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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自己的老窝、掌握养老主动权(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1日 《老同志之友》2016年第3期
     住着漂亮宽敞的大房子,老两口却过得不如以前自在舒服。郁闷的贺大妈暗自后悔当初错走一步,应该在儿子的同一个小区单独买套房子,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和老窝太重要了。现在自知已经失去了养老主动权的贺大妈思量再三,只有告诫自己和老伴儿:接受现实吧。对年轻人的生活习惯就装聋装傻,凑合着过吧!

    律师分析房产纠纷原因何在

    律师指出:当老年人遇到房屋拆迁等重大变化问题时,往往会因个别子女以“房产权”取代“赡养权”而产生家庭矛盾和房产纠纷,其原因何在呢?

    首先,房屋往往是老年人辛苦一生的最后财产。我国住房改革起步不久,很多老人尚未转变观念,对住房的概念仍停留在单位公租房上,没有产权意识。

    其次,老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我国老年人普遍有“养儿防老”的心理寄托,因此对子女少有设防,加上老年人对与房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十分缺少,往往在亲情的背景下轻易地将房产赠送、转让给子女,或者默许他人取得自己房屋的所有权。当木已成舟时,一旦发生纠纷,有时即使诉诸法律也难以挽回。

    老年人如何守住自己的老窝

    律师介绍了让老人保护好自己住房产权的方法:

    保护守则一:把握好自己的老窝、老本。老房、老本、老伴儿、老朋友是老年人得以防身的“四宝”。老房、老本是经济基础,经济上有所保障才能安度晚年。老年人资助儿女购房一定要量力而行,考虑仔细。即使出资也要让子女出具借条,保留好各种付款凭据,以便在法律上留有证据。

    保护守则二:勿轻易变动房屋产权。建议老人不要轻易地变动自己手中的房屋产权,即便自己愿意将房屋赠送给小辈,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老年人自身可能对相关法律知识不甚了解,在对诸如房屋等重要财产进行处分时,即使对方是自己的子女也应做好必要的书面约定,最好请相关专业人士来把关。

    保护守则三:在一些存在“利益冲突”的家庭关系中,老年人要牢牢把握住自己的住房权、财产权等权益。而如何使多子女家庭内部保持融洽、默契的关系,平衡子女之间的利益也是子女和老年人都不能回避的问题。

    老窝是老年人最后的一块阵地,是老年人的一片绿洲,一个避风港,一定要珍惜它,守住它。来自中国社科院的一位专家说,老年人拥有房产,可以自己居住,也可以出租、卖掉它住到养老院里去,还可以把房屋通过以大换小的形式得到一笔可观的养老金。老人拥有房产,就拥有了养老的主动权。如今在天津、北京、上海等一些大城市,老年人采取以房屋来养老的不乏其例,特别是一些养老院中的自理老人,通过出租或卖掉房屋所得款项来补贴养老费用的已占到三成以上。

    当然,儿女如果孝顺,老人晚年生活无忧,老窝还是要留给儿女们的,这是中国的传统,也是多数老人的愿望。但老人千万不要提前赠送和变更房产以换取儿女的孝心,那是靠不住的。老年人守住了自己的老窝,就拥有了养老的主动权。 (王侨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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