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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63919
没有赢家的对立(3)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日 《医药产业资讯》 2005年第11期
     童医院告上法庭。

    郑州市儿童医院承认,陈一鸣阑尾切除手术死亡是由于医院医疗过错导致的,愿意给予民事赔偿。关于“7米账单”、花费医疗费15万多元一事,郑州市儿童医院承认多收、错收了医疗费,同意“一加一”退赔22.8万元。陈一鸣“遗体腐烂”案件,郑州市中级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即赔偿精神抚慰金4万元,书面赔礼道歉,医院同意一并执行。目前,赔偿款项68.8万元已全部打到陈荣友的账户上。

    莫非现在真的已经进入“秋菊打官司”的时代?莫非所有的医疗纠纷都只有通过法庭才能得到“说法”?事事找法律,法律会不会太“累”呢?

    其实,受累的何止是法律?郑州儿童医院医疗纠纷案的受害者陈荣友在电话里泣不成声,他说,这个纠纷使他中断事业,改变人生方向。投入官司整整30个月,他没有时间、心情再做其他任何事情。在给孩子付出15.8万元医疗费之后,为诉讼,他又支出鉴定(2次)费、诉讼费、交通费、通讯费、律师费等10多万元。除了“医疗事故纠纷”,后来又发生“7米账单收费纠纷”“遗体腐烂纠纷”,迫使他“三告郑州市儿童医院”。此外,还派生出“遗体腐烂刑事案”“状告变脸律师邓某某案”。“一命五案”,对于他精神的压力可想而知!根据他的“诉讼日记”统计,3年里,他往返法院、医院288次,出租车票228张15822元;购买医学、法律书籍85册1366元;记录“诉讼纪要”、“诉讼日记”、投诉材料各种文字108万字!更换了11名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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