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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临床试验中药物管理要点及注意事项(3)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1月1日 《中国药房》 201921
     2.1.3 发放与使用 试验药物仅能用于入组的受试者,禁止在市场上售卖、转赠他人、另作他用,研究者应严格按照相应临床试验的方案来确定试验药物的使用剂量、用法等[9]。试验药物应由PI授权的研究者来负责处方或医嘱的开具[6]。若为双盲试验,研究者应根据受试者随机号拆开对应的随机分组信件,或者通过互动式语音应答系统、中央随机系统[10-11]等随机方式来获取受试者本次访视应该使用药物的编号,开具相应处方或医嘱并将受试者此次药物信息详细记录在研究病历中以便溯源。

    1)门诊受试者。门诊受试者药物发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本中心迎接国家相关部门核查时,常发现2015以前项目药物发放无法溯源情况居多,故规定PI授权的研究者必须通过门诊工作站以开具处方的形式开具试验药物,并在门诊病历中做好记录。②经PI授权的研究者、研究护士、临床研究协调员(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CRC) 持研究者开具的处方在药物管理员处领取试验药物,试验药物发放的数量应计算至最小包装[2,12]。受试者在以下情况可自行取药:研究者仅开具1次访视期用量的药物。在本中心,若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亲自取药,可以由受试者指定的人员代取。代领人领药时应签名、署明日期、注明与受试者关系,研究者在受试者日志及研究病历中详细记录受试者此次不能自行取药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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