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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39408
7月1日后新建药厂取消审批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24日 中国医药网
     7月1日后,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不需要经过药监部门立项批准。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配合《行政许可法》实施,国务院最新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撤掉了一直以来“投资药企必须前置审批”这道门槛。

    药监部门撤消9项审批

    国务院最新公布的第三批予以取消和调整的495项行政审批项目中,包括取消审批项目和改变管理方式两部分内容。予以取消的审批项目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有9项,其中包括: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立项批准,新建生产车间新增生产范围(剂型)立项批准,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计划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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