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病条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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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病条辨全文
编号:1101
篇名:原病篇
条文:六元正纪大论曰:
(1)辰戌之岁,初之气,民厉温病。
(2)卯酉之岁,二之气,厉大至,民善暴死。终之气,其病温。
(3)寅申之岁,初之气,温病乃起。
(4)丑末之岁,二之气,温厉大行,远近咸若。
(5)子午之岁,五之气,其病温。
(6)巳亥之岁,终之气,其病温厉。
注:(1)叙气运,原温病之始也。
(2)每岁之温,有早暮微盛不等,司天在泉,主气客气相加临而然也。细考
素问注自知,兹不多赘。
(3)按:吴又可谓:「温病非伤寒,温病多而伤寒少。」甚通。谓:「非其
时而有其气。」未免有顾此失彼之诮。盖:A.时和岁稔,天气以宁,民
气以和,虽当盛之岁亦微。B.至于凶荒兵火之后,虽应微之岁亦盛,理
数自然之道,无足怪者。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2
篇名:原病篇
条文:阴阳应象大论曰:「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故曰:重阴必阳,重
阳必阴。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注:(1)上节统言司天之病,此下专言人受病之故。
(2)A.细考宋元以来,诸名家,皆不知温病伤寒之辨。B.如庞安常之卒病论
,朱肱之活人书,韩祗和之微旨,王实之证治,刘守真之伤寒医鉴、伤
寒直格,张子和之伤寒心镜等书。C.非以治伤寒之法治温病,即将温暑
认作伤寒,而疑麻桂之法,不可用,遂别立防风通圣、双解通圣、九味
羌活等汤,甚至于辛温药中加苦寒。D.王安道洄集中辨之最详,兹不再
辩。
(3)论温病之最详者,莫过张景岳、吴又可、喻嘉言三家。时医所宗者三家
为多,请略陈之:按:A.张景岳、喻嘉言皆讲着「寒」字,并未理会本
文上有「故曰」二字,上文有「重阴必阳,重阳必阴」二句。B.张氏立
论出方悉与伤寒混,谓温病即伤寒,袭前人之旧,全无实得,固无足论
。C.喻氏立论虽有分析,中篇亦混入伤寒少阴厥阴证,出方亦不能外辛
以发表,辛热温里,为害实甚。以苦心力学之士,尚不免智者千虑之失
,尚无怪后人之无从取法,隋手杀人哉!甚矣,学问之难也。E.吴又可
实能识得「寒」「温」二字,所见之证,实无取乎辛温甘热甘温,又不
明伏气为病之理,以为何者为即病之伤寒,何者为不即病,待春而发之
温病,遂直断:「温热之原,非风寒所中」,不责己之不明,反责经言
之谬。
(4)瑭推原三家之偏,各自有说:A.张氏混引经文,将论伤寒之文引证温热
。以伤寒化热之后,经亦称热病故也,张氏不能分析,遂将温病认作伤
寒。B.喻氏立论,开口言春温。当初春之际,所见之病,多有寒证,遂
将伤寒认作温病。C.吴氏当崇祯凶荒兵火之际,满眼温疫,遂直辟经文
,「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文。E.盖皆各执己见,不能融会贯通也。
(5)瑭按:A.伏气为病,如春温、冬咳、温疟,内经已明言之矣。B.亦有不
因伏气,乃司天时令现行之气,如前列大元正纪所云是也。此二者皆理
数之常者也。C.更有非其时而有其气,如又可所云「戾气」,闲亦有之
,乃其变也。惟在司命者,善察其常变,而补救之。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3
篇名:原病篇
条文:金匮真论言曰: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
注:(1)A.易曰:「履霜坚冰至。」圣人恒示戒于早,必谨于微。B.记曰:「凡
事豫则立」。C.经曰:「上工不治已病,治未病,圣人不治已乱,治未
乱」。E.此一节,当与月令参看,与上条冬伤于寒互看。盖谓冬伤寒则
春病温,惟藏精者足以避之。
(2)故素问:A.首章上古天真论,即言男女阴精之所以生,所以长,所以枯
之理。B.次章紧接四气调神大论示人:1.春养生,以为夏奉长之地。2.
