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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90829
重复检查,有无必要?(1)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1日 《祝您健康》 2006年第2期
     张成富:实行“医疗检查报告通用”制度好

    2005年上半年,我患了痔疮,大便滴血,到市人民医院肛肠科住院治疗。入院后,先后进行了血常规、血生化、乙肝二对半、大小便常规、心电图、B超(两次)、胸透、肠纤维镜检查等,总共花了检查费1038元,耗时1周。检查结果是心脏无异常,肝功能没问题,肺部无异常,肾脏功能良好,只是混合痔严重,加上有5厘米的直肠溃疡。经肛肠科医生研究,要转外科进行手术切除。当时我问医生,动手术后能否保肛,医生说:“不一定,要看情况。”当时在场的亲戚朋友告诉我,市中医院有个陈教授动这样的手术已有几百例,不但能保肛,而且手术效果很好,希望我能转到市中医院去治疗。我相信了朋友的话,办了出院手续。第二天我到市中医院,找到了陈教授,我把市人民医院的医检报告递给他,以为第二天就可进行手术,哪知陈教授说:“我们要重新检查一次,因为我们要对患者负责,其他医院的检查我们不放心。”我的天呀!这又得耽误一星期。无奈,只得又重新检查大小便、心电图、胸透、B超、血常规、血生化、肠镜等,足足查了6天,又花了检查费1258元,检查报告同前个医院的完全一样。

    我想,假如同级医院之间,在短期内的医疗检查报告能够实行通用制度多好啊!那既可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又可减少患者检查的痛苦,提前进行治疗,也可提高治疗效果。但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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