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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64621
心理学视野下的“普爱人格”及其塑造(1)
http://www.100md.com 2013年5月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3年第13期
心理学视野下的“普爱人格”及其塑造,社会心理,人际关系,利他,亲社会
     〔摘要〕“普爱人格”是指在普爱心理认知下自觉践行爱人、助人、利他等亲社会行为的人格特质。把塑造“普爱人格”作为当下中国学校教育的重要目标,核心是把“爱”作为人格的重要元素予以培育,这在心理学上既有广泛的依据,又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塑造“普爱人格”,包括执政党、政府、社会各行各业在内的一切公民、组织与团体,都要付出努力,营造“普爱”社会心理。作为教育者,要努力学习心理学,自觉运用心理学,普及爱的认知,普撒爱的温暖,弘普爱的行为。

    〔关键词〕心理学;普爱;人格;社会心理;人际关系;利他;亲社会

    〔中图分类号〕G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684(2013)13-0018-03

    一、“普爱人格”的心理学内涵

    在我国,“普爱人格”的明确提出,是近几年的事。但是,人们对“普爱人格”的思考自古就有,主要是墨子“兼爱”思想和孔孟“仁爱”学说,到了近代则主要是孙中山的“博爱”主张。所有这些思想无不与政治哲学交融在一起,抽象色彩极为浓重。学者中真正从人格角度思考“普爱”的寥寥无几。在笔者查阅的相关论述中,只发现三国时期刘劭的主张,似乎直接体现了对“普爱人格”的微妙洞察。刘劭受《尚书》中“九德”的启示,在《人物志》中把人格划分为12种不同类型,包括强毅之人、柔顺之人、雄悍之人、惧慎之人、凌楷之人、辨博之人、弘普之人、狷介之人、休动之人、沉静之人、朴露之人、韬谲之人。其中,弘普之人的人格是“意爱周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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