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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想博物志:我的普林尼.pdf
http://www.100md.com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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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2252KB,121页)。

     奇想博物志是涩泽龙彦写的关于博物志的书籍,主要以普林尼所写的《博物志》为入口,讲述了埃塞俄比亚的怪兽,海兔与海里的动物,鸟与风卵,银莲花与番红花等等奇异的生物。

    奇想博物志内容介绍

    埃塞俄比亚有一种怪兽,生着人面、人耳和蓝眼睛。身躯如狮,红似血。尾似蝎,可刺向敌人。其叫声如同苇笛和小号的合奏。

    印度的海里有一种有毒的动物,叫海兔。孕妇看到雌海兔,只是看一眼,就会立刻恶心,最终导致流产。

    印度最东边的恒河源头一带,住着叫阿斯托米的种族,没有嘴,以鼻孔吸入空气和香气为生……

    在《奇想博物志》中,日本暗黑美学大师涩泽龙彦以被誉为“经典中的经典”的普林尼所著《博物志》为入口,选取迷宫与日晷、埃塞俄比亚的怪兽、性与横隔膜、海兔与海里的动物、世间奇迹等二十二个主题,以其独有的旁征博引、风趣吐槽,不仅将普林尼其人及其人生哲学形象地呈现出来,更是将我们带入了一个真假难辨、诡谲奇想的异世界。

    奇想博物志作者简介

    涩泽龙彦,Tatsuhiko Shibusawa 1928—1987,日本现代著名作家、评论家。对三岛由纪夫、寺山修司等人影响甚深的“暗黑美学大师”。

    他致力于将西方社会中的文化与思想暗流介绍给日本学界。从 20 世纪 50 年代起研究法国文学,并集中向日本读者引介萨德侯爵、巴塔耶、阿尔托等异色作家的作品,极具振聋发聩的作用,轰动一时 。

    同时,他也深入宗教、民俗、文学、艺术等领域,以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进行创作,写出了大批充满暗黑色彩的幻想文学作品,成为日本杰出的幻想文学先锋。

    一生译作、著作无数,其中《唐草物语》于 1981 年获得第九届泉镜花文学奖、遗作《高丘亲王航海记》 于 1988 年获得第三十九届读卖文学奖。

    奇想博物志章节预览

    迷宫与日晷

    埃塞俄比亚的怪兽

    性与横膈膜

    海兔与海里的动物

    药草与毒草

    变色龙与沙拉曼蛇

    琥珀

    畸形人

    镜子

    世间奇迹

    磁石

    鸟与风卵

    银莲花与番红花

    头足纲

    圣甲虫与蝉

    宝石

    诞生与死亡

    地球与星

    天地异变

    珍珠与珊瑚

    香料

    象

    精彩书评

    1、现实与非现实的幻想置换,文化边缘的轮廓线相交集,交汇出混色的故事,暗暗涌动的欲望副产品,散落在历史缝隙里的多棱镜碎片闪闪发光。但是呢又联想起潘写伽利略读到《被解放的耶路撒冷》的心情:走进收集古董的小矮人的房间,看见了各式各样的混乱趣味。也可以把它与样式主义手法进行类比,就像是帕米贾尼诺的草图,大抵与看到了艺术珍奇屋的伽利略有相似感觉。

    2、超级对胃口的书,所以在读到第23页已经决定要给五星。

    有料又有趣。

    22页的引文是普林尼在《博物志》里煞有介事地说到埃及獴如果看到午睡的鳄鱼,会像箭一样冲破鳄鱼的喉咙,吃空鳄鱼的腹部。而涩泽龙彦则在下面一本正经地说去弄清普林尼是否在胡说八道正是他的趣味所在。

    最近又开始重读金庸,刚刚读完《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读了三分之二。所以同时在读《奇想博物志》的时候,感觉普林尼就是老顽童,博学多识,却总没个正形,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地逗人玩;涩泽龙彦则是杨过,心里有底线,跳脱灵动,却又老忍不住调皮逗趣。这俩人相隔两千年和万水千山,却交谈甚欢,就像一场有趣的对话节目,不仅台上俩人聊得酣畅,台下观众也是乐不可支。

    《奇想博物志》是介绍一本书的一本书,或者更确切地说应该是涩泽龙彦对《博物志》的读书笔记,有点儿像脂砚斋批红楼。实际上《奇想博物志》只是涩泽龙彦读书笔记的一部分,因为他还有一本《幻想博物志》,也是属于他读《博物志》时的读书笔记,在阅读完《奇想博物志》后更为期待能够得以一见《幻想博物志》。

    普林尼的《博物志》卷帙浩繁,某部分还有点儿像我们的《山海经》,如果不是有人引领,怕是很少有人能够认真读下去,而一个有趣的引领者,不仅会让阅读不以为苦,反而让人如见美食,食指大动,恨不能一口气全塞进嘴里才肯罢休。涩泽龙彦就是这样的一位引领者,他总是先引用《博物志》里的文章,然后进行科学的论证,利用他所掌握的博物学知识对普林尼的叙述进行补充,又常常因为普林尼在描述时的得意忘形而忍不住吐槽。但是涩泽龙彦的吐槽不动声色,像电影里的葛优,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表情毫无变化,却让你越想越有趣,越想越可乐。

    《博物志》是普林尼著作的博物学科普著作,科普嘛,理应是理性严肃客观的,老顽童普林尼当然不会那么老老实实地论述,他总是写着写着就得意起来,得意一会儿就开始忘形,然后笔下开始信口开河,恣意发挥起来。这个时候涩泽龙彦就会一脸严肃地出现,拍拍普林尼的肩膀说:“嗨,老兄,咱能冷静一下,仔细想想真的确定要这么说吗?”

    涩泽龙彦读《博物志》也是随心所至,右手拿个小本本,左手随便翻页,翻到哪儿就读哪儿,管它什么先后什么主题。看见好玩的或者不对劲儿的,小本本就记起来,然后再对错得离谱的地方修正一下,对说得不全面的地方补充一下,当然还忘不了摇头晃脑地稍稍评论一下:

    本书034页,涩泽龙彦引用《博物志》里关于“性与横膈膜”的描述,普利尼认为横膈膜具备敏锐的反应能力,且是管理开朗、愉悦情绪的中枢,所以其结尾是这样的“在战场或角斗士的竞技场上被伤及横膈膜的人会笑着死去。”然后一脸严肃的涩泽龙彦在画面中出现了,他说“普林尼简洁地描述了横膈膜的特性,最后以笑着死去的人这种难以置信的逸闻结尾,甚至有了精湛的短篇作家的笔触。”然而,他仍然意犹未尽,在最后还来了一句轻飘飘的“他所写的文章已经属于文学了。”这句评论看似波澜不惊,对于博物科学集大成者的《博物志》来说,“已经属于文学”的评价实在是言简意赅,大有深意。就像金庸武侠小说里的独孤求败,看似手中无剑却挥洒地潇洒凌厉。

    普林尼还记录了里米尼地区有一只雄鸡能讲人话。普林尼在记述最后说“这是我所知的唯一一个案例”。涩泽龙彦则只给了五个字的评论——“我估计也是。”想象一下涩泽龙彦写这几个字时似笑非笑,故作庄重的表情吧,还真是让人绷不住呢!

    当然,《博物志》是世界上极其伟大的博物学著作,对博物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极具大家风范,可是就像老顽童,改不了自己疯起来就收不住的脾气,好在涩泽龙彦不但能接得起更能收得住,这么一来,《奇想博物志》和普林尼的《博物志》居然称得上是珠联璧合,让涩泽龙彦这么一“挑刺儿”,不止他爱《博物志》,他的读者也爱上了《博物志》。

    当然,我以为《奇想博物志》之所以能够有趣至此,翻译者功不可没!

    奇想博物志:我的普林尼截图

    目录

    迷宫与日晷

    埃塞俄比亚的怪兽

    性与横膈膜

    海兔与海里的动物

    药草与毒草

    变色龙与沙拉曼蛇

    琥珀

    畸形人

    镜子

    世间奇迹

    磁石

    鸟与风卵

    银莲花与番红花

    头足纲

    圣甲虫与蝉

    宝石

    诞生与死亡地球与星

    天地异变

    珍珠与珊瑚

    香料

    象

    后记迷宫与日晷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十九章。

    我们也来说一说迷宫[1]。这种令人惊异的建筑中凝聚了人类所有的智慧与才

    能,即便说它不是现实之物,也能轻易令人信服。如今在埃及的埃拉克雷奥波利斯

    [2]

    还残存着这样的建筑,相传是由佩特斯克法老或提托伊法老始建于三千五百年

    前。不过根据希罗多德[3]

    的说法,主持兴建的法老有十二位,最后一位是普萨美提

    克[4]。关于埃及人建造迷宫的目的众说纷纭,德摩特尔认为这是莫特利斯法老的王

    宫,利克亚斯则认为这是莫伊利斯法老的陵墓,但许多说法表示这是用来祭祀太阳

    神的建筑,这也是更加广为流传的说法。无论埃及人的目的为何,代达洛斯[5]

    在克

    里特岛建的迷宫[6]

    一定是以埃及迷宫为原型的,这一点毫无疑问。只是代达洛斯的

    迷宫将其缩小到百分之一,并在当中设置了无数蜿蜒回转的通路和走廊,让人迷失

    其中无法逃脱。这迷宫并不是画在大理石地面或是小孩子在战神广场上玩耍的那种

    让人在有限的表面上来回绕圈子的螺旋旋涡,它会让人在穿过许多扇门后便不知身

    在何处,总会回到之前走过的地方。这座克里特岛的迷宫是继埃及迷宫之后的第二

    大迷宫。第三大迷宫位于利姆诺斯岛[7]

    ,第四大迷宫则位于意大利[8]

    ,它们都有岩石

    打磨成的圆顶覆于其上。令人吃惊的是,埃及迷宫的入口和圆柱都由帕罗斯岛[9]

    产

    的大理石制成,其他部分则由正长岩[10]

    制成。

    通常一提到迷宫,我们立刻会想到代达洛斯在克里特岛建造的克诺索斯宫,但

    正如普林尼在文中所述,古代的迷宫并不只有克里特岛的迷宫,最古老的迷宫位于

    埃及,而且利姆诺斯岛和古罗马的意大利行省也有类似的建筑。

    最早记述埃及迷宫的人是希罗多德,普林尼也提到了这个名字。希罗多德自称

    亲眼见过那座迷宫,按照他在《历史》第二卷第一百四十八章中的描述,那座迷

    宫“位于莫伊利斯湖的偏南方,与一个被称为鳄鱼城[11]

    的地方在同一条线上”。希

    腊人称作“鳄鱼城”的地方是哈瓦拉,也就是现在的法尤姆[12]。希罗多德见到的迷

    宫,其实是一座神殿,埋葬着埃及第十二王朝的第六代法老阿蒙尼姆赫特三世。出

    现在普林尼文中的“莫伊利斯法老的陵墓”,那个莫伊利斯法老指的就是阿蒙尼姆

    赫特三世。距今约四千年前的辉煌迷宫,如今已一片荒凉,只留下黄沙中的几处残柱。

    关于这恢宏庞大的迷宫的构造,不仅是普林尼,斯特拉波[13]

    和西西里的狄奥多

    罗斯[14]

    也都各自留下了一些简单的记录。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自称亲眼见过其物的

    希罗多德的记述最有意思,也最靠谱。我们摘取一段来看看。

    迷宫里有十二个带屋顶的中庭,其中六个朝北,六个朝南,中庭的正门相对,连续排列,为同一道外墙所包围。房间由地下和地上两层构成,地下和地上各有一

    千五百间房,合计三千间。我亲自在地上层转了一圈,故能将亲眼所见原封不动地

    汇报出来;而地下层的情况,就只能记载别人述说的内容了,因为守门的埃及人无

    论如何都不愿让我们进去,说地下有坟墓,埋葬着建造这迷宫的诸位法老和神圣的

    鳄鱼。

    根据这段记述,看来迷宫的地上层和地下层遵循了埃及人偏爱的几何学精神,呈现出严谨的相互对称和一一对应;绝对禁止外国访客踏足的地下房间里,埋葬了

    神圣的死者和动物。地上层是现世宫殿,而地下层是死者之国、黑暗之国。鳄鱼被

    尊为神圣的动物,也许是因为这里是“鳄鱼城”吧。不对,这样逻辑就颠倒了,应

    该说,正是因为鳄鱼受到尊崇,这里才会被希腊人称作“鳄鱼城”。根据在奥古斯

    都时代[15]

    到访这里的斯特拉波在《地理学》中的记载,这附近的湖中喂养着许多鳄

    鱼,它们深受人们爱护,因此也对人非常温顺,外国的访客会将面包、肉、酒、蜂

    蜜之类的食物当作供品喂给鳄鱼。生着鳄鱼头的水神在埃及语中称作“索贝

    克[16]”,希腊人将其用希腊语讹化成了“司克斯”。

    刚才我引用的《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十九章中,对这个哈瓦拉的迷宫也做了

    详细的记述,但普林尼经常若无其事地撒谎,还会写得仿佛他真的见过一样,让人

    不太想引用。例如,他说迷宫中的房间里安置着涅墨西斯[17]

    的神像,涅墨西斯是希

    腊的女神,这里想一想就觉得不合逻辑。他还说地下室有一个房间,打开门“就会

    有如同雷鸣一般的恐怖声响”,实在是故作神秘,字里行间都散发着一股要把埃及

    塑造成神秘之国的写作意图。埃及这一国度对于公元一世纪的罗马人而言,大概就

    如同印度在十九世纪初期的欧洲人心中的印象吧。

    这里倒不如聊一聊我对普林尼介绍的第三大迷宫和第四大迷宫的看法吧。关于

    第三大迷宫,也就是利姆诺斯岛上的迷宫,普林尼是这么描述的:关于克里特迷宫的记载已有许多,我来讲讲与其十分相似的利姆诺斯岛迷宫

    吧。这座迷宫尤其因一百五十根圆柱而备受瞩目,将这些圆柱放置在工厂的作业台

    上时,它们能保持绝妙的平衡,即便是小孩也能骨碌骨碌地转动它们。迷宫的建筑

    是斯米利斯、罗伊科斯和奥赛多洛斯等出生于岛上的建筑家的作品。如今,克里特

    岛和意大利的迷宫早已没了痕迹,利姆诺斯岛上的迷宫却还留有残骸。

    可惜众多学者都认为普林尼的这段记述是错误的,他在这里写的恐怕是萨摩斯

    岛[18]

    的赫拉神庙,换言之,普林尼应该是把萨摩斯岛和利姆诺斯岛弄混了。希罗多

    德和帕萨尼亚斯[19]

    亦有记载,罗伊科斯和奥赛多洛斯是生于萨摩斯岛的建筑师。关

    于萨摩斯岛的赫拉神庙是迷宫这件事,却是毫无出处。

    关于第四大迷宫,即意大利的迷宫,普林尼这样写道:

    接下来讲讲最后一个迷宫。这是伊特鲁里亚[20]

    王波塞内[21]

    命人为自己建造的陵

    墓,也是意大利国王之奢侈阔绰超越外国国王的例子。总之这个迷宫的特征令人惊

    异,远远超乎一切想象。借用先人瓦罗[22]

    的话来说,“国王埋葬在克卢西乌姆城

    中,国王还在这座城中留下了一座四方形的石砌建筑,长宽各三百脚距[23]

    ,高五十

    脚距。在这四方形建筑的地基内部,有错综复杂的迷宫伸展,若踏进迷宫时未携带

    线团,就肯定找不着出口了。这四方形建筑的上方有五座金字塔高高耸立,四个角

    上各一座,正中间还有一座。金字塔底座宽七十五脚距,高一百五十脚距,最上端

    都是尖顶。这五个尖顶上各有一枚青铜圆盘,形成了奇妙的圆形屋顶,这顶上用锁

    挂着大量的铃铛。起风时铃铛便摇晃,发出丁零丁零的声响,宛如古时多多纳[24]

    的

    神谕一般传向远方。在圆盘之上又各自耸立着四座高一百脚距的金字塔,其上又有

    圆盘,圆盘之上又建有五座金字塔”,关于最后这层金字塔的高度,瓦罗闭口不

    谈,看来还是害臊了。

    正如文章所示,连普林尼自己也对这位瓦罗的荒唐话没了信任。即便是常常吹

    牛扯谎的普林尼,也对这位罗马作家前辈的天方夜谭感到相当震惊了吧。

    普林尼所说的波塞内国王的迷宫,多半是毫无实际根据的虚无缥缈之谈。金字

    塔上有圆盘,圆盘之上又是金字塔,这种荒谬的建筑怎么可能实际存在?不过《博

    物志》中的这段叙述似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持续刺激着这世上的好事者们的想象

    力。据说十七世纪有一位名叫安杰罗·柯尔特诺维斯的僧侣写过一篇关于这个迷宫的

    论文。一八四八年,人们在克卢西乌姆(现在的丘西)附近一个叫“波乔盖拉”的地方发现了构造错综复杂的伊特鲁里亚地下墓穴,便有人宣称这是普林尼所说的波

    塞内国王的迷宫,但这地下墓穴的实际形态并不足以称为迷宫。至少,只要这不是

    出于设计者或建造者的意图而建成的,那就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迷宫。

    正因如此,若太过轻信普林尼的记述,有时只会浪费感情,必须多加注意。特

    别是迷宫之类事物,由于与埃舍尔[25]

    这样的画家脑中所考虑的形象相似,也就是类

    似建筑学上的逻辑悖论,所以需要时常提高警惕。那么普林尼的记述中大半都是不

    值得相信的空想吗?绝非如此。在他的只言片语中偶尔会透露出当时的民间风俗,意味深长,颇具价值。

    譬如前文引用的关于克里特岛迷宫的章节中提到“这迷宫并不是画在大理石地

    面或是小孩子在战神广场上玩耍的那种”,这句话可以看作当时迷宫图案已被广泛

    用于装饰用途的证据,绝不能被忽视。按照普林尼在文中的说法,后来在英格兰和

    爱尔兰盛行的在地上画迷宫玩耍的儿童游戏风俗,其实早已在罗马流行过了。

    关于迷宫的话题就到这里,接下来我想摘取一段关于日晷的内容,同样出自

    《博物志》第三十六卷,位于第十五章。

    神圣的奥古斯都为设置在战神广场的方尖碑[26]

    赋予了令人惊叹的智慧:标示太

    阳投射的阴影,以测量昼夜长度。他命人按照方尖碑的长度制造了一块基石,并按

    照方尖碑在夏至日和冬至日的六点所投射的阴影长度,在基石上刻上刻度。阴影在

    镶嵌了青铜的刻度上来回移动,逐日变换长短。这是一个值得广为推崇的方法,多

    亏数学家法昆都斯·诺维厄斯在发明上的才智,我们才知晓了这一伟大方法。这位

    数学学者还在方尖碑的顶端罩上一个黄金球体,使得阴影渐短渐长的过程易于观

    看。观测最初一直非常顺利,约莫过了三十年,观测果渐渐派不上用场了。究其根

    由,也许是某种原因导致天体秩序发生变化,使太阳的运动也发生了改变。或是因

    为地球的位置渐渐偏离了其自身的中心(听说其他地方也观察到同样的情形)。抑

    或是罗马受到地震影响,导致日晷歪斜。又可能是由于台伯河[27]

    泛滥导致地壳下

    沉。虽说已将其地基抬升至必要高度,但依旧没用。

    我从来没起过什么要将普林尼全卷通读一遍的傲慢念头,总是随手翻动书页,目光停到哪一页便读下去,无意识地读着。越读越觉得有趣。这段记述日晷的部分

    也只是偶然想起要写关于迷宫的内容,读第三十六卷时突然看到的。以做学问或研

    究为目的郑重地读,这种阅读方式恐怕不适合普林尼。他可是个在书中瞎说造谣,迷惑了世道人心的人啊!我们也要用恰当的方式和这种人打交道才行。在本书的最

    开始,我得先将这件事说清楚。

    有一件忘记写的事情。我曾写过一部叫作《犬狼都市》的短篇小说,这个犬狼

    都市是古代埃及的一个郡“丘诺坡里斯”,据普鲁塔克[28]

    记载,这个城市曾与俄克

    喜林库斯[29]

    (鱼鳞都市)发生过流血战争。按照这种处理方式,或许就应该把阿蒙

    尼姆赫特三世的迷宫所在地“鳄鱼城”叫作“鳄鱼都市”吧。

    [1] 本文所指的迷宫(Labyrinth)只有一个入口通往中央,没有分岔和死路,不同于有多个出入口、死路

    的迷路园(Maze)。若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注。

    [2] 位于上埃及地区,是上埃及第二十省的首府,曾在古埃及第一过渡时期的政治动荡期间成为都城。

    [3] 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历史》一书,叙述西亚、北非及希腊地区的历史、地理、民俗风土,被誉

