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实用医药》 > 2009年第7期
编号:11768349
合并骨折的四肢动脉损伤的诊治体会(2)
http://www.100md.com 2009年3月5日 《中国实用医药》 2009年第7期
     3.2 血管修复时机 一般认为在损伤后缺血时间最好在6~8 h[2]完成;黄海生等[3]报道应争取在伤后12 h内进行手术效果较好。Green[4]报道在8 h内修复动脉,成功率达89%,而超过8 h后的动脉损伤,截肢率达86%,剩余的患者有2/3发生缺血性改变。笔者认为,只要损伤动脉以下肢体尚未出现坏死或有部分血运并具备修复条件的,均应积极进行手术探查、修复损伤血管。本组有12例血管损伤时间超过24 h,最终需截肢为6例。由于显微外科技术的广泛应用及成熟,使血管直接吻合的手术时间缩短,吻合的效果更好而且简单,在探查明确动脉血管损伤后应作血流的阻断,清除血块及异物,检查损伤动脉并作清创,根据动脉血管损伤程度、口径大小、损伤部位采用相应处理方法。一般认为[5]直接吻合距离应控制在2 cm内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445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