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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60471
改善执业药师在医院现行政策机制下的工作职能(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7月15日 《中国当代医药》2016年第20期
     1.2医院内药师、临床药师现状

    目前医院内药学部门的主体人员基本仍是以职称类药师为主,其主要从事药品调配、处方审核、用药指导、药品供应等药学服务工作。而临床药师更倾向于从事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药物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一名合格的临床药师是具备相关医学知识的复合性人才,然而目前临床药师的现状是:一方面现有的药师向临床药师转型较困难,医院迫切需要这样高素质的复合性人才[4],另一方面临床药学既不是职称也不是执业资格,导致临床药师接受的知识结构不合理、职责、地位不明确,工作要求不具体[5],极大阻碍了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1.3医院内执业药师的现状

    执业药师作为药学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广泛分布于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并且因为执业药师也进行了相关临床医学知识的学习,因此,执业药师除了承担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外,也应开展治疗药物监测、药品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6]。随着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因此执业药师在医院的执业情况应进一步得到提升。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公告显示:截止2016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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