    为“历史之父”。

    [4] 普萨美提克一世,埃及第二十六王朝的建立者。“普萨美提克”是希腊人对这位法老的叫法。

    [5] 希腊神话中的著名工匠。他在克里特岛为国王米诺斯建造了一座迷宫,用于关押半人半牛的怪物弥诺陶

    洛斯。

    [6] 即克诺索斯宫,相传是克里特岛国王米诺斯的王宫,是米诺斯时代最宏伟壮观的建筑。克里特岛是欧洲

    最古老的文明“米诺斯文明”的中心。

    [7] 希腊爱琴海东北部的岛屿。

    [8] 为古罗马帝国的行省。相当于现今意大利本土的范围。

    [9] 位于希腊爱琴海中部,盛产白色半透明大理石,是古代帕罗斯岛的主要财源。

    [10] 一种岩浆岩,呈浅灰色或肉红色。

    [11] 读作“克罗柯迪洛坡里斯”(Crocodilopolis)。

    [12] 位于埃及中北部,是埃及最古老的城市。

    [13] 古希腊历史学家、地理学家,著有《历史学》和《地理学》。

    [14] 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世界史《历史丛书》。

    [15] 奥古斯都即屋大维,恺撒的继承人,罗马帝国的开国君主。奥古斯都时代是罗马帝国的一个黄金时

    代。

    [16] 即索贝克神,是埃及法尤姆地区备受尊崇的水神,尼罗河三角洲守护女神努克的儿子。

    [17] 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18] 希腊爱琴海东部岛屿,在古希腊时代是爱奥尼亚文化的中心。希腊神话中,萨摩斯岛是赫拉的出生

    地。

    [19] 生活于公元二世纪罗马时代的希腊地理学家、旅行家,著有《希腊志》。

    [20] 古代城邦国家,位于现今意大利中部。

    [21] 伊特鲁里亚国王,统治克卢西乌姆城邦,因公元前六世纪末罗马和克卢西乌姆的战争而为人所知。

    [22] 古罗马学者、作家,以渊博学识为当时及中世纪学者崇敬。其著作《原理九书》创立了后世编写博物

    学著作的范例,影响了后来的普林尼。

    [23] 古罗马长度单位,拉丁文为pes(复数:pedes),约合29.6厘米。

    [24] 位于希腊西北部伊庇鲁斯的神谕处,多多纳的圣地被希罗多德认为是最古老的希腊神谕。

    [25] 荷兰板画家,因其绘画中的数学性而闻名。

    [26] 古代埃及和西亚常见的一种纪念碑,呈尖顶方柱状,用于献祭给太阳神或纪念法老的功绩。现代意大

    利拥有的方尖碑多是古罗马时期从埃及运往罗马帝国的。

    [27] 意大利的河流,罗马位于河口以上二十五公里的东岸。台伯河以为罗马提供水源而闻名。

    [28] 生活于罗马帝国时代的希腊作家,著有《希腊罗马名人传》(又称《比较列传》)。

    [29] 古埃及时期的上埃及城市,是重要的考古遗址。城市名来源于埃及神话中一种居于尼罗河的鱼。

    埃塞俄比亚的怪兽

    若将《博物志》全书三十七卷的内容构成做成一览表,那么就如下所示:

    第一卷 序文及全书的内容说明

    第二卷 宇宙论

    第三卷至第六卷 地理

    第七卷 人类学

    第八卷 陆地动物

    第九卷 海洋动物第十卷 有翼动物

    第十一卷 昆虫及其身体各部分

    第十二卷及第十三卷 外国植物

    第十四卷 葡萄

    第十五卷 橄榄等果树

    第十六卷 野生植物

    第十七卷 栽培植物

    第十八卷 农业

    第十九卷 亚麻等

    第二十卷 采自庭院植物的药品

    第二十一卷 制作捧花或花饰的花

    第二十二卷 花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三卷 采自栽培植物的药品

    第二十四卷 采自野生植物的药品

    第二十五卷 自古流传的植物用途史

    第二十六卷及第二十七卷 各种植物性药品

    第二十八卷 至第三十卷 采自动物的药品

    第三十一卷 水和盐的药用

    第三十二卷 采自水栖动物的药品第三十三卷 矿物

    第三十四卷 金属及雕刻

    第三十五卷 绘画

    第三十六卷 石头与建筑物

    第三十七卷 宝石

    从一览表中也能发现,普林尼的涉猎领域从天文地理到动植物、矿物,甚至还

    有技术及艺术等人类文明,他关注的内容范围之广,使得《博物志》当之无愧地被

    称为当时的百科全书。其中多卷涉及植物和动物的药用方法及效果,这也表明了在

    那个科学被视作与魔术无异的时代,药物学所占据的重要位置。话虽如此,我必须

    指出,普林尼在这方面的记述有不少地方照搬了泰奥弗拉斯托斯[1]

    等前人的描述,说是现学现卖也不为过。普林尼倒是在《博物志》第一卷的内容说明末尾列出了一

    些古代作家的名字,自称参考了这些人的言论,名单提及的人数众多,竟有一百四

    十六位古罗马作家、三百二十七位其他国家的作家。

    我想随自己的兴致书写关于普林尼的世界,并不打算成体系地按照书中顺序记

    述,只想根据当时关心的内容随手引用一些有趣的逸闻。说起有趣的逸闻,在《博

    物志》全书三十七卷中就充斥着许多非常有趣的内容,我最常翻看的是第八卷关于

    陆地动物的部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普林尼记述埃塞俄比亚和印度动物时的笔

    触,与其说是博物志,倒不如说几乎是猎奇怪物志,真实感可以打满分。在普林尼

    眼里,埃塞俄比亚大概犹如一个怪兽宝库。让我们看看他在《博物志》第八卷第三

    十章的描述。

    埃塞俄比亚盛产到处繁殖的猞猁、胸部有两个乳房的红毛斯芬克斯[2]

    等许多怪

    兽。有珀加索斯[3]

    ,这是一种有翼有角的马;有克洛柯塔,这是一种狗与狼的混

    种,其利齿可咬碎一切物品,被它吃掉的东西转眼间便被消化;有一种长尾猿,头

    部发黑、生着驴毛,其叫声也与其他猿猴相异;有一种印度牛,生着一只或三只

    角;还有一种叫作“里昂克洛柯塔”的怪兽,生着野驴的身体鹿的腿狮子的颈、尾

    和胸獾的头,偶蹄,嘴阔及耳,牙齿连续排列在一根骨头上,动作敏捷。据说它还

    能模仿人声。埃塞俄比亚还栖居着一种叫作“耶鲁”[4]

    的野兽,拥有河马的身体、大象的尾、黑色或褐色的毛以及野猪的下颚。其角长一腕尺[5]

    以上,可转动,战斗

    时可将角交替竖起,根据敌方的动作使角直立或倾斜。

    第三十章至此还未束,但仅在这一小段中就已经出现了八种真身不明的怪兽。

    斯芬克斯和珀加索斯是希腊神话中的怪兽,一些读者也许有所耳闻。至于猞猁,我

    曾在《幻想博物志》的书中详细介绍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书中的描述。长尾

    猿和印度牛也无须多言了吧。普林尼的记述颇为敷衍,前文明明在介绍埃塞俄比亚

    的怪兽,后文却面不改色地写起了印度牛等自相矛盾的内容。无论如何,三只角的

    印度牛几乎不可能存在,我们还是先聊一聊“克洛柯塔”吧。

    一些读者也许不甚熟悉,“克洛柯塔”这一怪兽绝不是普林尼的发明,克特西

    亚斯[6]

    在更早之前就记载过,它被想象成狗与狼或是鬣狗与雌狮的混种,有时也被

    称作“半狮犬”。“里昂克洛柯塔”也可被认为是这种怪兽的变种,其中“里昂

    克”是“白色”的意思。《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五章对此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述。

    埃塞俄比亚的鬣狗与雌狮交配,产下“半狮犬”。这种怪兽能模仿人类和家畜

    的声音,平常总是睁着眼。没有牙根,上下颚隆起形成牙齿,上下可相互咬合,以

    避免牙齿碰撞造成磨损。在朱巴王[7]

    的报告中还提到,埃塞俄比亚的“曼提柯尔”[8]

    也会模仿人的语言。

    读者也许注意到,这里又出现了一种叫作“曼提柯尔”的奇怪生物。但在“曼

    提柯尔”之前,让我们先将第三十章最后记述的怪兽“耶鲁”弄明白。“拥有河马

    的身体、大象的尾”,还生着角,这怎么看都是犀牛或水牛的变形吧?至于在战斗

    时转动角,更完全是空想,除普林尼之外并没有其他文献记载。关于“曼提柯

    尔”,《博物志》第八卷第三十章最末有比较详尽的记载。

    据克特西亚斯记载,埃塞俄比亚还盛产一种叫作“曼提柯尔”的野兽。这野兽

    拥有三排齿,像梳子的齿一般咬合在一起。生着人面、人耳和蓝色的眼睛。身躯如

    狮,红似血。尾似蝎,可刺向敌人。其叫声如同苇笛与小号的合奏。动作非常迅

    猛,喜食人肉。

    我只想说,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动物啊。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动物史》中亦

    记载了这种动物,称之为“马尔提柯尔”,其后世的拉伯雷[9]

    (《巨人传》第五

    部)和福楼拜[10]

    (《圣安东尼的诱惑》)等喜好幻想的作家也在著作中提过,或许一些读者略有印象。“马尔提柯尔”源自古波斯语中“martiya-khwar”(食人

    者)一词,据说源于印度人对食人虎的恐惧,是假想的奇幻生物。到底是真是假

    呢?普林尼在记述中几乎完全照搬了克特西亚斯的原文,只是误将“马尔提柯

    尔”写成了“曼提柯尔”。总觉得这人虽是罗马帝国的高官,却有些天性马虎。

    普林尼所列举过的埃塞俄比亚怪兽还有栖息在尼罗河源头的“卡托布莱帕

    斯”[11]

    ,这是一种特别不具现实性的怪兽,但我曾在《幻想博物志》中介绍过,就

    不在此重复了。我们还是来看看普林尼怎么描述亚里士多德在《论奇迹》中记载的

    奇兽“列翁波农”吧。这段记述在《博物志》第八卷第五十七章。

    常有关于小动物“列翁波农”的传闻,据传这种动物只栖居在狮子诞生之地。

    这动物的肉有种特别的力量,倘若吃了它的肉,即便是百兽之王也将立刻丧命。因

    此人们会焚烧“列翁波农”的尸体,取其灰烬涂在其他动物的肉块上,以制成捕狮

    陷阱。狮子只要吃了那灰烬就会丧命。这种动物的毒性之大,对狮子而言都是致命

    的。也难怪狮子对这种动物恨之入骨,狮子见到它,不会撕咬,而是将其踩踏致

    死。另外,“列翁波农”还会撒尿,其尿液也对狮子有致命效果。

    关于“列翁波农”的由来,有一种说法是狮子常因眼前飞蚊而困扰,因此诞生

    了这一传说。但单凭普林尼的记述,简直不敢相信“列翁波农”竟是小小的虫子,只觉得这只是空想而来的奇兽,毫无现实依据。顺便一提,“列翁波农”的含义

    是“狮子杀手”。说不定首先诞生的是这个词语本身,后来人们才造出这一怪兽的

    实体。

    接下来我们将视线转移到比较现实的动物身上吧。作为介绍者,也不能有失偏

    颇地一味指责,毕竟普林尼还是给我们留下了些许科学、正确的观察成果。那么我

    们就让《博物志》第三十七章的鳄鱼在此登场吧。看看普林尼这部分的记述,是否

    能体现其堪称独到、科学的观察力和洞察力呢?

    尼罗河一带有一种鳄鱼,这四足怪兽无论在陆地上还是水中都十分可怕。它是

    陆地上唯一不使用舌头的动物,也是唯一一种在咀嚼食物时不动上颚的动物。其齿

    列咬合如同梳子的齿,一旦被咬,将负重伤。这种鳄鱼体长超过十八腕尺,雌性鳄

    鱼产卵大小如同鹅蛋,且具有一种本能的预知能力,总会在尼罗河水位超过临界点

    后孵卵。无论哪种动物,都不会像这种鳄鱼一样,能从小小的幼崽成长为体长如此

    巨大的怪兽。它生有钩爪,坚韧的皮肤可以经受一切攻击。白天居于地上,夜晚则进入水中,以保持一定温度。它们常食鱼类,饱餐之后,当口中积攒了鱼肉残渣

    时,就会爬上岸午睡。此时就会有小鸟飞来,从张开的鳄鱼口中觅食。这种小鸟在

    当地被称作“牙签鸟”,在意大利则被叫作“鹪鹩”。它们先在鳄鱼嘴外跳来跳去

    做好清洁,然后就会潜入其中将鳄鱼的牙缝及喉咙内部都打扫干净。鳄鱼也觉得酥

    酥痒痒的感觉十分舒适,会尽量张开嘴巴。而埃及獴若看到这般舒适午睡的鳄鱼,便会像箭一样冲破鳄鱼的喉咙,吃空鳄鱼的腹部。

    看到普林尼的记述中关于鳄鱼不用舌头的部分,读者大概会在心里打个问号

    吧。当然这在动物学层面上绝非正确的叙述,但若得知希罗多德和亚里士多德也都

    持相同观点,就会觉得单单指责普林尼一人未免有些苛刻了。事实上,普林尼这部

    分的记述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把希罗多德的《历史》第二卷第六十八章照抄了一遍。

    希罗多德的记载中未提及的,只有最后那段关于獴的异想天开的逸闻。且不提这叙

    述在动物学中是否正确,究其缘由,这里似乎又是普林尼不加批判地拼凑了先人的

    传说,再加上一点自己的创作,不过是他个人重新编撰的内容而已。我在之前还提

    到他独到、科学的观察力,看来这玩意儿在《博物志》里一丁点儿也没有体现出

    来,倒是在远离“追求独创性”的近现代通病上表现得令人惊叹。

    我好像过于强调普林尼在吹牛、剽窃或改编上的才能,有些忽略了他书写巨著

    的真正意图。反正要展示他优秀的观察力和洞察力还有很多机会,无须心急。我总

    是会将《博物志》当作幻想文学,想要毫不留情地对普林尼的连篇谎话指点一番。

    虽不至于大动干戈地考证,但去弄清楚他是否在胡说八道也是我的趣味所在。

    [1] 公元前四世纪的古希腊哲学家、科学家,先后受教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著有《植物志》《人物志》

    等。

    [2] 即狮身人面兽。

    [3] 希腊神话中的奇幻生物,由美杜莎与海神波塞冬所生,俗称天马。

    [4] 英国贵族徽章中常见的护盾兽,剑桥大学圣约翰学院的大门上亦有其形象。

    [5] 古埃及、古希腊及古罗马的测量单位,1腕尺约为肘到中指端的距离,1希腊腕尺约18.22英寸,即0.46

    米,1罗马腕尺约17.47英寸,即0.44米。后文中如出现括号内的计量换算,为作者注。

    [6] 古希腊历史学家,著有《波斯史》和《印度史》。

    [7] 努米底亚国王。[8] 又称蝎狮或人头狮。

    [9] 法国作家,著有长篇小说《巨人传》。

    [10] 法国作家,著有《包法利夫人》。

    [11] 一种身体像牛的奇幻动物,据普林尼记载,其“体小而笨重,四肢不灵敏,头却大得出奇,因此常把

    头垂在地上,否则很可能把周围的生命全部杀光”。

    性与横膈膜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十卷第六十三章。

    二足动物中只有人类是胎生,只有人类为最初的性交而后悔,所以人类生活最

    初的标志就是后悔。所有的动物都会周期性地在特定时期进行交配,只有人类的交

    配,正如我之前提到,是不分昼夜的。所有的动物都懂得满足,但人类不是。克劳

    狄乌斯皇帝[1]

    之妻麦瑟琳娜曾向奴隶阶层最知名的娼妇发起挑战,以一个昼夜连续

    进行了二十五次性交的成绩打败了对方。人类的杰出之处在于,为了体验性的快乐

    会使用许多拐弯抹角、违背自然的方法。女性会采取堕胎这种手段。如此一考虑,与兽类相比,人类是多么罪孽深重啊。如赫西俄德[2]

    所说,若一定要说男人与女人

    的情欲有什么区别的话,男人的情欲起于冬季,而女人的情欲起于夏季。

    开头的“二足动物”应该是指鸟类吧。如同前文的一览表所示,原本这第十卷

    就是关于“有翼动物”的。这样一来,或许就会有读者起疑,为什么这里又出现了

    关于人类的话题呢?普林尼总是心血来潮,碰巧话题有了延伸,就不知不觉地突破

    了鸟类的范围,写起了哺乳动物和人类,我们就当这是他心血来潮的其中一例吧。

    至于二足动物中只有人类是胎生、不分昼夜地交配之类的观察,似乎又借用了亚里

    士多德在《动物史》中的描述。

    关于麦瑟琳娜一天之内进行了二十五次性交的逸闻,自古因尤维纳利斯[3]

    的诗

    而为众人所知。但这位诗人活跃在普林尼死后二十年左右,所以普林尼应该是参考

    了其他消息来源,也许是更直接的、同时代的民间传闻。普林尼生于公元二十三年

    (或二十四年),死于公元七十九年,经历过提比略[4]

    、卡里古拉[5]

    、克劳狄乌

    斯、尼禄[6]

    、加尔巴[7]

    、奥托[8]

    、维特里乌斯[9]

    、韦斯巴芗[10]

    等八任罗马皇帝统治

    的时代,知道麦瑟琳娜也是理所应当。我在这里想到的是阿尔弗雷德·雅里[11]

    的《超雄性》中,主人公马尔克尤与医生巴提比乌斯围绕麦瑟琳娜的二十五次性交展开古

    怪争论的场面。

    接下来,我摘取了《博物志》第十卷第六十三章的后续部分。

    象、骆驼、虎、猞猁、狮子、毛足兔、兔等生殖器朝后的动物在交配时,屁股

    会相互接触。此外,骆驼交配时会前往沙漠或远离人烟之处,以免被打扰。骆驼的

    交配需要整整一天,这种情形绝不会出现在其他奇蹄目动物身上。四足动物中,雌

    性的气味会刺激雄性。犬、海豹、狼等动物会在交配过程中改变朝向,而且交配束

    后还会出现想要分开却分不开的情况。前文中提及的毛足兔在交配时,通常是雌性

    先在雄性的上方。其他种类的动物则是雄性处于上方。前文也已提过,熊在交配时

    会和人一样躺着。刺猬是相互抱着、站立着交配。猫则是雄性站着,雌性躺在雄性

    的下方。而狐狸则是躺下后由雌性抱着雄性。雌牛和雌鹿无法忍受雄性的攻击,会

    一边受精一边移动。雄鹿会连续与多匹雌鹿交配,最后再回到最初的交配对象那

    里。蜥蜴则像无足动物那样相互缠绕交配。

    上文中被我暂译成毛足兔的动物,拉丁语为dasypus[12]。这种兔子在亚里士多

    德的记载中亦有出现,但不知在现今的动物学命名法中属于什么种类。虽说生殖器

    朝后,但若勃起大概都会朝前吧,所以交配时屁股会相互接触的动物应该也是不存

    在的。这部分内容普林尼也套用了亚里士多德的记载,并非记录自己的亲眼所见。

    甚至可以说,这一段落几乎是全部照搬了亚里士多德的内容。关于动物的生殖器,在《博物志》第十一卷第一百零九章也有涉及。

    如此前所述,有些雄性动物的生殖器是朝后的。狼、狐狸、黄鼠狼、雪貂的阴

    茎是有骨头的。从雪貂的阴茎中还能提取出治疗人类石病的重要药物。据说,熊死

    后,其阴茎会角质化。在东洋,最实的弓弦由骆驼的阴茎制成。关于这个器官,不

    仅世界各国都有各种各样的习俗,它甚至还成了宗教行为的对象,众神之母[13]

    的祭

    司加卢斯[14]

    们会自己进行阉割,也不怕带来不幸的后果。女性之中,亦有少数人像

    雌雄同体的赫马佛洛狄忒斯[15]

    那样,具有类似男性的、异常巨大的器官。这种异常

    情况被认为在四足动物身上也出现过。想来最先为世间认可的是在尼禄皇帝统治下

    的高卢[16]

    特里尔地区发现的雌雄同体的雌马,这种马被用来为皇帝拉车。世界的统

    治者用怪物拉车,就凭这一点便是值得一观的情景了。

    普林尼提到的加卢斯是侍奉弗里吉亚的地母神库柏勒的祭司,据说其名来源于伽拉提亚[17]

    的加卢斯河。关于他们切除男性器官的祭祀仪式,读弗雷泽[18]

    的记述便

    能有详细了解,近一些还有安托南·阿尔托[19]

    关于赫利欧伽巴卢斯[20]

    的专题论文,其中以光怪陆离的笔触对此进行了描绘。但我在此想到的并非阿尔托的性的形而上

    学,而是费德里科·费里尼[21]

    的《爱情神话》[22]

    ,该片以影像的形式完美展现了罗

    马时代对怪物的喜好。费里尼本身就对怪物感兴趣,从他的电影作品《甜蜜的生

    活》到《卡萨诺瓦》皆有体现,一目了然。提到“对怪物的喜好”,在普林尼生活

    的时期确实有一种风潮可以用这一语句来描述。接下来的这一小段里就明确地体现

    了这种风潮,出自《博物志》第七卷第三章,同样提到了赫马佛洛狄忒斯。

    此外,这世上有时也会出现具有两种性别的人,我们将其称为赫马佛洛狄忒

    斯。这种现象曾被叫作双性性格[23]

    ,人们待之如同奇迹,如今反而被视作一种会带

    来愉悦的事物。伟大的庞培[24]

    命人在他的剧场里挂上震惊世人的人物肖像画,作为

    剧场装饰物之一。其中尤其需要细致刻画的某幅肖像画,全权委托给了有才华的大

    艺术家。这些肖像画中的人物,有特拉勒斯的尤缇克丝,她在第三十次成为母亲

    后,被她的二十个孩子送上火刑台;还有与大象生了孩子的阿尔基佩[25]。后者被视

    作不祥之兆。其实在与马尔西人[26]

    的战争初期曾有女佣生出蛇来的事情,怪物的诞

    生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根据克劳狄乌斯皇帝的记载,色萨利[27]

