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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译《诗经》中婚姻、情爱男女两性诗的密码(二)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2月1日 《中国性科学》 2007年第12期
     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

    于以盛之?维筐及莒。于以湘之?维锜及釜。

    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

    译成今语:

    祭祀用蘋何处采?南溪水边四叶菜。祭祀用藻何处找?流水沟中浮萍草。

    采得蘋藻哪里放?放进方筐和圆筐。烧煮蘋藻用什么?无脚锅和三脚锅。

    祭品煮好放在哪?宗庙门前窗户下。谁来行使交媾礼?美好虔敬一少女。

    “谁其尸之,有齐季女”中之“尸”字,《毛传》训尸为主,即主持之义。且已被《辞源》《辞海》等辞书收录。但古代女子能主持祭祀吗?祭祀这等大事是男性长辈来主持的,女子只能助祭和观祭,这一点毛亨是知道的,但要把此“尸”解作一个女子躺在祭坛前与尸神交媾,汉代的毛亨是绝对不敢的,所以他只好误加注释了。

    电视剧《宰相刘罗锅》的主题歌中有这样的话:“从前的许多事,说是也是,说不是也不是。是也不是,不是也是。”面对这种是非闪烁不定的情况该怎么办呢?那就得看主子的脸色行事,唯主子意志是从。《诗经》这部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就是这样被《毛诗》为封建统治者的意志服务而糟蹋得面目全非的。为此,我在拙著《诗经情诗正解》中曾发出这样的呼吁:救救《诗经》!

    必须指出,《毛诗》在《诗经》学的研究上其影响是深远的,历代经生家虽对其有纠讹斥谬,但毕竟是一鳞半爪,浮皮蹭痒,囿于他们所处时代的政治历史观的先天缺陷,不能从整体上看到《毛诗序》谬误的根源,加之封建政治的需要,所以还是为《毛诗》的留存铺设了温床。有的甚至是以讹纠讹,致使堆积在《诗》学研究上的尘滓污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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