀手锏”。把广大市民的积极性都调动起来,让假劣药品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它还有多少藏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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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店戴上了“紧箍咒”

    实行“先行退付”,犹如给药店“老板”头上戴上了一个“紧箍咒”,同时给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可以放心地到该市零售药店购买药品,不怕药店对假劣药品不“认账”。药店卖了假药,被药监部门查实,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经济上受罚,信誉上受损,有哪家药店愿意如此?

    此前,该市药监局已对全市零售药店发出了实行“先行退付”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做好药品进、销、存各环节的管理,严把进货渠道关,严格审核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对首次经营的品种要填写“首次经营药品审批表”,由企业质量负责人严格审查,才能进货。这些规定,药店老板们均耳熟能详,但今后若不严格以此“自律”的,就恐怕难逃一“劫”了。

    给药品市场带来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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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售药店出售假劣药品,绝大多数情况下并非药店老板有意购假售假,多属把关不严,让少数制假售假者钻了空子。“先行退付”给药店老板带上了“紧箍咒”,迫使他们增强责任心,在购进药品时加强对供药商和厂家的资质审核,防止不法人员盗用正规商家和厂家名义推销假药。在实施“先行退付”工作中,市药监局要求零售药店在出售药品时应向消费者出具购药票据,上面写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并加盖售货章。消费者持有这样的票据,如果有质量问题,药监部门就会“按图索骥”,并且“顺藤摸瓜”,追查制假售假源头。如此,药店还敢不诚信经营?这样一来,必将推进药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因为零售药店出现了假药,批发商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近日,市药监局先后召开两次座谈会,邀请了武汉市场上主要的20家零售连锁药店的老总和20位特邀药品监督员参加。药监局的“先行退付”措施,获得了与会者的一致赞同。湖北中联大药房、三九连锁药店、茗参大药房等单位的负责人认为,“先行退付”的出台,无疑会带来“三赢”:消费者安全用药权益得到了更多的保障、零售药店和药品批发企业将进一步规范管理、药监部门又多了一个整治药品市场的强有力的措施。其中,药品市场的诚信建设,当然也就在其中了。, http://www.100md.com(陈南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