    曾有一匹半人

    马死于诞生当日。同样在克劳狄乌斯皇帝统治时期,我们目击了另一匹被浸泡在蜂

    蜜中保存,之后用船从埃及运来的半人马。在萨贡托[28]

    还有过这样的事例,在萨贡

    托被汉尼拔[29]

    攻破那年,有婴儿从母亲胎里出来,又立刻缩了回去。

    如同国技馆[30]

    的天花板上挂着优胜相扑选手的相片一样,在剧场里挂着生出怪

    物的母亲肖像以示表彰,不得不说罗马也是相当颓废啊。不过我以前也曾写过,若

    将这种颓废视作不健康,或许就大错特错了。我觉得他们对怪物的喜好,与如今孩

    子们对外星人和怪兽的喜好一样,也是出于对自然的蓬勃的好奇心。

    据称,被塞内卡[31]

    称作“南瓜”的克劳狄乌斯皇帝,在那本未能流传至今的史

    书中提及的怪兽半人马,是被浸泡在蜂蜜中、从埃及运往罗马的。蜂蜜在那时像今

    天的酒精一样被当作防腐剂使用。《博物志》第二十二卷第五十章提到,“盐的咸

    味具有防止肉体腐坏的性质,蜂蜜则因其甜味而具备同样的功效”。而且普林尼还

    说自己清楚地看见了那个浸在蜂蜜中的半人马。事实到底如何,我们也无从知晓,但总是引用他人、敷衍了事的普林尼厚着脸皮故技重施的事例也不稀奇了。读到这

    样的记述,我就不由得开心起来。最末尾关于萨贡托的婴儿的片段也是,完全不知道文献依据在哪里,但确实带有普林尼式的飘逸洒脱,足以让人破颜一笑。

    紧接着《博物志》第七卷第三章,摘出第四章的一段来看看吧。

    由女变男,这绝非不可能之事。据我在编年史中找到的果,在李锡尼·克拉苏

    [32]

    和卡西乌斯·朗基努斯[33]

    担任执政官时,在卡西努姆,还在父亲监护中的一个姑

    娘变成了男孩,被肠卜师[34]

    下令迁往无人岛。根据李锡尼·姆基安努斯[35]

    的报告,在阿尔戈斯[36]

    有一名他私下认识的名叫阿列斯康的男性,他原是女性,名为阿利丝

    克夏,甚至已有丈夫。后来他身上出现了男性拥有的一切特征,还长出了胡子,于

    是就娶了妻。这个报告的作者在士麦那[37]

    的一位少年身上也目睹了同样的变化。我

    自己也曾在阿非利加[38]

    蒂斯德鲁斯[39]

    见过一位叫作孔西提乌斯的市民,她在婚礼那

    天变成了男性(我写这件事时,他还活着)。

    据说,最后的括号里的内容并不是普林尼的原文,而是奥卢斯·格利乌斯[40]

    在

    《阿提卡之夜》中照搬普林尼的记载时加上的。普林尼是出了名的引用狂魔,但这

    位公元二世纪的杂学家好像也不甘示弱。不过多亏了这些引用狂魔,如今已失散的

    古代知识的片段才得以代代相传。千万不能瞧不起他们,即便这些流传至今的知识

    片段是“由女变男”这种乍看愚蠢无聊的内容。

    直岛启司[41]

    曾写过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好书《男人变成女人的疾病》,广泛搜

    寻了古代这个领域中的相关信息,与方才我摘取的普林尼写的段落正相反。普林尼

    在这里断言自己在阿非利加亲眼见过女人变成男性,也是在厚着脸皮将错就错,可

    能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一个引用狂魔突然说自己亲眼见过,我无论如何都无

    法忽视他这种态度上的突然转变。还有一个有意思的例子与此相关,我们来看下面

    的第十一卷第七章。

    据说,幸运的奇迹让沃拉泰拉[42]

    的凯基纳见到献祭用的牲口的内脏中飞出了几

    条龙。在皮洛士国王[43]

    逝去当日,献祭牲口被砍掉的头到处徘徊,舔着它们自己流

    下的血,如果我们认可这种过去的传闻,那么献祭牲口的内脏中飞出龙也并非不可

    信。人类胸腔中的内脏,由一片叫作“普拉埃寇蒂亚[44]”的膜将其与胸腔下方的内

    脏隔开。因覆于心脏前方,故被称为“普拉埃寇蒂亚”(“普拉埃”指前面,“寇

    蒂亚”指心脏),希腊人称之为“普列涅斯”。大自然富有先见之明,让所有重要

    的内脏都有外层保护,由特殊的膜包裹在内。而横膈膜的存在还有其他的特殊理

    由。横膈膜所在位置靠近腹部,若无这片膜,摄入的食物压迫呼吸器官,就会招致危险。人们认为横膈膜具备敏锐的反应能力,因此膜上无肉,肌肉横生且薄。此

    外,横膈膜还是管理开朗、愉悦情绪的中枢,只要去胳肢其上方的腋下,就能立刻

    看到效果。人类的皮肤中,此处最为敏感,是最容易感受到酥痒的地方。正因如

    此,在战场或角斗士的竞技场上被伤及横膈膜的人会笑着死去。

    关于皮洛士国王的传闻,慎重起见,我查阅了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

    传》,其中也有同样的内容。高等动物身上的横膈膜自古被认为是防止隐藏在腹部

    的龙潜入胸部的间隔。其实这一小段也同样有许多地方参考了亚里士多德的记载,但据我所见,普林尼的记述要比一本正经的亚里士多德有意思得多。普林尼简洁地

    描述了横膈膜的特性,最后以笑着死去的人这种难以置信的逸闻尾,甚至有了精湛

    的短篇作家的笔触。这让我们深深惊讶:“竟然有这种事!是直接将听来的谎言写

    下来了吧!”至于他到底是厚着脸皮将错就错,还是在装糊涂,又或是发自内心地

    相信这些传闻,谁都弄不清楚。多么不负责任的人!他所写的文章已经属于文学

    了。

    [1] 克劳狄一世,罗马帝国朱里亚·克劳狄王朝第四任皇帝。

    [2] 古希腊诗人,希腊教谕诗之父,著有长诗《工作与时日》。

    [3] 古罗马讽刺诗人,作品常讽刺罗马社会的腐化和人类的愚蠢。

    [4] 又译提贝里乌斯,罗马帝国的第二位皇帝。

    [5] 罗马帝国的第三位皇帝,被认为是罗马帝国早期的典型暴君。

    [6] 罗马帝国朱里亚·克劳狄王朝的最后一任皇帝,古罗马暴君之一。

    [7] 在尼禄自杀后成为罗马帝国的皇帝,束了朱里亚·克劳狄王朝。就任帝位当年先后出现了四个皇帝,因

    此被称为“四帝之年”。

    [8] 尼禄自杀后,在四帝之年即位的第二位皇帝,从小与尼禄一起长大,是陪同尼禄享乐的宠臣之一。

    [9] 罗马帝国第八位皇帝,“四帝之年”时期第三位皇帝。

    [10] 罗马帝国第九位皇帝,“四帝之年”时期第四位皇帝,弗拉维王朝第一位皇帝。

    [11] 法国象征主义作家,著有《愚比王》。

    [12] 在拉丁语词典中的定义为“一种兔子,语源出自古希腊语,即粗糙的、厚实的、有毛的动物”。

    [13] 弗里吉亚的地母神库柏勒,如同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母盖亚和米诺斯的瑞亚。库柏勒崇拜于公元二〇

    四年传入罗马。[14] 库柏勒的祭司都是阉割过的男性,穿着女性服装,被社会视作女性,在古罗马被称为“加卢

    斯”(Gallos)。

    [15] 希腊神话中的阴阳神,通常以带有男性生殖器的少女形象出现。

    [16] 帝政时期的高卢大约为现今的法国一带。

    [17] 古希腊和罗马时期信奉库柏勒的中心地区。

    [18] 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社会人类学家、神话学和比较宗教学的先驱,著有《金枝》。

    [19] 法国诗人、演员和剧作家,提出了残酷戏剧的概念。

    [20] 罗马帝国建立以来第一位叙利亚出身的皇帝,其本人在即位后爱用的称号“埃拉伽巴卢斯”或作“赫

    利欧伽巴卢斯”,意为“太阳神的虔诚信奉者”。有资料称其非常爱好美色且毫不遮掩自己对男色的喜好,亦有

    异装癖等。

    [21] 意大利著名艺术电影导演,曾五次摘取奥斯卡奖。

    [22] 原名“萨蒂里孔”,以古罗马人阿尔比特罗的同名小说改编,影片描绘了罗马帝国荒淫无度的享乐生

    活。

    [23] 一个人同时拥有雌性和雄性两性性格的现象,合了行为上的雌雄同体和生理上的雌雄同体。

    [24] 古罗马政治家和军事家。曾与恺撒、克拉苏秘密成“三头政治同盟”,后与恺撒发生权力之争被击

    败。

    [25] 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雅典公主。其名原意为“奔放的雌马”。

    [26] 古意大利的一个民族。

    [27] 希腊中东部历史区域,现为希腊的行政区。

    [28] 西班牙东部城市,是第二次布匿战争的导火索。

    [29] 北非古国迦太基名将。

    [30] 东京著名的运动场馆,用于举行相扑赛事。

    [31] 卢修斯·阿奈乌斯·塞内卡,古罗马哲学家、政治家、剧作家。曾任尼禄皇帝的导师及顾问,后被尼

    禄逼迫自杀。

    [32] 此处指马库斯·李锡尼·克拉苏,曾在镇压斯巴达克斯叛乱后与庞培一起担任执政官。被认为是罗马

    历史上最富裕的人。

    [33] 罗马元老院议员,谋杀恺撒的主谋。

    [34] 古罗马以内脏占卜的僧人。

    [35] 罗马将军、政治家、作家。[36] 位于希腊,欧洲最古老的一直有人居住的城市,有约五千年的历史。

    [37] 现今土耳其的伊兹密尔,曾是古希腊人的殖民城邦,是地中海地区最古老的城市之一。

    [38] 罗马行省,位于现今北非。非洲的名称即从该行省名称而来。

    [39] 现今突尼斯的杰姆,以戈尔迪安一世兴建的圆形竞技场闻名,曾是罗马帝国的殖民地。

    [40] 活跃于一世纪的古罗马作家,著有《阿提卡之夜》。

    [41] 日本宗教人类学学者。

    [42] 现今意大利沃尔泰拉。

    [43] 伊庇鲁斯及摩罗西亚国王,后成为叙拉古国王及马其顿国王。是早期罗马共和国称霸意大利半岛的强

    大对手之一,尽管在对抗罗马的一些战役中获得胜利,但也付出惨重的代价,西方谚语“皮洛士式胜利”便源于

    他。

    [44] 拉丁文为praecordia,即横膈膜。

    海兔与海里的动物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九卷第二章。

    海洋动物中有许多种类比陆地动物体形更大,其原因明显在于海中具有丰富的

    水元素,与飘在空中生活的有翼动物相比,生存条件自然而然地有所不同。在宽广

    辽阔、食物供给丰富的海洋中,大自然从神明那里接收了生殖的原理,不断地产出

    生物。在海里也能发现许多怪物,这是由于精液和胚胎被风与浪吹打,以各种形式

    混合、凝集在一起。正如世间普遍所相信的,除去仅存在于海中的那些生物不说,在陆地上生活的动物也会在海中生活,这一说法已被证明是正确的。不光是生物,甚至还有一些模仿无生命之物的动物。例如有些动物与葡萄的果实、双刃剑还有锯

    子之类的外形一模一样,还有动物无论颜色、气味都与黄瓜毫无分别。这么一来,即便说有一种动物生着小小的蜗牛一样的身体和马的头,也不值得惊讶了。

    这一部分不知被吉罗拉莫·卡尔达诺[1]

    、纪尧姆·龙德莱[2]

    和安布鲁瓦兹·帕雷[3]

    等

    文艺复兴时期杰出的博物学者引用过多少回,甚至被视作是基于类比的自然观[4]

    的

    古典派教科书。海洋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命储藏库,在其胎内蕴藏着仿造一切

    事物的神秘力量,所以存在于陆地上的事物一定在海中有其对应之物,事实上,这

    种类比理论在当时的自然哲学家之间风靡一时,其风靡程度让现今的我们想一想便觉得不可思议。无论在哪一个时代都不会有什么事物像哲学那样容易为流行所左

    右。恐怕普林尼自身并未想要对世界进行统一的解释,但他的记述多次被学者们引

    用,便渐渐被当作类比理论的始祖之类的人物尊崇起来。这样的例子,在思想史上

    搜索一番,也肯定能发现不少。

    那么,普林尼文中出现的“与葡萄的果实一模一样的动物”指的是什么呢?虽

    然已有许多动物学者给出了说法,但最令人信服的应当是墨鱼的卵吧。黑漆漆的颜

    色,一串一串的。古代人似乎将其当作珊瑚和海葵的同伴。“与双刃剑一模一样的

    动物”又是什么呢?大概是吻部如剑状的剑旗鱼吧。“与锯子一模一样的”则一定

    是锯鲨了。“与黄瓜毫无分别的”应该与细长的海参是同类吧。最后那个“生着蜗

    牛一样的身体、马的头的动物”不用多说也能想到,指的就是海马吧。

    十六世纪的法国博物学者皮埃尔·贝隆[5]

    是鱼类的伙伴,因此他这般指责世人所

    用的动物命名法之不公平。他说:“陆地动物的命名早于海中动物的命名,因此大

    部分海里的鱼的命名都使用了陆地动物的名字。陆地上的兔子大概无人不知吧?陆

    地上的兔子与海里的兔子到底哪里相似呢?”

    确实在海洋动物中,有不少仅仅因肉体的一部分相似这种极为简单的类比,就

    直接被套上了陆地动物的名字的例子,所以皮埃尔·贝隆作为鱼类专家、《鱼的性质

    与多样性》的作者,那样义愤填膺也是不无道理。康拉德·格斯纳[6]

    和安布鲁瓦兹·帕

    雷[7]

    等人的书中也记录过海中的狮子、海中的马、海中的野猪、海中的母猪、海中

    的象等怪兽,甚至连海中的僧侣、海中的祭司等实体不明的怪物都有登场。这么说

    来,在日语中也类似,海豚[8]

    是海中的猪,海豹[9]

    是海中的豹,海象[10]

    是海中的

    象,水母[11]

    是海中的月,而海参[12]

    则是海中的鼠。借助贝隆的做法,大概也能抱怨

    一下,陆地上的鼠与海里的鼠是哪里相似呢?

    关于贝隆文中的海里的兔子,《博物志》第九卷第四十八章是这样描述的:

    印度的海里的海兔有毒,即便只是稍微接触一下,也会立刻引发呕吐和胃部不

    适。在我们的海域中,海兔是丑恶的球形生物,只有颜色与陆地上的兔子相似。而

    印度的海兔连大小也与普通的兔子相近,但毛比普通的兔子更硬,且无法活捉。

    普林尼在《博物志》第三十二卷第一章也提到了海兔,请见下文。与海兔有关的事同样令人吃惊。海兔对一些人而言,是饮食上有毒的生物;而

    对另外一些人而言,仅是远远地看着就有毒。这说的是孕妇如果看到雌海兔,只是

    看一眼便会立刻恶心,最终导致流产。要预防这毒性,只需将雄海兔腌在盐中,使

    其变硬,附在手环上戴在身上。雄海兔在海中也是无害的,即便接触到也没有危

    险。吃了海兔这种动物也不会死的,只有一种叫作绯鲤的鱼会致命。只不过海兔入

    口只会使人感觉其肉瘫软、难吃,因而也不为人珍视。人类若中了海兔的毒,会散

    发出鱼的气味,这是中毒的最初症状。此外,被吃掉的海兔生前度过了几日,中毒

    的人便只能存活相同的天数。李锡尼·麦奎曾确认过,这毒性在一定时间内会失

    效。印度的海兔无法活捉。或者说是人类对海兔产生了毒一般的作用,只需在海中

    用手指碰一下,就会导致海兔死亡。与所有的动物一样,印度产的海兔比其他地区

    的更大。

    第九卷提到印度的海兔有毒,但第三十二卷却说海兔只要与人类接触就会死,普林尼老师又在这里面不改色地写了相互矛盾的内容。好吧,这暂且不提,这海兔

    究竟是什么样的动物,恐怕读者再怎么阅读普林尼的记述,也还是云里雾里,完全

    搞不清楚它的真面目吧。普林尼说雌海兔有毒,而雄海兔反而是解毒剂,实在是奇

    妙的动物。此处也运用了类比的规则,是因为孕妇对雌性会产生反感,而对雄性会

    抱有亲近感的缘故吧。

    直截了当地说,这个自古以来就被称作“海兔”的海洋动物在林奈氏分类法[13]

    中被命名为Aplysia depilans,与贝壳已退化的软体动物海蛞蝓是同类。我们常在

    海边赶着落潮拾贝时,在水中发现有触角的丑陋动物,松松软软如同蛞蝓妖怪一

    般,一碰便会放出紫色的汁水。那就是海蛞蝓。海蛞蝓的头部前后各有一对触角,形状看起来有点像兔子的耳朵,所以才有了“海兔”这个名字吧。皮埃尔·贝隆怒

    问“陆地上的兔子与海里的兔子到底哪里相似”,看来相似的是触角和耳朵了。普

    林尼虽说印度海兔的毛比陆地上的兔子毛更硬,但生着毛发的软体动物应该是不存

    在的吧。这部分的记述就是完完全全的空想了。

    关于海兔毒性的效力,不仅是普林尼,迪奥科里斯[14]

    、盖伦[15]

    、尼堪多德

    [16]

    、阿埃托斯、埃里亚努斯[17]

    和普鲁塔克等古代作家都曾写过,但不知为何,只有

    亚里士多德完全没有提及。说到历史上使用了海兔的毒杀事件,斐洛斯特拉图斯[18]

    在《阿波罗尼奥斯传》中讲述的罗马皇帝提图斯[19]

    被其弟图密善毒杀之事应该就是

    一例吧。按照普遍的说法,提图斯死于恶性高热,但据斐洛斯特拉图斯的说法则是被人用海兔毒杀的。

    另一个因海兔的毒性而丧命的例子是十六世纪的法国国王查理九世之死。虽然

    我以前在《毒药手账》里也写过,但海兔是我非常中意的毒物,就在这里再写一次

    吧。圣巴托罗缪大屠杀[20]

    以来,查理九世陷入神经衰弱,每夜都为噩梦所扰,最后

    死在其母凯瑟琳·德·梅第奇的怀中,束了二十四岁的一生,那是一五七四年。有一种

    说法是查理九世死于其母的毒杀。回忆录作者布朗托姆[21]

    等人也持相同意见,据布

    朗托姆所述,查理九世的母亲亲自让他服下了“海兔的角的粉末,这粉末能让人长

    期处于憔悴状态,最终如同烛火一般消逝”。

    我不认为那海中的海蛞蝓具有这般强大的毒性,但总之布朗托姆是这么写的。

    海蛞蝓确实生有触角,所以布朗托姆所记述的“海兔的角的粉末”在这一点上也是

    所言不虚的。

    普林尼说雌海兔有毒,雄海兔则反而是解毒剂,但似乎还有许多种类的药物都

    能抵御海兔的毒性,他在《博物志》中各处都提到了这些药物的名字。比如植物

    中,锦葵、石榴、西洋杉、车前草和仙客来等都是有效的;而动物性的药物中,据

    说人类的乳汁、牛乳、驴乳、马乳、鹅血、蛙、淡水龙虾和海马等都非常有用。

    《博物志》第三十二卷第五章写道:“食用栖息在河里的蛙的肉,或将其制成清汤

    饮用,皆对去除海兔的毒性有效。”这或许有一定的道理吧。但如今在我们看来,还是觉得有些可疑,像是胡说八道。

    关于海兔的话题就到这里,接下来我们顺着最初引用的章节,读一读《博物

    志》第九卷第三章吧。

    有最多动物栖居且动物体形最大的是印度的海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那里的

    鲸有四阿邪[22]

    (一阿邪约合一英亩),锯鲨接近二百腕尺。龙虾达四腕尺长,恒河

    的鳗鱼有三十脚距长,这些也是事实。不过能见到海中怪兽的机会多是至日[23]

    时

    节。这是由于一到此时,这片海域便会有山巅吹来的旋风,或是突然刮起的暴风、狂暴的骤雨,激烈的海浪撼动这片海洋,将潜在海底的怪兽们都赶了出来。亚历山

    大大帝[24]

    的舰队曾遭遇被海浪晃得冒出海面的众多怪兽,如同撞上敌军舰队一般,不得不对这群怪兽摆出战斗阵型。换言之,阵型零落的舰队根本无法在这群怪兽当

    中取得突破。无论如何喊叫、哄闹,投掷物品,都根本无法使它们后退一点。如果

    不弄出些大声响,同时集中炮火,就没法打跑它们。红海上有一巨大半岛,名为伽达拉,陆地突起形成了宽阔的海湾。据说托勒密一世[25]

    的舰队行船通过这里,花费

    了十二日十二夜,因为海湾未曾刮起一丝微风。在这平稳的海域,经常能看见身躯

    庞大得无法动弹的动物。如果亚历山大大帝的提督们的说法可信,居住在阿拉比斯

    河附近的格德罗西亚[26]