夏养长,以为秋奉收之地。3.秋养收,以为冬奉藏之地。4.冬养藏,以
为春奉生之地。
(3)盖能藏精者,一切病患皆可却,岂独温病为然哉。金匮谓:「五脏元真
通畅,人即安和。」是也。
(4)何喻氏不明此理:A.将「冬伤于寒」,作一大扇文字。B.将「不藏精」
,又作一大扇文字。C.将「不藏精而伤于寒」,又总作一大扇文字。勉
强割裂伤寒论原文以实之,未免有过虑则凿之弊。
(5)「不藏精」三字须活看:A.不专主房劳说,一切人事之能摇动其精者皆
是。B.即冬日天气应寒,而阳不潜藏,如春日之发泄,甚至桃李反花之
类皆是。
(6)汪按:A.喻氏天姿超卓,学力精锐,在此道诚为独辟榛芜,深窥窔奥。
B.但帖括结习太重,往往于闻架门面上着力,论伤寒以青龙桂麻鼎峙
,柯氏已正其失矣。C.乃论温病,仍用三扇,甚至方法数目,一一求合
伤寒论,正如汉、唐步天,以律吕卦爻为主,牵凑补缀,反使正义不明
,读者当分别观之也。
(7)寓意草中金鉴一条,仍属伤寒,指为温病者非。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4
篇名:原病篇
条文:热论篇曰: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
当与汗出勿止。
注:(1)温者,暑之渐也。
(2)『先夏至』→春候也。春气温,阳气发越,阴精不足以承之→故为『病
温』。
(3)『后夏至』→温盛为热。热盛则湿动,热与湿搏→而为『暑』也。
(4)『勿』者:禁止之词。勿止暑之汗→即治暑之法也。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5
篇名:原病篇
条文:刺志论曰: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
注:(1)此伤寒暑之辨也。
(2)经语分明如此,奈何世人悉以治寒法治温暑哉!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6
篇名:原病篇
条文: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暑汗,烦则喘喝,静则多言。
注:(1)暑中有火,性急而疏泄→故令人自汗。
(2)火与心同气相求→故善烦。(『烦』从火、从页,谓心气不宁,而面若火
烁也。)
(3)烦则喘喝者:A.火克金→故『喘』。B.郁遏胸中清廓之气→故欲『喝』
而呻之。(3)其或邪不外张,而内藏于心→则静。
(4)心主言,暑邪在心,虽静亦欲自言不休也。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7
篇名:原病篇
条文:论疾诊尺篇曰:尺肤热盛:脉盛躁者,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注:(1)此节以下,诊温病之法。
(2)经之辨温病,分明如是,何世人悉为伤寒,而悉以伤寒足三阴经温法治
之哉!
(3)张景岳作『类经』,割裂经文,蒙混成章,由未细心紬绎也。
(4)A.尺肤热甚,火烁精也。B.脉盛躁,精被火煎沸也。C.脉盛而滑,邪机
向外也。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8
篇名:原病篇
条文:热病篇曰
(1)热病三日,而气囗静,人迎躁者。(a)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
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b)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c)
有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2)热病七日八日动喘而弦者,急剌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闲。
(3)热病七日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囗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4)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
(5)热病七日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6)热病不知所痛,耳聋,不能自收,囗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骨
髓,死不可治。
(7)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热
病者脉尚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盛躁,得汗静者生
。
(8)热病不可刺者有九:(a)一日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b)二日泄而
腹满甚者死。(c)三日目不明,热不已者死。(d)四日老人婴儿热而腹满
者死。(e)五日汗不出,呕,下血者死。(f)六日舌本烂,热不已者死。
(g)七日欬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h)八曰髓热者死。(i)九曰热
而痉者死,腰折瘛瘲。齿噤?也。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9)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曰。少阳
之脉,色荣颧前,热病也。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曰。
