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条“食品安全示范街”挂牌
12月13日,济南市首条“食品安全示范街”正式挂牌。示范街挂牌后,农业、卫生、工商等部门将加大对“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跟踪检查力度,每月不少于一次。半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涉及食品质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其“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对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造成重大影响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拖延不办的,监管部门将立即取消其“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据介绍,示范街创建工作将以市中区为试点,力争用半年时间,在全市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
《济南时报》2006.12.14,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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