    人会用海中兽类的下颚制作他们房屋的门,用兽骨建造屋

    顶。据称他们发现了大量长达四十腕尺的兽骨。此外据说海中的兽类,有的会如同

    家畜一般爬上陆地饱食灌木的根,然后再回到海里;有的生着马头、驴头或雄牛的

    头,还有的会大量吞食农田作物。

    亚历山大大帝进入套着铁箍的玻璃桶,只身一人潜入波斯湾的海底深处,饱览

    巨大海兽群游动的海底风景,这已是有名的逸闻了。而这段印度海域遭遇怪兽群的

    故事,其有趣程度也毫不逊色于前者。格德罗西亚人用海中兽类的骨头建造房屋一

    事不知是否属实,不过斯特拉波也报告了相同的事情,似乎也并不是毫无依据。顺

    便一提,格德罗西亚这个地方指的是面朝阿拉伯海的伊朗高原,可以认为是当今的

    巴基斯坦地区。

    另外一个小片段,关于会爬上陆地食用植物的海中兽类,也许会让人想到栖息

    在印度洋至马来半岛那片温暖海域中、体长三米以上的草食性哺乳动物,即海牛和

    儒艮的习性。不过我总觉得我得注意一下,不能总对普林尼记述的假想动物过于认

    真,去一个一个地在现实动物中寻找合适的模板。

    [1] 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主要成就在数学、物理、医学方面。

    [2] 十六世纪法国解剖学者、博物学者,著有《鱼类的历史》。

    [3] 文艺复兴时期法国外科医生之一,被后人认为是现代外科与病理学之父。

    [4] 对自然界的总的看法。

    [5] 法国鱼类学者、植物学者、博物学者,著有《水生动物图解》《松柏植物》等。

    [6] 瑞士博物学家、目录学家,著有《动物史》和《世界书目》等。

    [7] 法国外科医,曾任军医及亨利二世、法兰西斯二世、查理九世、亨利三世的御医,对近代外科的发展有

    重大贡献。

    [8] 作者在这里用的是海豚的和名イルカ(iruka),其语源不详。日语中海豚的汉字则借用了中文的“海

    豚”。

    [9] 此处使用的是海豹的和名アザラシ(azarashi),其语源意为“有斑点的兽”。汉名与中文相同,为“海豹”。

    [10] 此处使用的是海象的和名セイウチ(seiuchi),来源于俄语的“北海狮”。汉名与中文相同,为“海

    象”,有时也写作“海馬”。

    [11] 此处使用的是水母的和名クラゲ(kurage),其语源说法诸多。汉名为“海月”或“水月”,因形状

    看似海中或水中的月亮。

    [12] 此处使用的是海参的和名ナマコ(namako),其语源说法诸多。汉名为“海鼠”。

    [13] 由瑞典生物学家林奈开创的对生物种类的命名规则,又称二名法或双名法,每个物种学名都由两部分

    构成:属名和种加词(种小名)。

    [14] 古罗马时期的希腊医生与药理学家,著有《药物论》。

    [15] 古罗马的医学家及哲学家。

    [16] 公元前二世纪的希腊诗人,著有《解毒法》《有害动物处理法》等医书,皆为教谕诗形式。

    [17] 罗马帝国时期作家,著有《论动物的特性》等。

    [18] 罗马帝国时期的希腊诗人。

    [19] 罗马帝国弗拉维王朝的第二任皇帝,普林尼葬身的维苏威火山喷发灾害就发生在其执政期间。

    [20] 又称圣巴托罗缪之夜,发生于一五七二年法国宗教战争期间,是针对胡格诺派(加尔文主义新教徒)

    的事件。

    [21] 法国作家兼政治家,著有《著名女子的生活》《风流女子的生活》等。

    [22] 使用米制之前的法国长度、面积单位。

    [23] 夏至日及冬至日。

    [24] 马其顿国王,曾征服整个波斯帝国。为寻找“世界的尽头及大外海”而侵略印度。

    [25] 埃及托勒密王朝创建者,也是亚历山大大帝的好友兼部将,曾随大军一同远征波斯和印度。

    [26] 现今巴基斯坦西南的俾路支省。

    药草与毒草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二十五卷第八章。

    植物中最广为人知的,据荷马[1]

    记载,应是被众神称为Moly[2]

    的植物。据荷马的

    陈述,赫尔墨斯[3]

    发现了这种植物,并告知其具有抵抗一切强力巫术的能力。据说在现今阿卡迪亚[4]

    地区的佩涅奥斯附近和库勒涅山还生长着这种植物。正如荷马所

    述,Moly有着洋葱大小的黑色圆根、与绵枣儿[5]

    相似的叶子,能轻松从土中拔起。

    希腊著述家们认为其花为黄色,荷马则说其花呈白色。碰巧有药草的专家向我断言

    意大利也长有这种植物,并在数日后从坎帕尼亚地区给我带来了一株。这株植物看

    来是他煞费苦心从石块众多的地里拔出来的,根长三十脚距,但这还不是全长,最

    末端被拔断了。

    女巫喀耳刻让奥德修斯[6]

    的同伴们喝下放了毒药的酒,将他们全都变成了猪,只有奥德修斯按照赫尔墨斯所教的,事先闻了除魔药草Moly的气味,抵御了喀耳刻

    的巫术。说起来,在希腊、拉丁文学中,卢修斯[7]

    、佩特罗尼乌斯[8]

    、阿普列尤斯

    [9]

    等作家写过众多关于人类因魔法饮料的效果而变成动物的故事,不过究其鼻祖应

    当还是荷马吧。那么,那个引人注目的药草Moly到底是什么呢?自古便有古典学者

    们提出各种假说,但似乎至今也没有论。通常认为这是一种具有球根的蒜类之物,也有人像诗人、杰出的神话学者罗伯特·格雷夫斯[10]

    一样,主张那就是野生的仙客

    来,简直令人毫无头绪。

    不过,普林尼的这段记述有些混乱。开头是老样子,借用了荷马和泰奥弗拉斯

    托斯的文献,而在后半段,他像是亲眼见过一般,描述着既不是蒜也不是仙客来,而是只有他自己见过的Moly。不管是什么情况,也不会有根长三十脚距(约九米)

    的蒜或仙客来吧。这明显不是球根植物。有研究家表示,可能是一种生着直根的芸

    香。芸香的根有时长得令人惊讶。不知是参考了什么依据,十二世纪拜占庭的文献

    学者泽策斯[11]

    似乎相信Moly就是野生的芸香。

    猪笼草[12]

    放在现今是指食虫植物猪笼草,在古希腊的传说中则是指一种魔法饮

    料,据说若将其与酒混合饮下,就会忘却悲伤与愤怒。这效用虽与Moly不同,但也

    是一种药草。普林尼是如何描述这种药草的呢?下面引用了《博物志》第二十五卷

    第五章。

    古代学识及传承之祖荷马虽对喀耳刻大加赞赏,却更愿将药草的桂冠给予埃

    及。在埃及更久远的时代,尼罗河水的泛滥催生并灌溉了新的土地。这个姑且不

    说,根据荷马的描述,埃及的药草全都经王妃之手被赠给了海伦[13]

    ,其中最负盛名

    的就是能使人忘却悲伤与愤怒的猪笼草。海伦绝对让世人都喝下了这种药。

    单凭这一点内容,我还无法想象出具体的植物形象,但古代的猪笼草大概指的是能提取出鸦片的罂粟吧。关于美狄亚[14]

    催眠守护金羊毛的科尔喀斯凶龙[15]

    一事,阿波罗尼俄斯[16]

    的原文(《阿耳戈英雄纪》第四首)中只提到是用药催眠,但这药

    会不会是鸦片呢?奥维修斯[17]

    在《变形记》中说那是“与遗忘河[18]

    的水作用相同的

    草药汁”。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莲这种植物,还是出自荷马史诗,据说和猪笼草一样具有

    消除记忆的功效。我从《博物志》第十三卷第三十二章开始引用吧。关于莲的记述

    非常长,我只挑关键之处来介绍。

    在靠近我们的非洲地区盛产一种值得关注的莲树,当地称其为凯提斯。这种树

    在意大利也为人熟知,但因水土差异,已有所变化。其在非洲尤其多见于塞提斯[19]

    和纳撒蒙[20]

    附近。科尔尼利厄斯·奈波斯[21]

    所记载的尺寸偏小,事实上这树有梨树

    那般高,叶似乌冈栎,但叶上锯齿略显密集。其种类众多,以果实来进行区分。

    第一种莲的果实,大小似蚕豆,色如番红花,成熟时会和葡萄一般变成各种颜

    色。果时不像樱桃那样,会在枝头保持一定间隔,而是像香桃木那般簇拥在一起。

    这果实是当地绝佳美味,经常食用它的民族和国家甚至因此而得名“食莲人”。据

    说如果尝到这种果实,心情会变得非常愉悦,甚至会忘记回国之事。

    还有一种植物与莲同名,却是另外一种草。在埃及能看到它,是一种更顽强的

    水生植物。尼罗河一退潮,它们便会在河流的浅滩上大量繁殖。其茎似荷,花瓣在

    茎的顶端附近丛生,但比睡莲的花瓣短且窄。其果实呈锯齿状,这一点与罂粟头尤

    其相像。果实里有像高粱一般的颗粒。

    奥德修斯在喀孔涅斯人的国家[22]

    发起战争后,遭遇了大暴风雨,连续漂流了九

    天,终于在第十天着陆。他登陆之地便是食莲人的所在地。奥德修斯的同伴们吃了

    当地人给予的莲,沉醉在这果实如蜜糖一般甘甜的滋味中,顿失归国之念,被人强

    行带回船上时还号啕大叫。食莲人一般被认为是“以莲为食的人”,但他们食用的

    似乎并非我们所说的莲。

    读了普林尼的原文就能明白,自古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植物被称为莲,其中一种

    (普林尼在后半段记述的)确实就是我们所想到的莲,但另一种却与之毫无关系。

    首要的证据便是普林尼将后者描述为“树”,在描述与荷相似的植物时,他则使用

    了“草”这个字眼。正如普林尼明确指出的地名“塞提斯”和“纳撒蒙”所示,人们推测食莲人所

    居住的土地位于北非的利比亚,被他们作为主食的莲则是一种枣。枣的果实与橄榄

    类似,起初是绿色,随后变黄,最后透出红色,味道也变得甘甜。不过也有一种意

    见认为莲应该是破布子(别名树子),学名为Cordia myxa[23]

    ,看来不能完全断定

    莲就是一种枣。根据格雷夫斯的说法,破布子是一种“像葡萄那样一串串的、甜而

    黏的水果”。但无论是哪种说法,都让人有些难以相信,这莲竟会甘美到使人失去

    一切对现实的感觉。这情况和假想动物一样,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在现实中站得

    住脚,但在传说中被过分夸张地描述,或许将其看作一种假想植物比较好吧。

    关于希腊传说中的植物,我还想到了金穗花[24]

    ,但普林尼似乎没有留下多少有

    趣的相关记述。我原本是想另外再写有毒植物的,碰巧发现了有意思的片段,就在

    这里先讲一讲附子(乌头)吧。下面是《博物志》第二十七卷第二章。

    对古代人的热情所抱有的敬意,有谁能充分地表达清楚呢?在一切毒物中,附

    子是见效最快的,只要用附子在女人的性器官上摩擦,就能让她当天丧命,这也是

    世人尽知的事实了。卡尔普尔尼乌斯·贝斯蒂亚曾将几任妻子杀害在睡梦中,并因

    此被凯利乌斯·鲁弗斯告发。之所以有告发一事,是因为他被怀疑使用了附子。手

    指杀人那种恐怖的论便是从这里推导出来的。

    我先把注释写上。卡尔普尔尼乌斯·贝斯蒂亚是出身平民的护民官,是有名的喀

    提林阴谋[25]

    的支持者之一。也许有不少聪敏的读者,仅凭普林尼简短的记述就能推

    测出整件事情的情况,具体来说就是,卡尔普尔尼乌斯用涂过附子的中指爱抚妻子

    的阴蒂,并致其死亡。为什么特地做这样的事呢?用在其他部位不也行吗?这恐怕

    是出于一种性器官更易于吸收毒物的观念。即便如此,用同样的方法杀害了几任妻

    子,也是令人无话可说。附子又有“特琉泼农”,即“女性杀手”的别称,或许是

    意味着除了运气不佳而败露的卡尔普尔尼乌斯之外,还有许多男性都用过这种杀人

    手段;又或是被当成妇科药物使用时弄错了方法,导致太多女性因附子的毒性死

    亡。《博物志》第二十五卷第七十五章中出现了关于特琉泼农的记述,引用如下:

    名为特琉泼农的植物因其根部的形状,又被称为斯科皮恩(蝎子)。如果蝎子

    接触到这种植物,也会丧命。所以若被蝎子刺伤,喝下这种草药就没事了。据说用

    尖被藜芦在死去的蝎子身上摩擦,就能使其复活。如果用特琉泼农的根接触四足动

    物的性器官,无论何种四足动物都会立即死亡。若是使用其与仙客来相似的叶子,也会在当天产生致死效果。

    除了特琉泼农这一别称之外,附子似乎还被称作帕尔达里安卡斯(豹子杀

    手)、琉克托农(狼杀手)、缪欧泼农(老鼠杀手)和特洛泼农(野兽杀手)等,从这些称呼中我们也能看出,它的猛毒是多么令人畏惧。接下来的内容是前面引用

    过的《博物志》第二十七卷第二章的后续。

    在肉片上涂抹附子,可以杀死吃下肉片的豹子,这是自古便知的方法。若不这

    样做,这个地区的豹子就会无限制地繁殖。因此,附子有时也被称作帕尔达里安卡

    斯。但我也必须提到一个明确的事实:这种情况下,豹子若立刻吃下人粪,也可能

    免于一死。豹子发现这种治疗方法,无疑只是一种偶然,应当放这幸存的豹子一条

    生路。中毒对于豹子而言,无论何时都应该是前所未有的经历,因为野生动物既没

    有相互交流经验的手段,也没有推理的能力。因此这是偶然,毫无疑问的偶然。偶

    然才是神,是我们生命的伟大创造者。在偶然之下,我们必须去理解自然,自然是

    万物之母,也是我们的教育者。我们认为野生动物每天都在重复发现这种治疗方法

    也罢,或是认为它们一直知道这种治疗方法也罢,无论如何这都是偶然。由此观

    之,如果人类以外的所有动物都知道对它们有益的治疗方法,那么这对我们而言不

    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吗?即便如此,我们的祖先仍将附子当作极具效果的眼药传承下

    来,这也清楚地表明了一个真理:再大的恶中也多少有善。

    在这一部分里,普林尼少有地饱含热忱地陈述了自己的自然观,所以我也稍微

    摘取了较长的一段。频繁强调偶然的普林尼,说不定持有与伊壁鸠鲁[26]

    、卢克莱修

    [27]

    相近的思想主张。虽然常被说成是没有思想的人,但即便是普林尼也一定有他自

    己独特的思想。

    相传,冥界入口的看门犬刻耳柏洛斯[28]

    被赫拉克勒斯[29]

    从冥界带出来时,因过

    于痛苦而口吐泡沫,从这泡沫中生出的便是附子。所以冥界入口的所在地,即本都

    [30]

    的赫拉克利亚(现今土耳其北部的埃雷利)附近总有附子丛生。普林尼还记述了

    许多关于附子的语源的内容,但太麻烦了,这里就割爱不写了。

    南方熊楠[31]

    在《治疗妇人腹中生疮的故事》一文中摘录了普林尼所记录的卡尔

    普尔尼乌斯·贝斯蒂亚杀妻的片段,并推测告发者与卡尔普尔尼乌斯互为政敌,恐怕

    是给他套上了莫须有的罪名。还专断地写了“我感觉贝斯蒂亚娶妻,总因摸弄过度

    而病死,才招来如此谩骂”之类的内容。一看到“摸弄”之类的字眼,我便不由得想到了麻将牌。不过我并非要与南方老师唱反调,只是再怎么摸弄过度,真有女性

    因此得病而死吗?这是一个问题。

    [1] 古希腊游吟诗人,创作了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者统称《荷马史诗》。

    [2] 荷马在《奥德赛》中提到的一种药草,当奥德修斯将要面对能将人变成猪的女巫喀耳刻时,赫尔墨斯建

    议他使用Moly这种药草去对抗喀耳刻的巫术。诗中描述此药草根呈黑色,花的颜色如奶液。

    [3] 古希腊神话中商业、旅者、小偷和畜牧之神,也是众神的使者。

    [4] 古希腊地名,赫尔墨斯的出生地,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其地名引申义为“世外桃源”。现今希腊二级

    行政区。

    [5] 一种百合科植物,其叶片为狭线性。

    [6] 希腊神话中的英雄,曾在特洛伊战争中献木马计,使希腊军获胜。因从特洛伊回国途中刺瞎独目巨人波

    吕斐摩斯受到海神波塞冬诅咒,历尽艰辛才回到故土伊塔卡。

    [7] 此处应指卢修斯·阿奈乌斯·塞内卡,古罗马哲学家、政治家、剧作家。曾任尼禄皇帝的导师及顾问,拉丁文学白银期的代表人物。

    [8] 盖厄斯·佩特罗尼乌斯·阿尔比特,罗马官员、作家、抒情诗人,生活在罗马皇帝尼禄统治时期。

    [9] 古罗马作家、哲学家,出生于北非,著有《金驴记》。

    [10] 英国诗人、小说家及翻译家,专门从事古希腊及罗马作品的研究。

    [11] 约翰·泽策斯,拜占庭诗人、文献学者,著有《千行诗集》。

    [12] 其词源“Nepenthe”在希腊语中意为“没有悲痛”,在希腊神话中是一种忘忧药。

    [13] 希腊神话中宙斯之女,被称为“世上最美的女人”。她与特洛伊王子私奔,从而引发了特洛伊战争。

    [14] 希腊神话中岛国科尔喀斯的公主,被爱神之箭射中,与寻找金羊毛的伊阿宋一见钟情,催眠科尔喀斯

    凶龙,帮助伊阿宋盗取羊毛。

    [15] 守护金羊毛的不眠龙。它盘踞在科尔喀斯战神森林里的橡木树上,不眠不休地守护金羊毛。

    [16] 又称罗德岛的阿波罗尼俄斯,古希腊诗人,著有《阿耳戈英雄纪》。

    [17] 普布利乌斯·奥维修斯·纳索,古罗马诗人,其笔名为奥维德,著有《变形记》《爱的艺术》等。

    [18] 希腊的河流,为冥界五条河之一,亡者到了冥界需喝下遗忘河的水,以忘却尘间之事。

    [19] 非洲北部,现今锡德拉湾附近。

    [20] 现今利比亚地区。

    [21] 古罗马传记作家,著有《外族名将传》等。[22] 现今色雷斯一带。

    [23] 即毛叶破布木。

    [24] 古希腊神话中一种与死亡相关的植物,传说冥王哈迪斯将死者的灵魂安放在金穗花田里。

    [25] 罗马贵族喀提林勾部分元老和平民,利用当时社会上的不满情绪试图叛乱。

    [26] 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学派的创始人。他否定宗教和神,蔑视必然原则。

    [27] 罗马共和国末期的诗人和哲学家,著有哲理长诗《物性论》,是伊壁鸠鲁学派的学者。

    [28] 希腊神话中看守冥界入口的恶犬,因此又称地狱犬,在艺术作品中常被画成三个头的形象,因此也有

    地狱三头犬之称。

    [29] 希腊神话中的半人半神,有名的大力士。

    [30] 古代小亚细亚北部地区,位于黑海南岸。相当于现今土耳其黑海地区和格鲁吉亚的部分区域。

    [31] 日本近代生物学家、民俗学家。

    变色龙与沙拉曼蛇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八卷第五十一章。

    非洲也产变色龙,但不如印度那般盛产。变色龙的形状和大小都和蜥蜴类似,但腿部是直的,比蜥蜴更长。和鱼一样,变色龙的腹部没有侧腹与肚子之分,脊骨

    也是突出的。虽然体形远比猪小,但鼻头与猪非常相似。其尾极长,末端渐细,像

    蛇一般卷起。爪弯成钩状,运动迟缓如龟,身体有鳞,似鳄鱼,眼窝深处的眼睛非

    常大,与身体同色。变色龙绝不会闭眼,眺望周围时,瞳孔也不会动,而是整个眼

    球在旋转。变色龙总是将腿伸得挺直,大张着嘴。在动物中,只有变色龙是不吃不

    喝的,不会摄入空气之外的东西。虽其嘴形看似在笑,给人毛骨悚然的感觉,但变

    色龙其实是无害的动物。不过最令人吃惊的是,变色龙的身体颜色会变化。确实,变色龙的眼睛和尾巴,或是整个身体经常会变成与身边环境一模一样的颜色,红色

    和白色除外。而且死去的变色龙会褪色。变色龙除了头、颚和尾巴根部有少许肉,身体其他部位都没长肉,血液也是仅在心脏和眼周流动,腹中也没有脾脏。还会像

    蜥蜴那样冬眠。

    不知何故,我在孩童时期特别喜欢变色龙这种小动物。在上野动物园开着暖气的爬虫馆,我曾隔着玻璃,惊喜地发现树枝上停着一只与绿植同色的变色龙,身姿

    如同奇妙的工艺品一般精致,我至今仍会时常回忆起当时的惊喜心情。对我而言,身长只有十厘米的小小变色龙远比巨大的蟒蛇和鳄鱼具有神秘感。而且,变色龙这

    个名字也很好听。希腊语将其唤作“卡迈列翁”,即“地上的狮子”之意。即使完

    全不懂这种词源学,这如同拉丁文般的母音的发音,单凭孩童的感性也能欣赏得

    来。

    然而少年时的我之所以认为变色龙魅力非凡,最大的原因还是其变化身体颜色

    的特殊技能带有超能力的感觉。关于这一点,让·谷克多[1]

