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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94092
由“面”到“点”,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建言献策(2)
http://www.100md.com 2013年3月25日 中国医药导报2013年第9期
     谈完问题后,温建民教授建议:“为使我国中西医结合事业健康发展,我建议首先请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文明确各省市放宽对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的限制,允许中西医结合医师进入综合医院和中医医院中的中医科室、西医科室和中西医结合科室工作。其次要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中西医结合科室的建设。通过其学科特色,更好地为更多患者服务。第三还要请相关部门尽快增设全国统考中级职称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加强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第四请教育部增加七年制和八年制教育的模式和数量,提高中西医结合人才的整体水平,准许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生及硕士申报西医专业、中医专业和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和博士。第五要建立完整的在职教育体系,继续提倡‘西医学习中医’和‘中医学习西医’的在职培养模式。给予对西医学和中医学感兴趣的的中医、西医高端人才学习的机会,对完成培训的人员从经费和待遇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最后,还要加强教材编写的规范化建设,开展不同地区编写教材的交流活动,推出突出中西医结合专业的特色实用教材。”

    “我还有一项提案,是关于中医护理建设方面的”,温建民教授话锋一转说:“中医护理工作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已引起国内外同行的关注。改革开放后,中医管理部门将中医护理纳入了管理范围。近几年,中医药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对中医护理的发展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中医护理专业发展面临一些问题,要靠顶层设计和支持。例如:中医护理发展的专业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医护理专科建设缺少内涵、缺少专业发展学术交流平台;中医护理目前仍处在经验总结阶段,科学化、创新性发展任重道远;中医护理收费项目很少、很低,护士的劳动不能得以认可;护士队伍不稳定,外籍户口的护士多,合同护士比例逐年增多,中医护理人才培养跟不上发展需要,中医护理人才奇缺,缺少中医护理学科带头人,缺的不仅仅是数量、质量,还有信心;扶持和促进中医护理专业发展的政策不配套等等。中医护生数量还远不够——仅占10%左右。中医医院护士每年新生中,大部分是非中医护理专业毕业。中医院校毕业护生因各种原因就业时不选择中医医院,高学历护生更少。而且,目前我国中医护理还处于零散、经验式的状态,如何整理、充实、发展中医护理理论,使中医护理理论系统化、标准化,如何将中医护理优势渗透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是摆在中医护理学界未来的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

    有鉴于此,温建民教授认为:“在医学发展迅猛的今天,更应继承和发扬中医护理特色,将中医护理与现代护理有机结合,使其达到互懂、互通、互用、互相渗透。因此,我认为我们首先要请有关部门尽快制定我国中医护理学科发展规划。加快学科建设和选拔学科带头人工作。制定中医护理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开展中医护士专科认证工作和中医护理专业的学历教育。其次,还要加快推进中医综合治疗护理技术在专科专病中的应用,并尽快调整相关收费项目,通过相关途径对于开展中医护理特色项目予以保护。第三要从根本上重视中医护理,每年护士职业考试应增加中医护理内容。对护理人员的技术专业职称应给予适当的倾斜优惠政策。第四要创建中医护理的专业学术期刊。提升中医医院护士论文投稿积极性,提高学术水平。最后还要请中编办适当增加各级中医院护士编制,对外聘护士,国家应有统一政策,如确需额外增加编外护士,应与在编护士同工同酬,确实做到在政治、经济、社会福利等方面一视同仁……”

    “光重视人才队伍建设还不够,还要让他们能够安心工作、放心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整体发展。”温建民教授继续介绍说:“我在今年的‘两会’上,准备提交一份《关于建立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提案》,因为近些年来,人们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而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医疗活动的高技术性与复杂性更强,对医疗效果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医患纠纷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面临着沉重的职业压力和赔偿责任。而医疗责任保险对于分散医院或医生的赔偿风险,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利益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旦出现医疗风险,患者及家属可以得到必要与合理的补偿;也使医护人员从复杂的医疗纠纷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提高医疗技术水平这一本职工作中来,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这说明医疗责任保险对医患双方都是件好事。在国外,许多国家包括发达和不发达国家,医生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后,方可执业行医 。然而,医疗责任保险自2000年年初在中国开展以来,处于医院不积极投保、保险公司谨慎观望的两难境地。因此我认为,医疗责任保险不能作为一种自愿选择的险种来实施,有必要从国家层面通过立法、或行政法规确立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那么如何落实呢?首先要建立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强制性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其次,基于目前我国医疗体制的状况,公立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工资里面不包含医疗责任保险费,因此,建议由政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按不同比例支付上述人员的保险费;而且,不同专业、不同岗位所交纳的保险费应有差别,具体比例可请有关部门进行测算。如果这项政策落实了,将十分有利于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更有利于保障我国国民的身心健康……”

    治疗“拇外翻”决不是美容,诊疗费应纳入全国医保

    如果说温建民教授上述几项建议是事关整个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面”上的建议的话,那么,他向今年全国“两会”提出的“关于将拇趾外翻诊疗费用纳入全国范围医保报销的提案”,就是一个仅仅涉及到“单一病种”的“点”上的建议了。

    对此问题,温建民教授站在专业的学术角度解释说:“‘拇外翻’是骨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其成因与遗传、风湿病、穿鞋习惯及外伤等因素有关。该病主要表现为拇趾外翻、拇囊发炎疼痛等。如畸形时间过长,就会造成生物力学改变,可以引起关节炎,并产生足底疼痛和胼胝体——即平常所说的‘脚垫’和足趾畸形,如锤状趾等;比较严重的,还可引起足部溃疡、糜烂。其对患者的身心带来的痛苦和对生活、工作、学习造成的影响至为深重。国内外骨科界一致认为,‘拇外翻’是一种常见的骨科疾病,决不属于美容范畴。权威的教科书与骨科经典著作中对该病的治疗方法提出了200多种,包括大、小切口、微创与中西医结合等,可以说对此病的研究全世界骨科专家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 (詹洪春 刘志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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