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安全与健康》 > 2008年第11期
编号:11720711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亮点解读(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1月1日 《安全与健康》 2008年第11期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2008年9月28日的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将从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我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作为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安全生产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所调整和解决的是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普遍性、综合性和全面性问题,在内容上,既注重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体化,更注意吸收和提炼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新理念、新成果;既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共同问题,更注意结合福建实际,突出福建特色,解决福建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问题。总体而言,《条例》特色比较鲜明、亮点比较突出:

    亮点之一:《条例》将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根本要求贯穿始终,吸收、体现了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的新成果。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理论也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六中全会把坚持和推动“安全发展”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遵循的原则和总体布局。2006年3月27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个重要理念纳入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战略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33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