    在《波多马克》中写过有

    趣的文章,引用如下:

    倘若经历过太多种环境,敏感的人便会无法适应,变得不堪变化。以前有一只

    变色龙,喂养它的主人想让它暖和起来,就把它放在色彩丰富的毛毯上。之后变色

    龙变得疲惫不堪,不幸死去了。

    话虽如此,但依照普林尼的意见,变色龙是不会变成“红色和白色”的,所以

    即便将它放在色彩丰富的毛毯上,它身体的颜色可能也不会像谷克多所想的那样发

    生千变万化。不仅是变化身体的颜色,自古以来,希腊、拉丁作家们还将另一种超

    能力般的特殊技能归于变色龙,那就是它们只以摄入空气为生。不愧是亚里士多

    德,未曾写过这种非科学的内容,但奥维修斯和普鲁塔克皆有记载,普林尼当然也

    写过。变色龙伸出舌头捕虫的动作敏捷如电光石火,这是现今孩童皆知的关于变色

    龙的标志性习性,然而就连亚里士多德也没有留下任何相关记录,所以他的观察也

    未必称得上充分吧。据说在产自外国的动物中,变色龙是唯一一种由亚里士多德亲

    自观察的案例,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得承认亚里士多德遗漏了很大一部分内容。

    说起来,普林尼在《博物志》第二十八卷第二十九章也提到了变色龙。第二十

    八卷是关于动物性药品的部分,所以其中主要叙述了变色龙作为药品的效果。我来

    翻译其中一部分作为参考吧。

    被看作鳄鱼的同伴且与鳄鱼十分相像的外国动物中,必须最先提到的就是变色

    龙了。德谟克利特[2]

    认为有必要特地就此写一本书,因而对变色龙身上的所有部位

    都进行了详细的研究。这样我们也能清楚地领略到希腊的作家说过什么样的荒唐

    话,说来倒是挺有意思的。变色龙的大小与蜥蜴相近,但与蜥蜴不同的是,其脊骨

    的曲线更带棱角,其尾部也较细。变色龙被认为是最胆小的动物。其身体颜色多变,不为其他,只因其胆小。但据说变色龙面对鹰类又有强大的力量,能将飞翔在

    其头顶的鹰引向自己,随心所欲地将鹰撕碎,并将其作为其他动物的饵食。按照德

    谟克利特的说法,将变色龙的头部和咽喉放在栎木上烤,就能同时招来雨和雷;将

    变色龙的肝脏放在瓦上烤,也有同样的效果。

    这往后的内容好像是引用了德谟克利特书中的文章,普林尼用了三页的篇幅滔

    滔不绝地叙述了变色龙身上各部位的魔术般的效用,这里我就割爱不谈了。顺带一

    提,德谟克利特的书现今已不存在了。按照普林尼原文的说法,看来他一点儿也不

    相信德谟克利特的言论,还写下了“希腊作家的荒唐话”这种嘲讽的句子,即便如

    此,他仍然愿意一个劲儿地引用德谟克利特的文章,说来倒是挺不可思议的。生活

    在二十世纪的我们未必是相信神秘现象的神秘主义者,却无论如何都非常喜欢神秘

    的事物,或许普林尼当时的想法与我们这种喜好神秘的心理意外地相近吧。

    世间认为变色龙具有呼唤暴风、雷雨和海上风浪的能力,这恐怕是因为人们觉

    得这种动物靠食用风或空气而活。变色龙被看作是风元素的象征,这使它从中世纪

    到文艺复兴时期都得以保存性命。我曾在《唐草物语》中这样写道:“佩鲁齐家族

    [3]

    当时要求在其宅邸的拱顶四角画上象征地、水、火、风四种元素的动物,地元素

    是鼹鼠,水元素是鱼,火元素是沙拉曼蛇,风元素则是变色龙。不知发生了什么误

    会,保罗·乌切洛[4]

    错将变色龙画成了骆驼。这件事情也正如瓦萨里[5]

    所说,在当时

    的佛罗伦萨风传一时,是一个奇妙的偶发事件。”

    变色龙和沙拉曼蛇属于爬虫类或两栖类,在动物学上被认为是相似的动物,一

    个象征风元素,一个象征火元素,自古便在各种传说中登场,想想也挺有趣。不过

    话虽如此,前者是实际存在的动物,后者却完全是人们想象出来的动物。不对,可

    能也未必。沙拉曼蛇也是有蝾螈或大鲵这些现实中的原型的。关于沙拉曼蛇,普林

    尼是如何说的呢?我们来看看接下来的内容。下文的内容引自《博物志》第十卷第

    六十六至六十八章。

    我们可以通过多人的证言得知,人类的脊髓腐烂后会变成蛇。事实上,众多生

    物皆诞生于一些神秘且不可思议的原因,这一点在四足动物身上也是一样的。看起

    来像带有斑点的蜥蜴的沙拉曼蛇也是其中之一。沙拉曼蛇仅在大雨时现身,天一晴

    便不见踪影。其身体非常冷,碰上去像冰,连火都能立刻熄灭。人若触碰了其口中

    吐出的乳液状脓血,触碰处的体毛便会脱落,之后还会留下白色的斑点。说起来,有些种类的动物无须雄性的配合便能产子,它们的生育和那些在春天等固定季节诞

    生的动物毫无共通之处。其中有些动物和沙拉曼蛇一样不产子,且像鳗鱼那样没有

    雌雄之分,换言之便是既不是胎生也不是卵生的动物。吸附在海底和岩石上的牡蛎

    等贝类,也是没有性别区分的。

    动物的生育,尤其是自然生育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众多博物学者,直到十九世纪

    的巴斯德[6]

    解开难题。所以得知普林尼写了这些内容,也并不会令人特别惊讶。关

    于鳗鱼没有雌雄之分即可自然生育的说法,亚里士多德也有过同样的记述,事实上

    鳗鱼会在深海产卵,这件事直至最近才终于被确认。虽说如此,沙拉曼蛇在普林尼

    脑海中的形象也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即便读完他的文章,我们也几乎捕捉不到任何

    关于沙拉曼蛇的准确印象。可能他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吧。普林尼对变色龙的记述费

    尽笔墨、详细具体,在沙拉曼蛇的描述上倒是大有不同。果然对于他而言,沙拉曼

    蛇也更靠近非现实的领域吧。

    普林尼在《博物志》第二十九卷第二十三章又提到了沙拉曼蛇。这部分是关于

    动物性药品的章节,但与变色龙不同,这里的话题尽是沙拉曼蛇那令人惧怕的毒

    性。

    在一切有毒动物中,要数沙拉曼蛇最为凶恶。普通的有毒动物,其毒性只对个

    别对象有效,并不能同时杀死许多人。然而沙拉曼蛇有时却能致多人死亡而毫不自

    知。换言之,倘若沙拉曼蛇爬到一棵树上,其毒性就能污染树上所有的果实,这毒

    性与附子没有丝毫不同,且还具有冷却作用,所有吃下这些果实的人都会丧命。不

    仅如此,如果用沙拉曼蛇碰过的木头烤面包,吃下这面包的人也会死。如果沙拉曼

    蛇落到井下,喝下井水也会致人死亡。此外,如果沙拉曼蛇的黏液滴落在部分肉体

    上,假设是脚上,那部分的体毛便会全部脱落。不过,虽然沙拉曼蛇具有那般强大

    的毒性,像猪这样的动物却非常喜欢吃它们。这就是动物之间的相克。

    关于沙拉曼蛇这种现实中不存在的动物的毒性,普林尼竟能如此饱含热情地娓

    娓道来,真是令人深感佩服。我只想说,普林尼在这方面的特殊才能是亚里士多德

    之辈绝对无法模仿的。作为经验主义者,亚里士多德在涉及沙拉曼蛇的记述上显得

    战战兢兢、将信将疑。事实上,沙拉曼蛇的原型蝾螈是无害的动物,不过其皮肤分

    泌的黏液则带有强大毒性,因而助长了沙拉曼蛇有毒的传闻,这倒是无可否认的

    事。蝾螈的黏液或许能看作同为两栖类的蛤蟆毒的类似之物。然而,在记述沙拉曼蛇的毒性上自信满满的普林尼似乎对其灭火的能力就不太

    有信心了,他在下面的章节中表达了疑问,非常有意思。这是《博物志》第二十九

    卷第二十三章的后续。

    魔术师称沙拉曼蛇具有应对火灾的强大能力,也就是说,如果沙拉曼蛇称得上

    是唯一能灭火的动物,如果这是确切的事实,那在罗马应当也已经有人经历过了

    吧。塞克斯丘斯说,若将除去内脏的沙拉曼蛇保存在蜜里,其后食用它的脚和头,就能增进性欲。但他对沙拉曼蛇灭火之事持否定意见。

    那样喜欢故作神秘的普林尼,到了这里也不自知地说起经验主义者一般的话

    来。

    我喜欢变色龙,也非常喜欢沙拉曼蛇,像京都山国地区常照皇寺的池子、近江

    朽木谷的兴圣寺的池子,如果在这些地方发现成群游动的黑色蝾螈,便会不由得蹲

    在池边,久久观望。我还在月山脚下名为志津的村子里亲眼见过蝾螈,它们在一个

    冷清得仿佛会有河童出没的池塘里露着鲜红色的肚皮游。

    一咏唱出浮士德博士[7]

    的四大咒语“燃烧吧沙拉曼蛇”,我便会立刻醉倒在那

    元音的美好回响之中。

    [1] 法国诗人、小说家、剧作家、设计师、编剧、艺术家和导演。著有小说《可怕的孩子们》《骗子汤

    姆》、戏剧《人之声》《可怕的父母们》等。

    [2] 古希腊自然派哲学家、百科全书式的学者,是原子论的创始者。

    [3] 十三至十四世纪的意大利大家族。

    [4] 意大利画家,生活于中世纪末期和文艺复兴初期,其知名作品有《圣罗马诺之战》《圣乔治屠龙》等。

    [5] 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画家、建筑师,终身服务于美第奇家族,著有《艺苑名人传》。

    [6] 法国微生物学家、化学家。

    [7] 欧洲中世纪传说中的占星师或巫师,学识渊博,精通魔术,与魔鬼做交易,出卖了自己的灵魂。有许多

    文学、歌剧、音乐、电影以这个故事为蓝本进行了改编。

    琥珀我想在下文中原封不动地将《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二章关于琥珀的内容引用

    过来,虽然有些长。文中可能会出现大量从未听说过的希腊著述家的名字,不过没

    什么,读者们无须在意这些。不过倘若读者能在阅读过程中注意些琐碎细节并乐在

    其中,我倒也会感到满足。若是本身对细节不感兴趣,读起普林尼来也就不会觉得

    有趣或奇怪了。普林尼自己也在这篇文章的开头写得很清楚了,诸位请看:

    希腊人有多喜欢说些无聊的事,我这便清楚道来,希望读者不要觉得枯燥无

    趣。了解这些事情,对我们而言也是重要的经验。当然,也没必要对希腊人所说的

    一切都表示赞赏。法厄同[1]

    受雷击而死时,其姐妹哀叹不已,最终变成了杨树,她

    们每年流的泪都会化作埃利达努斯河畔的琥珀。埃利达努斯河便是我们所说的波河

    [2]。此外,琥珀之所以在希腊语中称为埃利克托农,是因为太阳在希腊语中叫作埃

    利克托尔。这正是埃斯库罗斯[3]

    、菲洛克西诺斯、欧里庇得斯[4]

    、尼堪多德、萨堤尔

    等希腊诗人所讲述的。不过意大利有证据证明,这些都是荒唐胡话。希腊作家当中

    也有一些小心谨慎的人说过,亚得里亚海[5]

    上有一片群岛叫作埃利克托利德斯群岛

    (意为琥珀之岛),波河会将琥珀运送到那里。然而,亚得里亚海上并没有岛屿叫

    那个名字,换言之,波河流入的海域中并没有那些岛屿。

    依照埃斯库罗斯的说法,埃利达努斯河位于伊比利亚半岛,即西班牙,又称罗

    讷河。欧里庇得斯和阿波罗尼奥斯则表示,罗讷河与波河在亚得里亚海岸共享同一

    个入海口。这些人在地理上是如此无知,大概说他们对琥珀毫不了解也并非不讲理

    吧。有一些更谨慎却同样弄错了的作家称,亚得里亚湾的深处有一些难以靠近的岩

    礁,天狼星升起时,生长在岩礁上的树上便会流出胶质的琥珀。泰奥弗拉斯托斯

    说,利古里亚[6]

    地区的土壤中能采到琥珀。喀列斯则说,法厄同的逝去之地、埃塞

    俄比亚的阿蒙岛上有神殿和神谕,埃利克托农(琥珀)就是在那里形成的。菲勒蒙

    [7]

    则表示,琥珀是一种矿物,可在斯基提亚[8]

    的两处地方采到,一处产的琥珀白如

    蜡,叫作埃利克托农,另一处产的琥珀呈赤褐色,名为斯阿利特尔尼库姆。德摩斯

    特拉斯将琥珀称作琉科利姆[9]

    ,称其生自猞猁的尿,若是雄性猞猁的尿,琥珀红似

    火,若是雌性猞猁的尿,琥珀则呈白色,且无光泽。他还说,琥珀又名朗格利姆,意大利有一种动物名叫朗格璐斯。泽诺忒弥斯则将这种动物唤作兰杰斯,并称兰杰

    斯栖息在波河岸边。

    斯蒂涅斯说,利古里亚地区有产琥珀的树,这树被称为林克斯。梅特罗多洛也

    持相同意见。苏达科斯则相信,名为埃利克托利德斯的石头会被海冲到不列塔尼亚[10]。而皮西亚斯[11]

    的意见称,日耳曼尼亚[12]

    的哥特人[13]

    居住在距离一个叫作梅托尼

    斯的河流入海口约六千斯塔迪昂[14]

    的地方,从那里出发,坐一天船可抵达阿巴耳斯

    岛。春天,海浪会将琥珀带到这座岛上,但这琥珀是类似海洋粪便之物。当地居民

    将其当作薪柴使用,或是卖给近邻的条顿人[15]。蒂迈欧也赞同皮西亚斯的这个意

    见,但他将那座岛称为巴吉利亚岛。

    按照菲勒蒙的说法,埃利克托农没有耀眼的光泽。尼基亚斯则欲从太阳光的排

    泄物的角度来解释这个现象。他说,日落时分,太阳光比平常更强有力地落在大地

    上时,会留下一种脂质渗出物,海浪会将这渗出物冲到日耳曼尼亚的海岸上。据说

    埃及好像也产一种叫作萨卡尔的琥珀,印度也有琥珀,深受印度人喜爱,被当作香

    料使用。而在叙利亚,琥珀则被女人们当作纺锤顶端的棒子使用。琥珀被称为哈尔

    帕库斯,也是因其总会将树叶、麦秸或衣服的碎片吸引到附近的缘故。根据泰奥弗

    拉斯托斯的意见,大洋满潮时会将琥珀冲刷到比利牛斯的台地。最近写了一本相关

    书籍的当代作家色诺克拉底也采用了这个观点。据阿撒尔巴斯所述,大西洋附近有

    一个柯菲希斯湖,被毛里人[16]

    称为埃利克托农,当湖水被太阳烤热,浮在湖面的琥

    珀就会被喷出湖外。穆纳塞亚斯说西锡安[17]

    是非洲某地区,克拉蒂河是流向大西洋

    的河,河上游的湖里有鸟栖息,他将这些鸟叫作麦莱亚戈利斯或是佩内洛普。这湖

    也有琥珀产出,其形成过程与柯菲希斯湖一样。

    据特欧梅涅斯所说,利比亚的大流沙地带[18]

    附近就是赫斯珀里得斯圣园[19]

    和埃

    利克托农的池塘,那里生长着杨树,琥珀会从杨树的高处落进池塘中。赫斯珀里得

    斯姊妹会将落下的琥珀收集起来。克特西亚斯则说,印度有一条修泼巴罗斯河,河

    的名字意为“带来一切幸福之物”。此河自北而来,注入东边的海中,在其入海口

    附近有一座树林茂盛的山,山上的树可产琥珀。这树名叫普西达科雷斯,意为惬意

    的甜味。米特里达梯的说法则是,在卡曼尼亚[20]

    (波斯南部地区)的海岸有一座岛

    名叫瑟利塔,岛上生有一种杉树,会有琥珀从这杉树流淌到岩石上。据色诺克拉底

    所述,琥珀在意大利,除了琥珀这个名字之外,还有另一个名字叫作提乌姆。斯基

    泰人[21]

    还将琥珀称作撒库里乌姆,因为斯基提亚也是产琥珀的。在努米底亚[22]

    还有

    水底的泥里产琥珀的说法。

    不过,悲剧诗人索福克勒斯[23]

    的说法要比前面所有的都稀奇。联想到他笔下悲

    剧中所透露的严肃认真、他高雅的行为和名声以及雅典贵族阶级的出身,他这回讲

    述的故事就更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了。根据他的说法,在印度的冥府哀叹麦莱亚戈之死的姐妹们化作了珍珠鸡,这些珍珠鸡所滴落的泪珠就形成了琥珀。大概没人能想

    到,索福克勒斯竟然对这种事情信以为真,又或是企图让他人相信这件事。鸟儿每

    年哭泣,泪水积少成多,而且麦莱亚戈的逝去之地是在雅典,这些鸟儿竟然从希腊

    飞到印度去哀叹,得是多么纯朴如孩童般的人才会相信这种蠢事啊?说到底这样的

    人真的存在吗?原来如此,诗人也同样会诉说许多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一定是这

    样的。但如果是每天都会流通入国、被广泛传播、绝对不能出纰漏的一种物质出了

    问题,可不能像这样一本正经地愚弄大众、厚着脸皮胡说八道吧。

    这次引用的篇幅非常长,第二章到这里就束了。直接照搬的话,一个段落就会

    过长,我便擅自划分了几段。普林尼的原文里是没有分段的,这里先打个招呼。

    针对杨树的泪和鸟儿的泪化作琥珀这些希腊神话中变身的说法,普林尼自始至

    终都在否定,认为是一派胡言。在我们的视角看来,这些总归都是神话,也没有必

    要跳起来一个个否定。不过普林尼所指出的希腊作家们在地理学上的无知,放在今

    天也令人目瞪口呆。罗讷河流经瑞士和法国,在经过阿维尼翁[24]

    之后注入地中海。

    波河则流经意大利北部,注入亚得里亚海,将这两者弄混也是太过无知了。不过罗

    德岛的阿波罗尼俄斯和希罗多德也写过,人们自古便认为波河、莱茵河(雷诺斯

    河)、罗讷河(罗得诺斯河)的源头是同一个。大概到了普林尼所在的时代,人们

    终于对欧洲地理学有了更高的认知。

    第三段提到的“叫作梅托尼斯的河流入海口”,据推测大概是在波罗的海沿岸

    地区。阿巴耳斯岛的位置可能是在斯堪的纳维亚的某处,具体完全弄不清,不过塔

    西佗[25]

    在《日耳曼尼亚志》中也写过波罗的海沿岸的日耳曼人会在海岸采集琥珀,因不知其价值而将其贱卖之事。

    第四段中出现的哈尔帕库斯,在希腊语中是“吸引物”的意思。琥珀被摩擦后

    容易带电,具有吸引质轻之物的性质,这应是众所周知的吧。原本因太阳(埃利克

    托尔)而获别称的琥珀(埃利克托农)不知不觉成了电力的词源,也是出于这个缘

    故。

    索福克勒斯所说的变身的神话受到了普林尼的强烈攻击,不过古代人将琥珀的

    原料树脂比作植物和鸟儿的泪,这诗一般的想象力倒是令我十分感慨。看到那有机

    的块状物,我也会想,琥珀真不是植物的泪吗?其实普林尼对此也是心中有数的,接下来我摘取了《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三章的开头部分。北海的岛屿上确实产有琥珀。日耳曼人将其称作格莱斯姆。日耳曼尼库斯皇

    帝[26]

    在这里指挥海战时,我们的国人将其中一座岛命名为格莱萨利亚,格莱斯姆便

    由此而来。蛮族们曾将这岛唤作奥斯特拉维亚。树汁快要溢出时,就会有胶质的树

    脂从樱树和松树的树皮中流出,琥珀就是由松类树木流出的汁髓形成的。海浪涨

    起,将树脂从岛上带进海中,经海洋的冷却或加温作用,不一会儿就凝固成了琥

    珀。紧接着又被海浪带到岸边,因其质量太轻,便被海浪来回翻弄,也不会下沉,看起来就像在海上漂浮。我们的祖先也知道这就是树的汁液,便将其命名为斯基奴

    姆[斯库斯(汁液)的派生词]。树为松树类,其证据是琥珀摩擦后闻起来像松

    树,且点火后会有松脂气味,像松枝一般燃烧。琥珀主要由日耳曼人带到潘诺尼亚

    地区(现今东欧),所以住在潘诺尼亚周边直至亚得里亚海边、被希腊人称为埃奈

    特伊人的威尼提人就成了最先知道琥珀的人。琥珀的历史之所以与波河联系在一

    起,其原因也很明确了。即便是今天,居住在波河北部的农妇们仍会特地将琥珀的

    碎片当作项链戴在脖子上,作为装饰,或是用于治疗。事实上,人们相信琥珀能有

    效治疗扁桃体炎和咽痛。

    威尼提人正如其名所示,可以看作是居住在现今意大利威尼斯一带的民族。不

    知是空气还是水质的原因,这一带患甲状腺肿等咽喉疾病的人较多,琥珀似乎自古

    以来就是用来对抗这些疾病的一种护身符。

    此外,在这个段落中还出现了琥珀的日耳曼语名字格莱斯姆,据说这其实是现

    代欧洲语言中玻璃一词的语源,而玻璃原本是“发光之物”的意思。可能没多少人

    知道琥珀和玻璃在语源上有直接联系,所以特地在这里讲一讲。

    那是大约十五年前的事了,我想起自己曾在巴格达的古董店里买过一枚巨大的

    琥珀项链,得意地挂在脖子上,打扮得像个阿拉伯人,在酒店的露台上徘徊。石元

    泰博[27]

