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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467088
安徽首次尝试在医疗机构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15日 中国医药网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司法厅了解到,安徽省蚌埠市即将有一批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医疗机构组建,法律界有关人士认为,此举将更好地化解医患纠纷以及医疗机构内部人员的矛盾纠纷。@1\$'7, 百拇医药

    蚌埠市司法局近日与该市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医疗机构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医疗机构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安徽省首次尝试医疗行业中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的一次新尝试。@1\$'7, 百拇医药

    《关于在医疗机构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名称、制度、主要任务、受理范围等作了具体规定,患者对院方医治不及时、诊断不到位的意见,院方对患者申诉的反驳及医疗机构人员的内部矛盾都可以由调解委员会受理,而调解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医学专家、院方代表、群众代表等组成。@1\$'7, 百拇医药

    安徽省司法部门要求医院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大对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力度,加强检查和监督,支持和帮助医疗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好调解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调委会人员的培训,及时总结调解中的好做法与成功经验,并及时予以推广;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医疗系统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调解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