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2007年第6期
编号:13198581
阿斯伯格综合症儿童学习特质及学校教育策略(1)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07年第6期
     摘要:阿斯伯格综合症儿童行为古怪而又特别,但大多智力正常甚至超常,进入正常学校学习是他们融入社会的必由之路。了解其特质,寻求并实施适应性策略是教师和家长帮助这类儿童跨越学习困难、更好适应正常学校教学的先决条件。

    关键词:阿斯伯格综合症;学校教育;适应策略

    一、阿斯伯格综合症概述

    阿斯伯格综合症在美国DSM-IV中被定义为“阿斯伯格紊乱”(APA,1994),规定标准如下:(1)在社交方面存在障碍;(2)在行为、喜好和活动方面固执地坚持重复和不变的模式;(3)上述障碍严重损害了儿童在社会交往、职业或其他重要领域的功能;(4)在语言发育上没有明显的具临床意义的全面迟滞;(5)在认知能力的发育、自理能力、适应行为(社交方面的除外)和儿童时期对外界环境的好奇心等方面的发育不存在明显的具有临床意义的迟滞;(6)不符合其他明确的广泛性发育迟滞和精神分裂症的诊断标准。

    根据我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阿斯伯格综合症指一种广泛性发育障碍的综合症,有类似儿童孤独症的某些特征,男孩多见,一般到学龄期7岁左右症状才明显,主要为人际交往障碍,局限、刻板、重复的兴趣和行为方式,无明显的言语和智能障碍。症状标准:(1)人际交往障碍的显著特点是缺乏交往技巧,交流方式刻板、生硬、程式化,缺乏发展友谊的能力;(2)局限于刻板、重复或不同寻常的兴趣或活动,显得比较怪僻;(3)无明显言语与语言发育障碍,认知发育基本正常;(4)运动技能较低,动作较笨拙。严重标准:社会交往功能明显受损。病程标准:一般到学龄期症状才明显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05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