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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情景中的惩罚(1)
http://www.100md.com 2002年4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2年第12期
     教育情景中,对于那些不认真学习、调皮捣蛋的学生,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有不良品德的学生,教师或家长常常会采用惩罚的方式,使他们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但在实际的运用中,因教师或家长对惩罚的使用要求不是很清楚,常使用惩罚不当,因而达不到预期的目的,甚至事与愿违,产生负面效果。针对此情况,本文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有关惩罚的问题,使教育工作者和家长对如何使用惩罚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一、惩罚与奖赏以及惩罚与体罚的区别

    1 惩罚与奖赏

    惩罚就是当学生有不良行为后,增加某一阴性(消极)刺激(如让学生进行额外的义务劳动)或减弱某一阳性(积极)刺激(如爱的收回),使这一不良行为发生的概率减少的过程。简单地说,就是通过强加不好的、不喜欢的东西给某人或拿走某人喜欢的东西,使其改掉自己错误的行为,让这种不良行为不再发生。在谈惩罚时,我们当然会联想到奖赏。通俗地说,奖赏即是为了使某一正确的行为继续下去或使其发生的频率增加,对其进行物质、精神奖励或排除影响其进行正确行为的一些不利因素。

    在教育情景中,为了使学生保持良好的行为或使学生的某一不良行为发生改变,教师们经常会依据教育心理学中的一些原理来教育学生,对学生使用奖赏或惩罚。至于奖励和惩罚的效果,一般来说是奖励的效果优于惩罚的效果。当然,由于人与人之间有先天和后天的差异,不同的人对奖励和惩罚的反应是不一样的。例如,有的人外向,有的人内向;有的人有较高的自尊,而有的人自尊较低;有的人活泼、开朗,有的人抑郁、自卑,那么教师在确定是使用奖励还是惩罚时应仔细考虑。一般的,对于外向的,活泼、开朗的学生,当他们做错事情后,应对其使用惩罚;而对于内向的,有自卑、抑郁倾向的学生,则应尽量少用惩罚,多用奖励。

    2 惩罚与体罚

    教育情景中有些教师会体罚学生,这是对惩罚的使用过当。惩罚和体罚是有很大区别的,体罚是在学生做错事情后,教师或家长打骂学生,对其人格的侮辱,容易造成学生身心上的伤害。体罚是惩罚的一种极端形式,是严令禁止对学生使用的。教师体罚学生,不仅有悖职业道德,违背教育规律,而且违背了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是对学生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的侵犯。

    惩罚与体罚相比,大不相同。惩罚以不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基本的原则,其主要是在学生做错事后,为了让学生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形成正确的行为和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而惩罚学生,在适当的教育情景中依据实际情况是可以使用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爱的收回,假装不理、不关心他等,这些会使学生明白自己错了,需要改正,而不会对学生的身心造成伤害。

    二、惩罚的利与弊

    一方面,惩罚有利。惩罚可以纠正学生的某一不良行为,让学生知道不良行为表现的危害,使其不再犯同样的错误,从而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也是为什么教师经常使用惩罚的最根本的原因。为了使学生改正和不再表现出某一不良行为,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适当的惩罚。同时,对某学生的惩罚对于其他学生也有前车之鉴、后事之师的意义,使他们引以为戒,知道什么样的事情能做,什么样的事情不能做,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当教师对某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惩罚时,其他学生就会从这些事件中汲取经验和教训,提醒自己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从而把这样的错误消除在萌芽状态。

    另一方面,惩罚也有其弊端。首先,它只是消极地制止了学生的某一不良行为反应,但不能提供一正确的反应,即学生只知道自己做错了,但有可能不知道如何去正确地做。其次,如果惩罚使用不当,可能会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伤害,引起焦虑、抑郁,形成习得性无助感(所谓习得性无助感就是长时间受到挫折而表现出来的无能为力、绝望、任环境摆布的心态),甚者会对其他学生形成抵触情绪,加剧违纪行为。另外,惩罚并不是对所有的不良行为都是适用的。例如,一个学生不遵守纪律,属于学生品德方面的问题,那么就可以使用惩罚。如一个学生的成绩很差,那么我们就要分析造成成绩差的原因,是学习态度、兴趣等非智力方面的问题还是智力方面的问题。如果是非智力问题,如态度不认真,兴趣不在学习上,志向不正确,那么在对其进行指正之后,仍然不改,那么为了使其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教师可以对其实行惩罚。如果属于智力问题,如果教师对其进行惩罚,只能使学生产生自卑情绪,影响其自尊和自信,产生厌学情绪,更有可能产生习得性无助感,最终丧失学习的兴趣,逃学,甚至在校外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因此,教师对此类学生应该尽可能地进行鼓励、表扬,以增加他们的学习信心,培养他们学习的兴趣,而应避免进行批评、惩罚,否则有可能导致此类学生心理和行为上的一系列问题。

    三、教育情景中使用惩罚应注意的问题

    在教育中,体罚是被禁止的,但是为了使学生改正错误,有时也是需要使用惩罚的。如何使用惩罚,以便除了消极地制止学生不当行为之外,更能产生积极的效果,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是许多学者、教师和家长所关心的问题。

    教育情景中惩罚学生,首先应考虑学生之间的差异。不同的学生由于认知、经历、气质、性格上的不同,会对惩罚有不同的看法,会对同样的惩罚做出不同的反应。例如,对于那些性格外向的,活泼、开朗的学生,因做错事情而受惩罚时,他们会用正常的心态和方式对待,知道老师这样做是为了自己的发展,他们会采取谦虚、认真接受的态度,积极和老师配合,正确对待自己的错误,主动地改正。但对于有些内向的,有抑郁、自卑倾向、低自尊的学生,如果教师惩罚他们,他们有可能用不正常的心态去对待,可能导致其更加内向、抑郁和自卑,产生一些心理问题。

    除了考虑学生之间的差异外,下面的一些关于如何使用惩罚的问题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实施惩罚之前,必须让学生全面地了解惩罚的行为标准,这样,学生就有了一个行为的准则,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是允许的,会得到奖励;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做了会受到惩罚。例如,在制定班级规章制度时,最好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制定,这样,每一个学生都知道本班的规章制度,不至于当学生受到惩罚时还不知道为什么受罚,也就不会引起学生的抵触情绪,为自己找理由,和教师相对抗。

    前面已经提到使用惩罚时要考虑到学生之间的差异和学生表现出不良行为的原因,也就是说惩罚只限于知过能改的行为。如果学生的 (孙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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