    先生和岚山光三郎[28]

    先生也在,见过我买的东西后,吃惊得瞪圆了眼。我感

    觉自己像是《一千零一夜》中的国王。如今两伊战争的态势不断升级,已无法这般

    悠闲地在巴格达这种地方流连了。

    [1] 希腊神话中太阳神赫利俄斯的儿子。传说法厄同向人夸耀自己是太阳神的儿子却被质疑,因此前去找父

    亲太阳神,要求驾驶父亲的太阳车一天。法厄同驾驶太阳车时因无法驾驭,给人间带来了不少灾祸,最后宙斯不

    得不亲自动手,用雷电将法厄同击中。因雷击而死的法厄同掉进了一条大河。

    [2] 意大利最长的河流,发源于阿尔卑斯山区,在威尼斯附近入海。[3] 古希腊悲剧诗人,有“悲剧之父”的美誉。

    [4] 与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并称希腊三大悲剧大师。

    [5] 地中海的一部分海域。

    [6] 现今意大利西北部的邻海大区。

    [7] 希腊诗人、喜剧作家。

    [8] 古希腊人对其北方草原游牧地带的称呼,该区域包含欧洲东北部至黑海沿岸,经中亚草原一直延伸到他

    们不知道的地方。

    [9] Lyncurium,橙色宝石之意。

    [10] 大不列颠岛的古称。

    [11] 希腊地理学家、探险家,他的足迹遍及了大不列颠岛上大部分的区域。在历史记录上,皮西亚斯是第

    一位记载极昼、极冠和日耳曼民族的人。

    [12] 古代欧洲地名,位于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同时也包括被古罗马控制的莱茵河以西地区。

    [13] 又译哥德人,是东日耳曼人部落的一支分支部族。

    [14] 古代希腊、罗马的长度单位,1斯塔迪昂约为180米。

    [15] 古代日耳曼人中的一个分支,公元前四世纪时大致分布在易北河下游的沿海地带,后来逐步和日耳曼

    其他部落融合。

    [16] 北非原住民种族之一。

    [17] 古希腊城邦,位于伯罗奔尼撒半岛北部。

    [18] 苏尔特湾的古称。

    [19] 赫斯珀里得斯姊妹的居住地,位于西方尽头,是太阳车束一天行程的地方。园内有各种奇花异草,最

    为著名的是赫拉的金苹果。

    [20] 现今伊朗科尔曼的古城。

    [21] 希腊古典时代在欧洲东北部、东欧大草原至中亚一带居住与活动的农耕民族,一部分为半游牧民族,他们的领土被称为斯基提亚。

    [22] 古罗马时期的柏柏尔人王国,后成为罗马帝国的行省和附庸国,大约相当于现今的阿尔及利亚东北及

    突尼斯的一部分。

    [23] 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之一,著有《俄狄浦斯王》等。

    [24] 法国东南部城市,沃克吕兹省首府。

    [25] 罗马帝国执政官、雄辩家、元老院元老,也是著名的历史学家与文体家,著有《历史》《编年史》等。

    [26] 即尼禄。

    [27] 日本著名摄影家。

    [28] 日本编辑、作家,著有《奥之细道温泉纪行》等。

    畸形人

    《博物志》第五卷是北非、东地中海及小亚细亚的地方志,其中第八章提及了

    北非最偏僻的地区。我将在下文引用第八章最后的部分。

    若传闻可信,那么亚特兰蒂斯人还处于未开化的状态。事实上,他们不用姓名

    来称呼彼此,还认为见到日升日落会给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原野带来灾祸,因此会大

    声诅咒太阳。他们连在睡眠中,也不会像普通人一样做梦。据说托格洛蒂泰人[1]

    会

    挖掘洞窟,将其作为居所。他们以蛇肉为食。他们没有声音,只能发出杂音,所以

    在他们之间不会产生任何对话。加拉曼特人[2]

    不婚,会把在路上突然撞见的女性作

    为对象。阿吉拉人只膜拜地狱的灵魂。甘帕桑特斯人裸着身体,没有斗志,不愿意

    和任何外国人接触。布列密耶斯人[3]

    没有头,他们的口和眼都生在胸上。萨提洛斯[4]

    人除了呆傻的外形,就没有任何与人相似之处了。伊吉潘[5]

    人长得和画里一模一

    样。希曼托泼德斯人的腿像皮绳,无法走路,只能爬行前进。帕西人是起源于波斯

    的种族,据说后来和赫拉克勒斯一起去了赫斯珀里得斯圣园。关于北非,我想说的

    就是这些了。

    这一小节和以往一样,普林尼借用了希罗多德在《历史》中的许多记述,还参

    考了同时代的庞波尼乌斯·梅拉[6]

    在《地方志》中所写的内容。但不知是故意而为还

    是纯属偶然,还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普林尼擅自捏造的。这里列举一下文中出现的

    蛮族人的名称,亚特兰蒂斯人、托格洛蒂泰人、加拉曼特人、阿吉拉人,到此为止

    的种族都在希罗多德的记述中出现过,随后的甘帕桑特斯人、布列密耶斯人、希曼

    托泼德斯人和帕西人就已不是希罗多德写过的内容了,只在梅拉的《地方志》中有

    过记载。这些都是人们假想中生活在利比亚、埃塞俄比亚一带的畸形人种,当中尤

    其怪异的应当是无头人布列密耶斯人和腿部软绵绵、如同蛇一般爬行的希曼托泼德

    斯人吧。萨提洛斯人和伊吉潘人,简而言之都属于神话中的牧羊神,就不在这里探讨了。

    布列密耶斯人是实际存在的民族,居于努比亚沙漠[7]

    地带,多次侵犯罗马边

    境,故也出现在罗马的历史记录中。但他们是怎么与无头人的形象联系在一起的

    呢?只能说是个谜吧。关于无头人的记述被一直传承到后世,圣奥古斯丁[8]

    的《上

    帝之城》和曼德维尔[9]

    的《东方旅行记》中都有记载。此外,希曼托泼德斯在希腊

    语中意为“皮绳腿”,还是长腿鸻形目相关鸟类[10]

    的学名。

    《博物志》第七卷第二章里也有关于畸形人的记述,这里从斯基提亚地区的内

    容开始引用。

    前文已指出,斯基提亚的蛮族中有许多种族食用人肉。对于只将目光投向世界

    中心区的人而言,这种事情可能是不应该存在的。但即使在西西里岛[11]

    ,也曾有过

    库克卢普斯人[12]

    和拉斯忒吕戈涅斯人[13]

    这种怪物一般的族群。即便在最近,在阿尔

    卑斯山的另一边还存在活人祭祀的习惯。吃人和活人祭祀这些事情,也没什么差别

    吧。

    玻瑞阿斯[14]

    居住的洞穴离北方的斯基提亚非常近,在北风刮起之地的不远处,有一个在希腊语中被称为盖斯·克雷特农(大地的门闩)的地方,人们在那里发现

    了因额头中央长有独眼而出名的阿里玛斯波伊人。如传说所述,他们一直在矿山附

    近和一种叫作格律普斯的有翼动物作战。格律普斯们会从地下矿道中采掘黄金,阿

    里玛斯波伊人则想要抢夺黄金,猛烈地阻止它们的采掘。以上便是著名的希罗多

    德、普洛孔涅索斯[15]

    的阿利司铁阿斯[16]

    等众多作家所记述的内容。

    和非洲、印度相比,这个北方的斯基提亚在当时的罗马人心中是最为神秘的,仿佛是世界的尽头、黑暗之国度。斯基提亚的美术以黄金闻名,也难怪会出现怪鸟

    采掘黄金的传说,但独眼的阿里玛斯波伊人的形象又是如何诞生的呢?连希罗多德

    都说“不敢相信这世上竟有独眼人”,我们只能说这是个谜了。接下来将继续引用

    《博物志》第七卷第二章的内容。

    尼西亚[17]

    的伊斯格诺斯[18]

    说,越过玻利昔尼斯河(第聂伯河[19]),花费十天的

    行程可抵达北方之地,最早的昂多罗帕哥伊人[20]

    便定居在那里。他们用骷髅盛酒,脖子上像戴餐巾布一样塞着还带有头发的人头皮。这位作家还说,阿尔巴尼亚有一

    个民族生来便有灰色的眼睛,自幼就已是秃头,他们的视力在夜里也能像白天一样。同样在越过玻利昔尼斯河,花费十三天的行程抵达的土地上,居住着撒乌罗玛

    泰伊人[21]

    ,据说他们每三天里只有一天会进食。

    倘若一路追溯回去,织田信长将朝仓义景、浅井久政、长政三人的头颅做成骷

    髅酒杯的故事,或许能与这经由匈奴传至中国的斯基泰民俗扯上关系。

    据帕加马[22]

    的克拉特斯[23]

    的说法,赫勒斯滂[24]

    的帕利乌姆附近,有一个种族被

    他称作欧匹奥格内斯,他们用手触碰蛇咬的伤痕就能使其愈合,将手放在身体上就

    能驱毒。瓦罗说,这个种族还剩几人生存在当地,他们的唾液可以治疗蛇咬伤。

    在希腊语中,欧匹奥格内斯意为“蛇之种族”。接下来我再做一些引用。

    按照伊斯格诺斯和尼姆福多拉斯的说法,非洲有一个使用妖术的种族,他们可

    念咒夺羊群性命、使树木枯萎、杀死婴儿。在色雷斯的特里巴罗伊人和伊利里亚人

    [25]

    中也有他们的族人,他们能用目光将人束缚,只需瞪久一些就能将对方杀死。伊

    斯格诺斯还补充道,当他们的眼中充满怒火时,或是对方为成年人时,他们的魔法

    就更容易生效了。更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妖术使用者的双眼里各有两个瞳孔。阿泼

    罗尼德斯的报告称,在斯基提亚也有这个种族的女性,叫作比提埃。

    左右眼中各有两个瞳孔的说法很有意思,但这似乎自古就被看作是魔女的特征

    之一。我想起出现在奥维修斯的《恋歌》中的著名老鸨蒂普萨斯,她的双眼里也各

    有两个瞳孔。接下来,《博物志》第七卷第二章的故事舞台突然一变,来到了印

    度。

    印度和埃塞俄比亚地区的不可思议之事格外多。陆地上最大的动物便诞生于印

    度。印度犬的身体比其他地区的大,这就是证据。说到树木,印度的树木全都高高

    大大,要将箭射到树顶,需掌握最难的箭术。印度土壤肥沃,气候温暖,水源也很

    丰富,所以植物都长得很繁茂,一棵无花果树下面甚至能藏一个骑兵中队。那里的

    芦苇也生得很大,一支芦苇的茎做成的小船甚至能供三人搭乘。当地许多土著身高

    超过五腕尺,从不吐唾沫,也绝不犯头痛、牙痛或眼痛,身体其他部分也很少发

    痛。日光疗法真是好东西,他们的身体能如此强健,也是托太阳的福。他们的哲学

    家被称为裸行者,只要醒着,他们的目光就一直不离太阳,而且整天都在灼热的沙

    地上左右腿交替着保持单腿站立。根据麦加斯梯尼[26]

    的说法,在一座名为奴尔斯的山上,有一种人双腿总是朝向

    天空,脚上各有八根趾头。还有许多山上居住着长狗头的人种,他们披着兽皮,不

    会说话,只能吠叫,以钩爪捕猎鸟兽为生。在这位作者叙述这些故事的当时,这个

    种族的人数还有十二万人以上。

    另外据克特西亚斯的报告称,同样在印度,有一个种族的女性一生只生一次孩

    子,孩子出生后立刻就会变成白发。他还介绍过一个叫作单脚人的种族,因仅有一

    只脚而得此名。他们虽只有一只脚,但跳得非常轻快,令人惊讶。这位作者还说,这个种族又被称为斯奇亚帕德人[27]

    ,这是因为他们在热得受不了的时候,会仰卧在

    地面,用脚投下阴影来防晒。从这个种族的居住地出发往西走,就能碰到无头人和

    眼睛长在肩上的人。

    毕竟在公元前三百多年以前,实地到访过印度的人就只有克特西亚斯和麦加斯

    梯尼了,他们的报告就是唯一的资料,要叙述关于印度的事也只能以此为基础,再

    适当地添枝加叶了。普林尼在关于印度的记述上,也几乎完全参照了这两位作家的

    资料。记述中提到的斯奇亚帕德人,我曾经在《幻想博物志》中专门花费了一章来

    写,这里就不再提了。根据普林尼的记述,印度似乎也有像非洲的布列密耶斯人那

    样的无头人。非洲也有,印度也有,不觉得有些奇怪吗?普林尼倒是不在乎这种事

    情。我再引用一些吧。

    塔乌隆提到过一个叫作科罗曼代的种族,他们居住在森林中,不会说话,只会

    发出恐怖且刺耳的叫声。全身毛发浓重,眼呈灰色,生着狗的牙齿。另外据欧多克

    索斯[28]

    称,印度南部有男性的腿长一腕尺(约五十厘米),而女性的腿反而很短,被称为斯托鲁托泼德(雀足)。

    读到这里,我渐渐感到人的想象力之有限,无论在脑海里如何想象畸形人的样

    子,最终还是不免落入公式化的思维。读者也能看到,普林尼滔滔不绝列举出的畸

    形人中,北非的人种和印度的也没有太大的差别。接下来这个叫作斯基拉泰的种族

    也好像已经在之前关于非洲人种的章节中见过了。

    据麦加斯梯尼所述,印度的流浪民族中有一个种族的人不长鼻子,只有两个

    孔,腿似蛇一般软绵绵的,被称作斯基拉泰。另外,在印度最东边的恒河源头一

    带,住着一个叫作阿斯托米的种族。他们没有嘴,全身都是毛发,穿着毛衣服,用

    鼻孔吸入空气和香气并以此为生。他们不吃不喝,只要吸入树根、花朵和野生苹果的香气就能满足。在旅途中如果没遇到可以吸入的香气,他们就会非常困扰,所以

    会带着可吸的香气上路。但若气味太过强烈,他们便会立刻丧命。

    个人认为,最适合用来形容这些畸形人的词可能就是“荒谬”吧。他们是基于

    反论,即极端的理论游戏的架空人种,即使想要在现实中找出与之对应的模型,也

    多是徒劳。将努力花费在这件事上也是荒唐愚蠢的。因为不可能找到与这些畸形人

    对应的现实模板。普林尼所描绘的这个世界,大概已经无限接近《爱丽丝梦游仙

    境》的世界了吧。

    欧涅西科利托斯[29]

    说,在印度境内没有影子的地区,住着身高五腕尺二掌尺

    (约二点五米)的人,他们不会老去,能一直活到一百三十岁,直至去世时也精神

    饱满。帕加马的克拉特斯将百岁以上的印度人称为裘姆涅特斯,不过许多著述家更

    愿意称之为马库罗庇欧[30]。依照克特西亚斯的说法,这个种族中有一支叫作潘代

    族,他们在山谷里居住,能活两百岁,但年轻时生着白发,年老后发色转黑。别的

    支族反而只能活到四十岁,女性一生只生育一次。

    顺带一提,普林尼在这之后还写了与兽交配、生育半人半兽之子的种族,女性

    五岁怀孕八岁逝去的种族,有尾的人以及耳朵大得能覆盖全身的人。

    [1] Troglo-dytai,又译穴居埃塞俄比亚人。Troglo意为穴居。英文中的史前穴居人“Troglodyte”一词的

    构成与之非常相似。

    [2] 古代利比亚民族。

    [3] 拉丁语为Blemmyes,又译无头人。

    [4] 萨提洛斯是希腊神话中半人半羊的神,为酒神狄俄尼索斯的随从,有时也被视作低级的森林之神。

    [5] Aegipan,即“山羊潘”,外形半人半羊。有说法称其为希腊神话中宙斯的儿子,也有说法称其为牧神

    潘的父亲。

    [6] 古罗马地理学家,被誉为“地理学之父”。

    [7] 撒哈拉沙漠的一部分,位于现今苏丹东北部。

    [8] 圣·奥勒留·奥古斯丁,又称希坡的奥古斯丁,古罗马帝国时期天主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

    学、教父哲学的重要代表人物。著有《忏悔录》等。

    [9] 约翰·曼德维尔爵士,中世纪英格兰骑士、旅行家。

    [10] 此处可能指的是蛎鹬科,其学名为Haematopodidae。[11] 位于意大利南部,是地中海上最大的岛。

    [12] 又译独眼巨人,在希腊神话中生活在西西里岛,其独眼长在额上。

    [13] 希腊神话中的巨型食人族,被希腊人认为活动于西西里岛,常年作恶多端。荷马在《奥德赛》中有相

    关记载。

    [14] 希腊神话中的北风神。

    [15] 现今马尔马拉岛。

    [16] 公元前七世纪的希腊诗人,著有长诗《独目人》。

    [17] 小亚细亚的北部古城,现今土耳其伊兹尼克一带。

    [18] 奇异传说作家,其记述多引自瓦罗的著作。

    [19] 欧洲第四长的河流,发源于俄罗斯莫斯科以西的沼泽,流经白俄罗斯和乌克兰,流入黑海。

    [20] 希罗多德在《历史》中也提及过这一种族,称其为游牧民族,不遵守法律也不讲正义,生活方式极为

    野蛮,以人为食。

    [21] 希罗多德在《历史》中提到,撒乌罗玛泰伊人是斯基泰人的后代,使用斯基泰人的语言,女性穿着和

    男人一样的衣服骑马打猎,处女在未杀死一个男性敌人前不被允许婚。

    [22] 曾是古希腊的殖民城邦,位于现今土耳其贝尔加马。

    [23] 约活动于公元前二世纪左右的古希腊学者,是帕加马图书馆的首任馆长,曾作为帕加马的使者前往罗

    马。

    [24] 现今达达尼尔海峡一带。

    [25] 欧洲古代的印欧语系民族,据希腊人的描写,居住在希腊西北部。

    [26] 首位权威撰述印度历史的希腊人,著有《印度史》。

    [27] 希腊语为Skiapodes,skia在希腊语中意为影子,podes则是脚的意思,得名原因在后文中已有叙述。

    中文通常译作独脚人或一足人,因与前文重复,故此处用音译处理,以示区别。

    [28] 古希腊数学家、力学家、天文学家。

    [29] 公元前三世纪左右的希腊航海家。

    [30] 意为长寿族。希罗多德的记载称长寿族居住在埃塞俄比亚地区。

    镜子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三卷第四十五章。

    人们相信,将纯粹无瑕的纯银延展成薄板状,就能映出物体的影像。这曾是绝

    对真实的标志,却有人在今日用不正当的手段糊弄出一些劣质品。

    总之,银的独特性质便是能映出物体的像。人们一般认为,这一现象缘于空气

    在人眼中的反射。当镜子薄而光滑、略呈凹面时,映出的物体影像就会异常地大,这也出于同样的原理。镜子是否接收空气的反射,会导致截然不同的果。还不止如

    此。譬如有些较深的盘子,里面锤制了凸纹,就像有了许多镜子一般,能照出许多

    影像来。即便只有一人朝盘子里看,也会映出与凸纹切面数目相等的许多人像。人

    们还造过能映出妖怪一般的影像的镜子,就像供奉在士麦那的神殿里的镜子那样。

    制造这些镜子的要点在于材质的形状,换言之,这取决于镜子是凹面的盘状,还是

    色雷斯的盾状,中央是否凸起,中心轴是水平还是倾斜的,又或者镜面是朝上还是

    朝前,不同的情况会带来大为不同的效果。镜子会根据其材质形状的特点,使其接

    收的影像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镜中的像正是凭借材质的亮

    度而映出的倒影。

    我打算讲讲世人认为的最好的镜子,来束我关于镜子的报告。我们的祖先们曾

    认为最好的镜子是布林迪西[1]

    的镜子,由粗铅与铜的合金制成。不久之后,银镜子

    就变得更受欢迎了。制造银镜子的第一人是伟大的庞培时代的帕西特利斯。到了最

    近,人们普遍相信在镜子背后贴上金箔,能使镜中成像更清晰。

    看过普林尼这些具体的记述便知,即使是在古代的金属镜子里,成像清晰的银

    制镜子也最为贵重。玻璃在那时还几乎未被当作镜子使用。我打算在后面引用普林

    尼关于玻璃镜的著名记述。

    普林尼提出了一个“空气反射”的说法,来解释镜子反射的现象。这说法让人

    感到似懂非懂。生活在比普林尼更早的时代的卢克莱修在《物性论》第四卷涉及镜

    子和视觉的部分中,也做了相同的解说,看来这是当时普遍的看法。总而言之,他

    们认为介于眼睛与镜子之间的空气能将镜中的映象送回我们的眼里,影响我们的视

    觉。

    不过,在普林尼所写的上述一小节中,我最感兴趣的是“供奉在士麦那的神殿

    里的镜子”那一部分。设在士麦那神殿中的镜子似乎能将照镜人的样貌扭曲成十分怪异的样子,就像游乐园的哈哈镜一般。恐怕在当时,镜子还有很大一部分与巫术

    相关的功能。巴尔特鲁塞蒂斯[2]

