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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25553
区分和加强两种不同性质的督导,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全面发展(2)
http://www.100md.com 2014年6月25日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4年第18期
     《教育督导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教育督导包括以下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督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8]。《教育督导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督学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为教育督导机构配备专职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可以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聘任兼职督学”[9]。也就是说,教育督导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是国家对教育事业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环节。具体实施这一政府行为的人员是专兼职督学。《教育督导条例》第七条还明确规定了督学的任职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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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7日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第12条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之中,教育督导部门应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检查。”[11]据此,各地相继开展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督导检查活动,比如2013年5月下旬,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督导室对所属学校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事实上,一些地方在此之前已经实施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早在2002年,浙江省嘉兴市教育局就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工作。2007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广东省教育厅对其所属高校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据此,第二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可以被定义为“教育督导部门代表同级人民政府依法对下级人民政府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以及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情况进行的督导检查活动”。区别于第一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对教师的督导,这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实际上是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可以简称为“学校心育督导”或者“心育工作督导”。这个概念中涉及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主要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纲要(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当然也包括地方政府或者教育管理部门制定的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政策与实施办法。这个活动的实施者是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的专兼职督学,被督导者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辖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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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督导对象的不同,教育督导可以区分为“督政”和“督学”,前者的督导对象是各级人民政府,后者的督导对象是各级各类学校。因此,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可以区分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政”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学”,简称为“心育督政”和“心育督学”。

    《教育督导条例》还规定了督导的形式可以分为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可以通过综合督导的形式开展,也可以通过专项督导的形式开展。因此,唐梦瑶等人在其文章中对属于第一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进行界定后,指出的“而在我国,仅就现阶段而言,心理健康教育督导是从属于教育督导下的一种专项督导,多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及相关专业学者组成的调查研究队伍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进行检查、评价、指导等,以调查研究、提供建议为主”,这一观点实际上是对第二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中专项督导的描述。需要指出的是,《教育督导条例》规定了行使教育督导职责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设置的教育督导部门,而不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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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两种不同性质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

    (一)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专业化发展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第13条强调“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必须大力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不仅需要增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数量,更需要提高他们的专业化水平。不论是培养新手,还是促进现有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都需要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技能的训练与专业伦理素养的提高,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业倦怠的防治与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对象最大利益的保障与维护。落实上述目的与要求,除了加强相关理论与知识的学习外,新手教师或者资历相对较低的教师在有经验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当前我们需要认真研究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的有效途径与方法,积极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督导,切实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因此,我们既需要加强和改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在校大学生的实习管理与指导,也需要各级教育部门通过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或者加强教研室建设,充分发挥其通过培训教师进而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功能。

    (二)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督导,解决“四不做”问题

    2009年1月,时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的王定华在接受《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杂志社采访时说,“目前我国心理健康教育还处于发展的初期,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无人做’‘不愿做’‘不会做’和‘不真做’的问题”。五年过去了,这一情况仍然存在。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还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纲要》)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缘故。, 百拇医药(雒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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