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医药 > 中医药保健 > 食疗药膳 > 食品安全 > 常见劣质食品 > 瘦肉精
编号:13771007
小心“瘦肉精”检测中的误区
http://www.100md.com 2011年4月1日 《食品安全导刊》 20114
     近日,“瘦肉精”风波引起一片哗然。早在上世纪90年代,由于“瘦肉精”引起的食品安全問题层出不穷,因此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加强对其的监管。特别是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为了解决类似問题,每年投入到食品安全检测方面的资金更是年年增加。然而,为何問题仍然屡禁不绝,消费者对于瘦肉精检测的认识又存在哪些误区?本文将拨开云雾,从“瘦肉精”检测入手,剖析“瘦肉精”检测中的四大误区,帮助大家对“瘦肉精”及其检测有一个更加深刻的认识。

    误区一:“瘦肉精”就是一种“盐酸克伦特罗”的药物。

    其实,“瘦肉精”并非只是很多报道中指的“盐酸克伦特罗”这种药物,而是一类能够抑制肥肉生长、促进瘦肉生长的药物。将这类药物添加于饲料中,可以增加动物的瘦肉量、减少饲料使用,使肉品提早上市,降低成本。近年来,在这方面使用最广泛的是一类叫做β-兴奋剂(β-agonlst)的药物,上世纪90年代曾引起中毒事件的就是此类药物中的盐酸克伦特罗(cIenbuterol)、莱克多巴胺(Ractopamine)等。当然,其它类似药物如沙丁胺醇(saIbutamol)、溴布特罗,溴代克伦特罗,特布他林(Terbutaline)等,也同样能够起到“瘦肉”作用,其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也几乎相同。

    “瘦肉精”进入猪体之后存留的时间较长,主要分布于肝脏,肾、肺和肌肉中。由于其化学性质稳定,需要加热到172℃才能分解,因此,一般烹饪方式并不能将猪肉和脏器中残留的“瘦肉精”毒性破坏掉。正因为“瘦肉精”类药物的残留性、稳定性和微量的毒性,中国政府严禁使用包括莱克多巴胺在内的任何“瘦肉精”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6157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