    (《镜子》)曾这样写道:“古代曾有镜子的画

    廊,是一个陈列室的模样,也是一个古代的惊奇博物馆。”神殿里摆有镜子,似乎

    也并非稀奇之事,帕萨尼亚斯的《希腊志》第八卷第三十七章中就提到了阿耳忒弥

    斯[3]

    神殿边放置的镜子。

    出了神殿向右走,就能看见嵌在墙上的镜子。望向镜中,只能看见自己模糊的

    身影,有时可能什么都没有。但神明与宝座的像倒是映得清清楚楚。

    这面镜子应该不是玻璃镜。事实上,在当今这种玻璃板背后覆上金属箔的镜子

    被发明出来之前,除了以银制镜为最佳代表的金属镜,还有各种各样的物质被人们

    当作镜子使用。普林尼记述了黑曜石制的镜子、红宝石制的镜子及祖母绿制的镜

    子。虽不知其实用性如何,但我还是摘一段关于尼禄皇帝使用祖母绿制的镜子的著

    名章节吧,出自《博物卷》第三十七卷第五章。

    出于众多理由,我要将祖母绿放在第三位。没有什么比它的颜色看起来更舒服

    了。我们总贪婪地眺望绿草与绿叶,但想要看一眼祖母绿的心情则更为强烈,因为

    没有其他事物的绿色能与祖母绿匹敌。远远看去,祖母绿会显得特别大,这是因为

    反射的缘故,使得周围的空气也染成了绿色。太阳、影子、灯光都无法减弱祖母绿

    发出的光。它总是散发着适度的光线,迅速地将我们的目光引入其透明而厚重的内

    部。这是一种与水相同的性质。祖母绿一般呈凹面,因而具有集中视线的效果。技

    师们也因此会避开对祖母绿的加工,更是禁止对其进行雕刻。不仅如此,斯基提亚

    和埃及产的祖母绿质地非常硬,甚至无法在上面留下划痕。呈扁平形状的祖母绿能

    映射出物体的影像。尼禄皇帝就曾在一块祖母绿中观看剑斗士的竞技。

    还有一种说法是,尼禄将祖母绿制成的眼镜片嵌在眼窝里,来观看竞技场的比

    赛。但单看普林尼的原文,又似乎是观看被投射在扁平宝石表面的竞技场景象。为

    什么用这么迂回的方法呢?尼禄是个近视眼。不知这是否能解答这个问题,但至少

    这是事实。普林尼在《博物志》第十一卷第四十五章里就明确地提到了。

    神圣的奥古斯都有一双如同马一般的青绿色眼睛,他的白眼珠也比普通人要

    大。因为这一特征,当有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时,他便感到不愉快。克劳狄乌斯

    皇帝的眼角长了白色的肉芽,有时会使眼睛充血。卡里古拉的眼睛则完全不能转

    动。尼禄的眼睛呈蓝色,视力较弱,若不眯起眼靠近着看,就看不清东西。想到近视的尼禄像在电视上看棒球赛一般,观看着被投射在祖母绿表面的竞技

    场比赛,总觉得是奇怪的情景。

    接下来,就让我在这里引用普林尼关于玻璃镜的言论吧。不过事先提醒诸位注

    意,这里虽说是玻璃镜,但在罗马时代也无非是凸面镜或凹面镜,当时的技术水平

    还难以造出平面的玻璃镜,这得在更后期的时代才会出现。这一点在金属镜上也是

    一样的。这也证明,在当时要造出完全的平面是多么困难的事。倒不如说在古代,像士麦那神殿中的哈哈镜那样映射出扭曲影像的凸面镜和凹面镜反而是普遍之物。

    《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六十五章到第六十六章有一部分论及了玻璃的起源。

    略微有些长,但我还是从头开始引用吧。

    以腓尼基[4]

    之名而为人所知、与犹地亚[5]

    相邻的叙利亚地区有一座迦密山,其山

    麓有一片沼泽,叫作坎德比亚。发源于此的河流中,有一条名为贝鲁斯河(现今纳

    缦河),它一路流淌至五英里[6]

    以外的托勒密殖民市[7]

    附近,然后汇入海中。此河水

    流平缓,其水饮用后虽不益健康,却被人们视为神圣之水,用于宗教仪式。河中多

    泥土,河床也深,因此海潮若不退去,便不见河口沙滩。退潮时,沙滩因不纯物质

    被海浪冲刷而去,闪闪发光。一直以来毫无用处的沙子因海水的收敛作用变得细

    碎,也从此派上了用场。虽然仅是半英里长的海岸,但百年之间,只有这片沙滩提

    供了玻璃形成时所需的沙子。相传在这片海岸上曾有贩卖天然苏打的商船停靠,商

    人们在沙滩上准备做饭,因找不见能支起饭锅的石头,就从船上装载的货物中取出

    了几块苏打作为替代。不久,苏打因受热与海岸上的沙子混合,便有从未见过的半

    透明液体细细地流出。这就是玻璃的起源。

    据玻璃研究家由水常雄所说,玻璃的起源远比腓尼基人开始海上贸易的时代久

    远,所以普林尼所讲述的这个传闻,作为玻璃起源的说法不大可信。不过站在科学

    的角度来看也未必荒诞,按照这个方法实际试验一番,足以造出玻璃来。那么我就

    继续引用了。

    后来人类的技术有了惊人的发展,只将苏打混入沙子中,已无法满足玻璃制造

    的需求了。人们便尝试将磁铁矿也混入其中,这是考虑到玻璃若与铁均衡地熔融在

    一起,就也能被磁铁矿这种物质吸引。人们还用同样的方法去尝试烧制混有各种发

    光的石头、贝壳或制石场的沙子的玻璃。据比较可靠的消息称,印度人用水晶的粉

    末制造玻璃,所以印度的玻璃是无与伦比的。在沙子中加入铜与苏打,特别是埃及苏打,再用质轻且干燥的薪柴燃烧至熔化。接着将玻璃放在旁边的炉中,像铜那样

    燃烧、液化,便会得到一块闪闪发光的黑色疙瘩。这块疙瘩每一处都非常锐利,触

    碰时若不留心,便会伤及肉体,甚至深入骨骼。此后这块玻璃疙瘩需再次拿到工场

    里熔化、上色。接着进行吹制、在转盘上加工、像银一般做些雕刻。西顿[8]

    的玻璃

    作坊就这样制造玻璃,还发明了玻璃的镜子,因而在过去赫赫有名。以上大致就是

    古时玻璃的制法。

    腓尼基西顿的玻璃作坊在古代的名气,与后世的威尼斯穆拉诺岛[9]

    旗鼓相当。

    传闻在西顿,集中了一批出身犹地亚和叙利亚的玻璃技师,他们被称作西顿人。吹

    制玻璃技法也正是诞生在这里。在罗马共和末期至帝制初期,西顿的玻璃技师会像

    近代的艺术家那样,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据说人们之所以能准确得知西顿玻璃制

    品的流传范围,就是因为这个缘故。

    话又说回来,如果认为西顿发明的这个玻璃镜是多么精巧的东西,那就大错特

    错了。据说,那玻璃镜充其量不过是直径四厘米左右的小小镜子,且镜面呈凸面。

    恐怕在实用性上,根本无法与更大、照得更清楚的银镜或铜镜相提并论。虽说玻璃

    镜是在西顿发明的,但我们还是只能将其看作一种实验性的产物。从普林尼的文字

    之间也能看出,这实验已成过去,在普林尼所处的时代已几乎被人遗忘了。比较合

    理的意见显示,玻璃镜以其实际用途正式为人们所使用,已是很久之后的十三世纪

    左右的事了。

    我在前面提到了黑曜石制的镜子,最后引用一段普林尼的相关记述,供读者参

    考。摘自《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六十七章。

    欧普锡阿纳(黑曜石)可与玻璃归为同一种类,之所以称其为欧普锡阿纳,是

    因其与欧普锡乌斯在埃塞俄比亚发现的石头非常相似。这是一种色泽极黑的石头,有时也有半透明的,因其比玻璃显得更朦胧,被当作镜子挂在墙上时,与其说是映

    出像来,不如说是投下了影子。人们常将这种物质切割成块,做成宝石。我们还见

    过由黑曜石制成的神圣的奥古斯都的巨大雕像,这般大的黑曜石是很常见的。奥古

    斯都自己也将黑曜石制成的四匹大象当作世间珍品,送到孔科耳狄亚[10]

    的神殿里供

    奉。提比略皇帝则从一位名为瑟乌斯的埃及总督的遗产中找到过一尊黑曜石的墨涅

    拉俄斯[11]

    雕像,并将之归还给赫利奥波利斯[12]

    的居民用于祭典。从这些内容中我们

    能发现,黑曜石因与玻璃相似而为现今世人所误解,但这种物质为人所知的时间比我们想象的要久远得多。

    [1] 古时曾是希腊殖民地,位于现今意大利南部。

    [2] 立陶宛艺术史学家。

    [3] 希腊神话中的狩猎女神、月亮女神,奥林匹斯山上的十二主神之一,宙斯与泰坦女神之女。

    [4] 古代地中海东岸的一个地区,其范围接近于如今的黎巴嫩和叙利亚。腓尼基人善于航海与经商,在全盛

    期曾控制了西地中海的贸易。

    [5] 古代以色列地的南部山区地带,原犹大王国的故地。

    [6] 这里指古罗马时期的计量单位,1英里约为1.48千米。

    [7] 现今的阿卡,位于以色列北部加利利西部的城市,是持续有人类居住的最古老的城市之一。

    [8] 腓尼基人的主要城市之一。现又称赛达,位于黎巴嫩南部省的地中海沿岸。

    [9] 威尼斯以北的群岛,当地以制造彩色的玻璃器皿而闻名。从十七世纪初到十八世纪末,穆拉诺彩玻璃制

    品一直风行欧洲,还成为许多博物馆的藏品。

    [10] 罗马神话中掌管和谐、和睦、国家协调与安定的女神。

    [11] 希腊神话中的斯巴达国王,特洛伊战争中的海伦之夫。

    [12] 古埃及城市,意为“赫利俄斯城”(太阳神之城)。

    世间奇迹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四卷第十八章。这一部分是关于青铜雕像的记

    述。

    提到奇特的雕像,例子极多。其实我们也知道好几个如同塔一般大、被人们称

    为巨像的雕刻作品。比如马库斯·卢库鲁斯[1]

    从本都的阿波罗尼亚市带到卡比托利

    欧山[2]

    的那座阿波罗像。那座像高三十腕尺(约十四点五米),花费了五百塔兰

    特[3]。又比如克劳狄乌斯皇帝供在战神广场上的朱庇特[4]

    像,不过这座像完全被旁边

    的庞培剧场比下去了。再比如高达四十腕尺(约十八米)、留西波斯[5]

    所造的朱庇

    特像,位于塔兰托[6]

    的城里。令人吃惊的是,这座雕像具有非常巧妙的平衡感,据

    说徒手就能移动,却无法被任何暴风刮倒。究其奥秘,是因为制造者在雕像最需减弱风力的一侧,每隔一段距离就建造了一根圆柱,这些圆柱便发挥着抵御大风的作

    用。费边·维尔鲁科苏斯[7]

    将赫拉克勒斯像从塔兰托的城里运至罗马后,并未着手

    搬运这座朱庇特像,正是因其太过庞大,运送困难。赫拉克勒斯像至今仍伫立在卡

    比托利欧山上。

    但这之中最值得惊叹的是林多斯[8]

    人查尔斯所造的罗德岛太阳神巨像[9]

    ,查尔斯

    是留西波斯的弟子。这座巨像高七十腕尺(约三十一点五米),建造六十六年后因

    地震而倒塌,但即便是倒塌的样子,也不失壮观。估计没有几个人能用双手合抱住

    这巨像的大拇指,这一根根手指要比普通的雕像大得多。手脚断掉之处,有巨大的

    空洞,如同张开的大口一般。窥向洞内,有几个巨大的石头,这是作者在建造时为

    了稳固这座巨像而放置的镇石。据说建造这座巨像花费了二十年的时间、三百塔兰

    特的费用。逐渐厌战的德米特里国王[10]

    在解除对罗德岛的包围时,将武器遗弃于

    此,巨像的建造费用便是卖掉这些武器得来的钱。除了这座巨像之外,罗德岛上还

    有将近百座较小的雕像,那些雕像无论建在何处,都应当能给当地带来名声。其中

    还有伯亚克西斯[11]

    所造的五座巨大的神像。

    普林尼在此所讲述的罗德岛巨像,无须多言,指的就是拜占庭的菲罗选出的世

    界七大奇迹[12]

    之一。慎重起见,我先打好招呼。被称作拜占庭的菲罗且生活在亚历

    山大时代[13]

    的学者有两人,一位是机械学者菲罗,另一位是写了《世界七大奇迹》

    这本奇书的菲罗,可不能弄混了。当然普林尼本人肯定也知道世界七大奇迹这一说

    法,但至少他在《博物志》中并未对这七大奇迹进行逐一的列举和细致的说明。在

    这关于罗德岛巨像的章节中,也没有提及七大奇迹的字眼。

    相传,罗德岛的巨像曾经是迈开双腿的样子,巨像的两脚跨于港口防波堤的两

    端,出入港口的船只都像通过拱门一般,从巨像的腿下穿行而过。有许多十六世纪

    左右的铜版画都记录了当时的情景。不过,因为没有一位古代作家记载过这样的情

    景,所以普林尼也只是将之视作由后世之人编造的完完全全的传说。还有一个说法

    称,巨像的胸前挂有一枚发光的镜子,镜中映照着遥远的埃及港口的出港船只。这

    也明显是后世的传说了。

    这里将菲罗选出的世界七大奇观列举如下,供各位参考。

    埃及大金字塔亚历山大港[14]

    法罗斯岛的灯塔

    巴比伦空中花园

    罗德岛的巨像

    哈利卡那索斯[15]

    的摩索拉斯陵墓[16]

    以弗所[17]

    的阿耳忒弥斯神庙

    奥林匹亚的宙斯像

    不知为何,普林尼几乎没有提到过其中的巴比伦空中花园,只有一处,在第三

    十六卷第二十章,空中花园这个名字一闪而过。他反倒对未列入菲罗的奇迹名单中

    的克里特岛等迷宫有极其大量的记述。关于迷宫,读者应该对本书第一章的内容还

    有印象吧。看来普林尼似乎没有读过菲罗的书,或许他心目中的七大奇迹也未必与

    菲罗的一致。

    《博物志》第三十六卷第十六章至第二十四章是涉及“世间奇迹”的章节,普

    林尼在开头先以长文叙述了埃及的金字塔和斯芬克斯像,接着又讲述了亚历山大港

    法罗斯岛的灯塔。随后的内容就是关于克里特岛迷宫、埃及和意大利的迷宫、空中

    都市底比斯[18]

    、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以及基齐库斯城[19]

    里的各种奇迹。最后则

    提及了罗马十八大奇迹。普林尼是一位爱国者,也是罗马文明的赞美者,无论如何

    都要在最后对罗马城中的建筑歌颂一番。

    同样在第三十六卷的第四章,可以看到普林尼使用了“世界七大奇迹”一词。

    可能也只有这一处吧。他在这一部分中提及了哈利卡那索斯的摩索拉斯陵墓。我将

    在下文中摘出这一部分。

    斯科帕斯[20]

    在同一时代的雕刻家劲敌有布赖亚斯、提莫西亚斯和莱奥卡雷斯

    [21]

    ,我也必须聊一聊有关他们的事,因为他们共同参与制作了摩索拉斯陵墓的装

    饰。卡里亚[22]

    (位于小亚细亚西南部)总督摩索拉斯死于第一百零七奥林匹亚纪

    元[23]

    第二年,摩索拉斯陵墓是他的妻子阿尔特米亚[24]

    为他建造的陵墓。这些艺术家

    们便一同协力,使这座建筑成为世界七大奇迹之一。这座陵墓的北侧与南侧长六十

    三尺,正面更短一些,环绕四周大约有四百四十尺。陵墓的高有二十五腕尺(约十一米),外层有三十六根圆柱包围,这些成排的圆柱被希腊人称为普特隆[25]

    (意为

    翅膀)。斯科帕斯、布赖亚斯、提莫西亚斯和莱奥卡雷斯分别负责的是陵墓东侧、北侧、南侧和西侧的装饰。阿尔特米亚王妃在他们完工之前就已去世,但他们并没

    有放弃工作,因为他们相信这座建筑也将成为他们自己的光荣与才能的纪念。即使

    到了今天,人们仍旧认为他们的技术难分上下。

    在他们之外,还有第五位艺术家加入。在这座陵墓成排的圆柱之上耸立着金字

    塔,塔高与圆柱之下的建筑高度相同,从金字塔的底端到顶部有二十四段台阶,越

    往上越窄。金字塔顶部是四匹马拉着双轮战车的大理石雕像,这便是皮修斯[26]

    的作

    品。若将这座双轮战车的雕像包括在内,整座建筑便高达一百四十尺。

    据说摩索拉斯陵墓在摩索拉斯还在世时就已动工,他去世后,他的妹妹及妻子

    阿尔特米亚命人继续建造。普林尼所说的建筑面积,似乎远比其实际面积小。不过

    高一百四十尺倒是接近正确的数字。这座陵墓一直被保存到十二世纪,甚至此后仍

    然存在,持续存留了一千五百多年。后因圣约翰骑士团[27]

    要在此修建要塞而被毁

    坏。直到十九世纪,英国探险队在查尔斯·牛顿[28]

    的指挥下发掘了这座遗迹,将当时

    发现的所有雕刻品都捐赠给了大英博物馆。

    关于埃及的金字塔,读者应当早已熟知,这里便割爱不写了。接下来我将引用

    第十八章中关于法罗斯岛的灯塔的章节。

    某位国王命人在俯瞰亚历山大港的法罗斯岛上建造了一座如塔一般高的建筑,受到了人们的赞赏。据说这座建筑耗费了八百塔兰特。建造者是尼多斯[29]

    的建筑家

    索斯特拉特,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记住允许他将自己的名字刻在这建筑上的宽容的

    托勒密国王[30]。这座塔的作用是在夜间点燃灯火,向航行的船只提示浅滩和港口的

    位置,与今天在奥斯提亚[31]

    、拉韦纳[32]

    等众多港口燃烧的灯火正相似。这些永不熄

    灭的火的危险之处在于,容易将其与星光弄混。因为远远看去,星光与火光是一样

    的。这位建筑家还在尼多斯建造了空中散步道。

    灯塔由三个部分叠加而成,底座是边长三十米、高六十米的方形塔,其上有一

    座带有窗户、高三十米的八角形塔,最上方则是一座圆锥形的塔。屋顶上好像还立

    着一座波塞冬的巨像。在灯火的后方,有一面巨大的反射镜。据说,用石油和富含

    树脂的木头燃起火,再经反射镜放大,即便在海上五十公里之外,也能看见这火

    光。正如巴尔特鲁塞蒂斯在《镜子》中用一章的篇幅所描绘的,这座法罗斯岛的灯塔在七世纪以后被阿拉伯人占领后,也孕育了各种各样的传说,不断激发着人们的

    想象力,但自从灯塔在七九六年的地震中倒塌后,长年留存下来的便只有残骸。如

    今已什么都不剩了。

    只有普林尼一人提及的一处世界奇迹,就是他在第二十章所写到的空中都市底

    比斯。下文将摘取这一部分。

    我们还读过关于空中花园,或是更庞大、完整的关于埃及底比斯那样的空中都

    市的记载。据传,底比斯的法老们习惯在所有市民不知不觉时,从这座城市的下方

    出动全副武装的军队。不过这和那座被河流穿过正中央的城市相比,还算不上新

    奇。如若真有其事,那么荷马既然饱含热情地讲述了底比斯的一百扇门,又怎能丝

    毫不提及此事呢?

