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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办药店疑为“创收”首吃螃蟹典范变味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1日 京华时报
     6年前,朝阳医院首开先河,开办了一家社会零售药店———和寿春大药房,被视为北京市探索医药分家“首吃螃蟹”的典范,主动把一部分经济利益剥离出去。如今,和寿春大药房依然挂着朝阳医院自费药房的招牌卖药,但这家药店药品价格大部分超过医院药房,并存在“合法”的利润转移悬疑。

    

    院办药店身份未变


    6月12日,记者找到了朝阳医院正门外约200米处的和寿春大药房。药店门上醒目的“朝阳医院自费药房”招牌,揭示了和寿春的特殊身份———不是一般的社会药店,而是朝阳医院院办药店。

    作为院办药店的和寿春,与朝阳医院究竟是何关系?和寿春大药房的店员告诉记者,该药店就是朝阳医院所办,所以才能堂而皇之地挂出“朝阳医院自费药房”的牌子来。

    朝阳医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称药店的字号属实,确实是院办自费药房。但其一再强调目前和寿春大药房属于独立的法人企业,完全按照企业的运行机制运转,其经营人员与朝阳医院没有所属关系。而且朝阳医院的门诊药房和和寿春大药房的进货流程和渠道是完全分开的。不过,相关负责人却很含糊地避过了记者有关两者之间在利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最终甚至以这个问题属于医院内部管理问题而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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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衷是为患者减负

    说起这家院办药店,开办之初在业内也曾闻名遐迩。早在2001年4月,由北京朝阳医院直接投资的和寿春大药房就投入正式运营。当时的副院长张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筹办和寿春大药房的初衷最主要是为顺应医疗体制改革,探索医药分家的路子,而把门诊药房生生地从医院剥离出去。这对医院来说,将失去很大一部分经济来源。因此朝阳医院筹划建立了社会零售药店———和寿春大药房,并被视为北京市探索医药分家“首吃螃蟹”的典范。

    不过,通过办药店探索医药分家的路子,这条途径似乎并没有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6月13日,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院办药店”这一说法本身就不确切。尽管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办药店,但是医院办药店从医疗体制改革的角度来说,和“医药分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曾经一度被视为医疗体制改革焦点的“医药分家”,所指的核心含义其实就是将医院和药房分家,将处方和药品分开。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是鼓励患者拿着处方到院外买药品,一方面可以改变“以药养医”的现状,另一方面由于院外药店的价格一般来说要低于院内,可以减轻患者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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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外药价高于院内

    正如医政处工作人员所介绍的,医药分家的根本目的是鼓励患者拿着处方到院外买药,通过药店售药低廉的价格来减轻患者的负担。那么,院办药店是否真的把实惠让给了患者?

    记者对比了最近“药价比较”所调查的几种常用药的价格:由德国拜耳生产的规格为30mg×7片的拜新同,和寿春价格为39.8元,朝阳医院为37.95元,相差1.85元;由上海强生生产的规格为650mg×18片的泰诺林,和寿春大药房的价格为21元,而朝阳医院则为18.83元,相差2.1元;由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5g的派瑞松,和寿春的价格为22元,朝阳医院则为19.26元,相差2.74元。对比后发现,尽管差价不大,但不可否认的是,和寿春大药房的很多药品价格都是高于朝阳医院门诊药房的。

    与朝阳医院门诊药房前拥挤的长队相比,和寿春大药房店内清静了许多,只有几位持着处方前来买药的顾客。6月12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顾客。当记者询问“为何要到院外药店购买药品”时,有的顾客称:“院外药店的价格应该是比医院的价格便宜吧?”;也有部分顾客表示,院外药店没有院内门诊药房那样拥挤,不用排队,仅仅是“图个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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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高或许“另有隐情”

    院办药店的药品价格比医院药房还高,自然无法承担减轻患者负担的职责。对此,朝阳医院与和寿春大药房皆表示,院内门诊药房和院外的自费药店,在经营的药品品种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医院经营的政府定价的药品比药店经营多,并一再强调院外药店所售药品乃自费药品,价格高是“理所当然”的。

    至于相同药品在院内院外药房的价格差异,朝阳医院药事处王主任表示,和寿春大药房乃独立的经营实体,具有自主定价的权利,只要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价格高点并不是什么违法犯规的事。

    据北京某医院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透露,有些医院办自己的药店其实是将医院某些按照国家规定医药费不得超过一定百分比的科室药费转移到了药店,从而保证其收入。他举了一个皮肤科的例子。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皮肤科的药费必须低于皮肤科医药总收入的73%。但同时,皮肤疾病又和很多其他的疾病不同,一般都是依靠药物来治疗的,这使得皮肤科用药量相当大,因此药品收入在皮肤科总收入中占的比例相当大。因此有些医院就降低皮肤科用药的幅度,也就是说并不会给患者开出用药的处方,而只是提出用药的建议,从而将皮肤病患者分流到药店。 (朱瑞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