    我们对巴比伦的空中花园较为熟悉,但关于空中都市底比斯就没怎么听说过

    了。也许是卡纳克[33]

    和卢克索[34]

    那些浩大的多柱式神庙让人产生了这种错觉。普林

    尼在文中提到“被河流穿过正中央的城市”,这里指的并非其他城市,正是罗马。

    在这里,普林尼也将底比斯与罗马做了比较,站在高一截的地方小瞧底比斯。他甚

    至还引证了荷马的《伊利亚特》,质疑空中都市是否实际存在,也是令人惊诧。

    最后,我将引用第二十一章中关于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的片段。

    动用全亚洲兴建、花费一百二十年的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才真正证明了希

    腊人的伟大与天赋。为避免地震灾害的影响、地基下沉的危险,人们将神庙建在了

    沼地之中。然而潮湿且不稳定的土地,对于建造这样沉重的建筑而言并非理想之

    地,因此人们在建筑下方压了满满一层木炭,又铺了一层带毛的羊皮。整座神庙长

    四百二十五尺,宽二百二十五尺。神庙有一百二十七根六十尺高的圆柱,由不同的

    国王建造,其中三十六根圆柱上施有雕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当中的一根圆柱上

    的雕刻出自斯科帕斯之手。指挥神庙建造工作的是建筑家契斯佛龙[35]

    ,他最卓越的

    功绩便是用圆柱的柱头撑起了巨大的额枋。

    普林尼在此之后便持续着建筑技术方面的细小话题,这里为了省事就略过吧。

    总之对普林尼而言,以弗所的阿耳忒弥斯神庙与空中花园、空中都市完全不同,可

    以说是一种具有现实性的世间奇迹。他在《博物志》第十六卷第七十九章也兴致勃

    勃地讨论了狄阿娜女神[36]

    像是否由黑檀木制成之类的话题。到此为止,菲罗所选出的世界七大奇迹中,似乎只有奥林匹亚的宙斯像还未被

    提及。还是注明一下吧。关于这一处奇迹,普林尼在《博物志》第三十四卷第十九

    章和第三十六卷第四章皆有涉及。

    [1] 罗马共和国后期的军事人物、执政官。他是卢基乌斯·李锡尼·卢库鲁斯的弟弟,曾参与镇压斯巴达克

    斯起义。

    [2] 意大利罗马七座山丘之一,也是最高的一座,为罗马建城之初的重要宗教与政治中心。

    [3] 金银的重量单位,也用于货币单位,表示同等重量的金银的价值。

    [4] 古罗马神话中的众神之王,对应希腊神话中的宙斯。

    [5] 公元前四世纪古希腊著名的雕刻家。他和普拉克西特列斯、斯科帕斯一起被誉为古希腊最杰出的三大雕

    刻家。

    [6] 位于意大利南部。

    [7] 古罗马政治家、军事家,曾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对抗汉尼拔。

    [8] 位于希腊罗德岛中东部的小镇,是古希腊时期与罗德市、伊利索斯并称的罗德岛三大城邦之一。

    [9] 罗德岛人民为庆祝罗德岛未被攻占而建的太阳神赫利俄斯的青铜巨像。

    [10] 德米特里一世,马其顿安提柯王朝的国王。

    [11] 古希腊雕刻家。

    [12] 拜占庭人菲罗曾写下《世界七大奇迹》一书,列举了地中海周边的七个伟大建筑,即古代世界七大奇

    迹。

    [13] 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大帝统治的时代。

    [14] 托勒密王朝的首都,现今埃及第二大城市、非洲重要的海港。

    [15] 位于卡里亚南部的古希腊城市,现今土耳其境内的博德鲁姆。

    [16] 波斯帝国在当地的总督摩索拉斯与阿尔特米西亚二世夫妇的陵墓。

    [17] 古希腊人在小亚细亚建立的一个大城市,圣母玛利亚终老于此。位于现今土耳其境内。

    [18] 上埃及古城,位于尼罗河附近、现今埃及中部,即今天的卢克索附近。曾是皇室居地和宗教膜拜的中

    心,建有大量神庙。

    [19] 位于安纳托利亚密细亚的古代城市,位于现今土耳其巴勒克埃西尔省。

    [20] 古希腊最杰出的三大雕刻家之一,其雕像作品《渴望》的复制品如今被展示在罗马音乐学院大厅。[21] 卢浮宫的雕像《凡尔赛的戴安娜》的作者。

    [22] 安纳托利亚历史上的一个地区,在今土耳其境内。当时的卡里亚名义上归属于波斯帝国的统治,但实

    际上是半独立政权。

    [23] 古希腊使用的一种历法,以第一次奥林匹亚竞技会召开的公元前七七六年为第一纪元。

    [24] 卡里亚国王吕戈达米斯的女儿,与其兄婚,在丈夫去世后独掌大权。

    [25] 拉丁文写作Pteron。

    [26] 古希腊建筑家之一,约活动于公元前四世纪前后。他设计了普里埃内的城邦守护神神庙等建筑作品。

    [27] 最为古老的天主教修道骑士会之一,为历史上著名的三大骑士团之一,成立于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之

    后。

    [28] 英国的考古学家。

    [29] 古希腊城市,位于现今土耳其的达特恰。

    [30] 即托勒密二世,托勒密一世之子。

    [31] 距离罗马大约二十五公里,有小庞贝城之称,曾是古代罗马非常活跃的国际港口。

    [32] 意大利北部城市,古代罗马的海港。

    [33] 卡纳克神庙所在地,位于现今埃及卢克索近郊。

    [34] 古城底比斯。

    [35] 克里特岛克诺索斯的建筑家。

    [36] 罗马神话中的月亮和狩猎女神,对应希腊神话中的阿耳忒弥斯。其形象通常为持弓的少女。

    磁石

    以下内容引自《博物志》第三十四卷第四十二章。

    关于磁石及其与铁之间的亲和力,我打算另设一项来讲。铁会受磁石影响,是

    唯一能长期保存其磁力的物质。有时还能见到铁吸引其他的铁,几块铁连在一起悬

    挂着,如同环形的锁链。无知的人们所说的“活铁”便是此物,这种铁所造成的创

    伤格外危险。坎塔布里亚地区(伊比利亚半岛北部比斯开湾沿岸)也产这种石头,但不像真正的磁石那样是坚固的石头形态,而是如当地人所称呼的那般,由鳞片构

    成,呈球根形状。还没人做过实验,所以不知这石头是否能作为玻璃的原料使用。不过它能对铁施加与磁石一样的力。建筑家迪莫卡勒斯曾欲使用磁石来制造亚历山

    大港的阿尔西诺伊神庙的圆顶,使王妃的铁像浮于空中。但王妃已逝,为其姐姐兴

    建神庙的托勒密法老也已逝世,这份工作便中止了。

    卢克莱修在《物性论》的第六卷中也详细记述了与磁石有关的内容,他曾见过

    带有磁力的几块铁如同锁链一般连接在一起,悬挂于空中,随风晃动。这在当时的

    人们眼中,应是非常不可思议的现象吧。最末尾关于阿尔西诺伊神庙的片段,还被

    十六世纪的威廉·吉尔伯特[1]

    引用到《论磁石》中,这片段在我看来极为有趣。让铁

    像浮于空中之事,若无磁力相当强大的磁石,是无法实现的吧。但竟然有人会想出

    如此疯狂、惊人的点子,光凭这一点就让我的内心很受触动了。

    顺带一提,阿尔西诺伊是希腊化时期[2]

    下埃及第二任法老托勒密二世的亲姐

    姐,也是他的王妃。据说托勒密王朝臭名昭著的兄妹婚、姐弟婚的传统就是她起的

    头。她的事迹在普林尼的《博物志》中随处可见。

    关于磁石及其作用,正如普林尼所约定的“另设一项来讲”,《博物志》第三

    十六卷第二十五章再次提到了这一主题。

    若将话题从大理石转移到其他令人惊讶的石头上面,首先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便

    是磁石。还有比它更加不可思议的石头吗?在大自然的一切领域中,还有比它更加

    蛮不讲理的事物吗?正如前文所述,大自然给予岩石的声音,与其说是用于回应人

    类的声音,倒不如说是用于遮盖人类的声音。再没有比顽固的石头更麻木不仁的事

    物了。但即便如此,大自然仍然赋予其感觉和手。再没有比坚硬的铁更固执的事物

    了。但即便如此,大自然仍然赋予其脚和意志。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铁能被磁石

    吸引。铁这种物质能战胜其他一切物质,却会因磁石的吸引而奔向某种真空区域,在即将靠近磁石之际便猛扑过去,与之紧贴在一起,此后便不愿再分离。磁石又因

    此被称为希德利提斯(铁石)。另外,磁石还被称作赫拉克利昂(赫拉克勒斯之

    石)。据尼堪多德的说法,磁石后来被人们称作马格涅斯,是取了在伊达山发现磁

    石之人的名字。事实上,人们在许多地方都发现过磁石,在西班牙也有。还有说法

    称磁石是牧羊人发现的。据说牧羊人在喂羊吃草时,凉鞋上的钉子和手杖的顶端被

    磁石牢牢吸住,无法分开。

    作者所写的“给予岩石的声音”,不必多言便知他指的是回声。在作者所使用

    的修辞中,更有意思的是他将磁石和铁分别比作有手有脚之物,磁石伸手一拉,铁便拔腿跑去。此时铁便“奔向某种真空区域”,这里可能需要稍做解释吧。从磁石

    流出的原子能排除空气,制造出真空区域,而铁的原子则会被吸引至这一区域,因

    此出现整块铁向磁石移动的现象。这是卢克莱修曾做过的解释,恐怕普林尼也参考

    了这个说法吧。那么为何只有铁会移动,其他的物质丝毫不动呢?卢克莱修解释

    道,这是由于铁的构不如金那般重,又不如木材那般稀薄,因此空气能钻进铁构的

    孔中,将其推向磁石所在之处。

    下面继续引用第二十五章的内容。

    根据苏塔克斯的记述,磁石有五个种类。第一种产自埃塞俄比亚。第二种产自

    马其顿边境的马格尼西亚[3]

    地区,站在博伊贝斯湖,面朝伊奥尔科斯的方向时,右

    手边便是这一地区。第三种磁石产自维奥蒂亚[4]

    的修埃特斯市,第四种产自特罗亚[5]

    (小亚细亚西北部)的亚历山大,而第五种则产自小亚细亚的马格尼西亚[6]。区分

    这些磁石的种类,首先看雌雄,其次看颜色。马其顿的马格尼西亚地区发现的磁石

    为赤黑色,维奥蒂亚产的磁石则更接近赤色。特罗亚产的磁石呈黑色,属于雌性,因此磁力较弱。小亚细亚的马格尼西亚地区的磁石则最为粗劣,色白,且无法吸引

    铁,像轻石[7]。人们通常认为磁石色泽越青,则品质越佳。最优质的磁石产自埃塞

    俄比亚,其价值够得上用银来交换。

    磁石还分雌雄,真是奇怪的说法。概括来说,无法长久保持磁力的磁石、磁性

    较小的磁石便是雌性,而磁力强大的磁石则是雄性。或许文中列举的五种磁石,都

    未必能称得上是真正的磁石。比如最后那种无法吸引铁的、像轻石的所谓磁石,按

    照研究者的普遍推测,似乎就是泰奥弗拉斯托斯所说的马格涅提斯·利托斯(马格尼

    西亚石),也就是滑石吧。

    我再引用一些第二十五章的内容。

    埃塞俄比亚还有一种血红色的赤铁矿磁石,捣碎后便形成血红色或番红花色的

    液体。它并不像磁石那样具有吸引铁的能力。关于埃塞俄比亚的磁石的特征,必须

    说的是,它能将其他的磁石也吸引到自己周围来。顺带一提,这些磁石若各取适

    量,可作为眼药使用,尤其因泪流不止而困扰时,具有止泪作用。将其烧制,磨成

    细粉,还可治疗烧伤。距离埃塞俄比亚不远处还有另一座山,山中产的磁石可排斥

    各种铁。关于这种双重性质,我已记载于书中各处了。磁石之间若是磁极相同,便会产生斥力,磁极相异则会产生引力,这是众所周

    知的。正因普林尼对这一点缺乏认识,所以读起他所写的这一段文章,会感到混

    乱。即便不是埃塞俄比亚的磁石,倘若相接触的两个磁极相异,磁石之间也会理所

    当然地发生吸引,反之则会相斥,这也不必多说。不过当时人们还没有磁极的概

    念,即便如此,普林尼还是对磁石相吸相斥的双重性质表示了极大的关注,正如他

    自己所述,在书中多处皆有提及。用普林尼的话来说,这种双重性质就是自然界中

    的和谐与相斥。

    这里引用《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十五章关于钻石的部分,作为一例。

    我至今已在整本书中几度尝试说明希腊人所言的相斥与和谐了,换言之,这便

    是自然界中的不协调与协调。但这些说明都不能像此时这般清晰明确地被人们认

    可。我在这里想说的是钻石。自然界两种最强力的物质,铁与火,都无法与其相

    较,其硬度可谓天下无敌,却能被山羊血粉碎。不过,必须用新鲜且温热的山羊血

    将钻石浸泡其中,随后还需对钻石施以多次击打才行。这样一来,虽说钻石能弄碎

    最为坚固的铁砧和铁锤,但其本身又是如此脆弱易毁。这到底是怎样的人,在怎样

    的机缘巧合之下发现的秘密啊。又是通过怎样的推理,才想到这种方法,进而使用

    极其不洁的动物血液,来探究这高贵物质呢。毫无疑问,这一发现只能说是借助了

    神力、蒙受了神恩吧。在自然界中找不到其他原因,只可能是神的意志。钻石若被

    成功弄碎,便会形成肉眼几乎不可见的细微粉末。宝石工匠弄到这些钻石粉末,将

    其镶嵌在铁器之中。若是这样,无论是何种坚硬物质,都能在上面轻松地打出洞

    来。由于钻石对磁石有非常强烈的斥力,若将其摆在磁石附近,就会妨碍磁石对铁

    的吸引。即使磁石已经吸引到附近的铁,钻石也会将铁从磁石的引力中抢夺出来。

    将钻石浸入山羊血,便能立刻使其变弱、粉碎,这完全是一派胡言。不过这说

    法在中世纪的圣依西多禄[8]

    、索利努斯[9]

    和奥古斯丁[10]

    那里,仍然被不加批判地继

    承着。钻石与磁石相斥这种离奇的说法,也同样广为流传。有意思的是,从普林尼

    的记载中可以发现,利用钻石碎片切割玻璃的工具,早在古代便已为人所用。荒谬

    胡言之中突然跳出现实话题,这一点或许可称得上是普林尼的有趣之处。

    接下来的内容不过是我顺便一提,与磁石并无太大关系,是关于前文中提及的

    埃及王妃阿尔西诺伊的一个片段,摘自《博物志》第三十七卷第三十二章涉及黄玉

    [11]

    的部分。据努米底亚的朱巴王所述,在红海中央距大陆海岸三百里(约五十公里)处,有一座托帕佐斯岛。自古便有众多航海者探索至此,但由于附近迷雾深重,很难有

    人发现这座海岛。托格洛蒂泰人的语言中,探索一词叫作托帕津,这座岛的名称便

    由此而来。这岛上的第一颗黄玉,经总督斐洛之手,被带进埃及王室,作为赠予托

    勒密二世的母亲贝勒尼基王妃[12]

    的礼物。这黄玉深受法老喜爱,随后他便命人用这

    枚宝石为妻子阿尔西诺伊造出四腕尺(约二米)的雕像,供奉在名为阿尔西诺伊神

    庙的圣域中。

    据推测,这片段中提及的托帕佐斯岛,大概指的是圣约翰岛,位于突入红海的

    埃及巴纳斯角的东南方向约三十五英里。事实上这座岛上产有贵橄榄石,这是品质

    最高级的一种橄榄石,人们曾将其与黄玉弄混。即便真有此事,我也说不准,是否

    能用这贵橄榄石或黄玉石块造出将近二米的雕像。这安放在阿尔西诺伊神庙的王妃

    像,无论是因磁石的作用而悬浮空中的铁像也好,是黄玉制成的雕像也罢,都显得

    脱离实际,宛如普林尼梦中之景。

    最后聊一聊我自身与磁石有关的事吧。孩童时期,我喜欢镜片,也非常喜欢磁

    石。我曾用大大小小的各种我所中意的磁石将铁矿砂收集在一起,这么玩过无数

    回。若问磁石为何牵引着少年时的我的心,正如普林尼和卢克莱修所写,因为那是

    一种远程操作的体验。卢克莱修曾在《物性论》中写过下面这段充满乐趣的内容:

    青铜碗的下方放有磁石,碗内有萨莫色雷斯岛[13]

    的铁链在蹦跳,这是我亲眼所

    见的。我还见到铁粉疯狂地到处移动,简直像是铁要从磁石那里逃脱出去一般。有

    青铜夹在中间,便发生了如此混乱的景象。

    [1] 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的御医,英国伦敦皇家内科医学院院长、物理学家。主要在电学和磁学方面有很大贡

    献。其著作《论磁石》是物理学史上第一部系统阐述磁学的科学专著。

    [2] 始于亚历山大大帝征服波斯帝国后不久,通常的看法是起于亚历山大逝世的公元前三二三年,止于罗马

    共和国征服希腊本土的公元前一四六年或托勒密王国灭亡的公元前三一年。在这段时期内,古希腊文明主宰了整

    个地中海东部沿岸的文明,故称其为希腊化时期。

    [3] 得名于居于此地的马格奈泰斯人(Magnetes)。位于现今希腊色萨利大区。据传此处有滑石矿,当地将

    滑石粉称为“马格尼西亚”。也有说法称此地名为“镁”(Magnesium)的词源,或称此地名为磁石(Magnet)

    的词源。

    [4] 古希腊的地名,在希腊语中意为“牛之国”。位于现今希腊中部,北界弗西奥里斯区,南临科林斯湾。[5] 小亚细亚西北的海港,位于现今土耳其。

    [6] 因马格尼西亚人迁入并建设城市而得名。

    [7] 一种多孔、轻质的玻璃质酸性火山喷出岩,可以用作搓脚石。

    [8] 西班牙六世纪末七世纪初的教会圣人,神学家,曾长期担任塞维亚总主教,劝化西哥德人归化天主教。

    著有类百科全书《词源》等。

    [9] 公元三世纪的罗马著述家。

    [10] 即圣奥古斯丁,又称希坡的奥古斯丁。

    [11] 也称为黄宝石、黄晶、托帕石,典型的黄玉为葡萄酒色或淡黄色,但也可能呈白色、灰色、蓝色、绿

    色。无色的黄玉在切割精良的情况下,可能被误认为是钻石。

    [12] 又称贝勒尼基一世,希腊贵族之女,曾嫁给马其顿贵族,后成为托勒密一世之妻。

    [13] 位于北爱琴海,现今希腊的岛屿。

    鸟与风卵

    《博物志》第十卷的开头,始于对鸵鸟的记述。

    接下来的内容是对鸟的记述。鸟中最大、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的,便是非洲

    和埃塞俄比亚的鸵鸟。个子比人骑着马还高,跑得比马更快。其羽翼在奔跑时不起

    作用,也无法助其从地面飞起。腿似鹿,战斗时能派上用场。脚上分有两趾,能抓

    住石头,若被追逐,可一边逃跑一边扔石头。鸵鸟具有令人惊异的消化能力,可不

    加区别地消化所有吞下之物。另外一件令人惊讶之事也毫不逊色于此,那便是鸵鸟

    之愚蠢。具体来说,鸵鸟认为只要将脑袋藏进树丛里,就能将全身都藏起来,丝毫

    不知它那高大的身体其实被人看得清清楚楚。鸵鸟的卵极其大,甚至有人将其作为

    容器使用。其羽毛可制成战士头盔上的装饰。

    普林尼写到,鸵鸟“几乎可与四足动物为伍”,不过亚里士多德也曾将鸵鸟视

    作介于兽与鸟之间的一种存在,这大概是一种古代的普遍见解吧。不,还不止于

    此,十三世纪的布鲁乃陀·拉蒂尼[1]

    在《小宝典》中有过“鸵鸟生着鸟一般的羽毛和

    骆驼的腿”等记述,十六世纪的那位擅于从普林尼那里现学现卖的安布鲁瓦兹·帕雷

    也在《怪物及异象》中这般写道:“鸵鸟在鸟类中体形最大,几乎具备了四足动物

    的特质。”由此可见,鸵鸟与兽类相近的观念一直被继承到了近代。普林尼所使用的拉丁语中,有趣的是鸵鸟一词被标注为struthocamelus。其中

    camelus指的便是骆驼,看来鸵鸟最初肯定是被当作骆驼的同类了。这么一说,日

    文汉字中“驼鸟”的“驼”字和“骆驼”的“驼”相同,估计这两者在中国也被人

    们视作近亲了。

    刚好在这里想到一些事,接下来我将引用《博物志》第十卷第十五章的内容。

    乌鸦最多能产五只雏鸟。有民间传说称,乌鸦用嘴产卵、用嘴交配。人们因此

    认为,孕妇若食用乌鸦的卵,便会从口中吐出胎儿;若将乌鸦的卵带回家中,孕妇

    定会难产云云。据亚里士多德所述,这种说法和埃及的伊比斯一样,完全是胡说。

    总的来说,乌鸦和鸽子相似,只是时常用嘴接吻而已。

    这一部分深得南方熊楠喜爱,他在《南方随笔》中引用过两次,也许一些读者

    是有印象的。亚里士多德否认乌鸦用嘴交配一说,是在《论动物生成》第三卷第六

    章中。他这样指责道:“确实阿那克萨戈拉[2]

    等自然学者皆有记述,但这说法太过

    单纯、轻率了。”

    普林尼在文中提到了伊比斯这一种鸟,那么我也顺带聊一聊这埃及的圣鸟[3]

    吧。下文将引用《博物志》第八卷第四十章至第四十一章的内容。

    河马与五只鳄鱼一起,首次在罗马展出,是因为玛尔库斯·司考路斯[4]

    当上市

    政官[5]

    ,在罗马举办了活动。人们临时引来了泉水,并将动物们放在水中。河马在

    医学相关的领域中被视作伟大的前辈。具体来说,河马若食用大量食物,变得过于

    臃肿,便会走出水中,来到岸边,到处寻找刚被割过的芦苇丛。若发现切口锐利的

    芦苇,便会将身体蹭过去,亲自切开腿上的血管,通过这种放血的方式避免臃肿肥

    胖致病,之后再在伤口上涂抹泥土止血。

    人们认为栖息在埃及的伊比斯鸟身上也有同样的例子。伊比斯若出于健康的需

    要,急需将无法消化之物排出体外,便会利用其长而弯曲的喙,亲自清洗肠道内

    部。这般灵巧的不只是伊比斯。许多动物的行为和发现对人类也非常有用。譬如鹿

    被弓箭射中时,会食用一种叫作牛至[6]

    的植物,将体内的箭排出体外,因此这种植

    物对人类也是有用的。

    伊比斯是一种与日本的鹮鹭相近的水鸟,希罗多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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