注:(1)此节历叙热病之死证,以禁人之刺,盖刺则必死也。然刺固不可,亦闲
有可药而愈者。A.盖刺法能泄能通,开热邪之闭塞最速。B.至于益阴以
留阳,实刺法之所短,而汤药之所长也。
(2)A.1.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邪机尚浅,在上焦。2.故取之诸
阳,以泄其阳邪,阳气通,则汗随之。B.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1.阳盛
则阴衰,泻阳则阴得安其位,故曰「实其阴」。2.泻阳之有余,即所以
补阴之不足,故曰「补其不足」也。(实其阴以补其不足,此一句实治温
热之吃紧大纲。盖热病未有不耗阴者,其耗之未尽则生,尽则阳无留恋
,必脱而死也。真能体味此理,则思过半矣。此论中治法实从此处入手
。)
(3)身热甚而脉之阴阳皆静,脉证不应,阳证阴脉,故曰「勿刺」。(1)热病
七八日,动喘而弦:A.『喘』为肺气实。B.『弦』为风火鼓荡。(2)
A.故浅刺手大指闲,以泄肺热,肺之热痹开则汗出。B.大指闲,肺之少
商穴也。(1)热证七八日,脉微小者。A.邪气深入下焦血分,逼血从小便
出,故溲血。B.肾精告竭,阴液不得上潮,故口中干。(2)脉至微小,不
惟阴精竭,阳气亦从而竭矣,死象自明。倘脉实者可治,法详于后。(1
)热病已得汗,脉尚躁而喘,故知其复热也。(2)热不为汗衰,火热克金
故喘。(3)金受火克,肺之化源欲绝故死。间有可治,法详于后。(1)热
病不知所痛,正衰不与邪争也。(2)耳聋,阴伤,精欲脱也。(3)不能自
收,真气惫也。
(4)口干热甚,阳邪独盛也。
(5)阴颇有寒,此「寒」字作「虚」字讲,谓下焦阴分,颇有虚寒之证。
(6)以阴精亏损之人,真气败散之象已见,而邪热不退,未有不乘其空虚而
入者。故曰「热在骨髓,死不治也。」
(7)其有阴虚阳盛,而真气未至溃败者,犹有治法,详见于后。(1)热病已得
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虚之极,故曰「死」。然虽不可刺,犹可以药,
沃之得法,亦有生者,法详于后。(2)脉躁盛不得汗,此阳盛之极也。阳
盛而至于极,阴无容留之地,故亦曰死。然用药开之得法,犹可生,法
详于后。(1)汗不出而颧赤,邪盛不得解也。(2)哕,脾阴病也。(3)阴阳
齐病,治阳碍阴,治阴碍阳,故曰「死」也。泄而腹满甚,脾阴病重也
,亦系阴阳皆病。(1)目不明,精散而气脱也。A.经曰:「精散视歧」。
B.又曰:「气脱者,目不明」。(2)热犹未已,仍烁其精,而伤其气,不
死得乎﹖老人婴儿,一则孤阳已衰,一则稚阳未足,既得温热之阳病,
又加腹满之阴病,不必至于满甚,而已有死道焉。(1)汗不出为邪阳盛。
(2)呕为正阳衰。(3)下血者,热邪深入,不得外出,必逼迫阴络之血下
注,亦为阴阳两伤也。(1)『舌本烂』→肾脉、胆脉、心脉,皆循喉咙,
系舌本。(2)阳邪深入,则一阴一阳之火,结于血分,肾水不得上济。(
3)热退犹可生,热仍不止,故曰死也。欬而,邪闭肺络,上行清道。
(1)汗出邪泄可生。(2)不然则化源绝矣。髓热者邪入至深,至于肾部也
。(1)热而痉,邪入至深,至于肝部也。(2)以上九条,虽皆不可刺,后
文亦间立治法,亦有可生者。(1)太阳之脉,色荣颧骨,为热病者。按:
A.手太阳之脉,由目内眦,斜络于颧,而与足太阳交。是颧者,两太阳
交处也。B.太阳属水,水受火沸,故色荣赤,为热病也。C.『与厥阴脉
争见』:厥阴,木也,水受火之反克,金不来生水反生火,水无容足之
地,故死速也。(所谓一水不胜二火也。)(2)少阳之脉,色荣颊前,为
热病者。按:A.手少阳之脉,出耳前,过客主人前(足少阳穴),交颊,
至目锐眦,而交足少阳,是颊前,两少阳之处也。B.少阳属相火,火色
现于二经交会之处,故为热病也。C.与少阴脉争见,少阴属君火,二火
相炽,水难为受,故亦不出三日而死也。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9
篇名:原病篇
条文:评热病论:帝曰:有温病者,汗出辄复热,脉躁汗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
食,病名为何?岐伯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
,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
,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邪气胜也。不
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
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后略) ......
温病条辨全文
编号:1101
篇名:原病篇
条文:六元正纪大论曰:
(1)辰戌之岁,初之气,民厉温病。
(2)卯酉之岁,二之气,厉大至,民善暴死。终之气,其病温。
(3)寅申之岁,初之气,温病乃起。
(4)丑末之岁,二之气,温厉大行,远近咸若。
(5)子午之岁,五之气,其病温。
(6)巳亥之岁,终之气,其病温厉。
注:(1)叙气运,原温病之始也。
(2)每岁之温,有早暮微盛不等,司天在泉,主气客气相加临而然也。细考
素问注自知,兹不多赘。
(3)按:吴又可谓:「温病非伤寒,温病多而伤寒少。」甚通。谓:「非其
时而有其气。」未免有顾此失彼之诮。盖:A.时和岁稔,天气以宁,民
气以和,虽当盛之岁亦微。B.至于凶荒兵火之后,虽应微之岁亦盛,理
数自然之道,无足怪者。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2
篇名:原病篇
条文:阴阳应象大论曰:「喜怒不节,寒暑过度,生乃不固,故曰:重阴必阳,重
阳必阴。故曰:冬伤于寒,春必病温。」
注:(1)上节统言司天之病,此下专言人受病之故。
(2)A.细考宋元以来,诸名家,皆不知温病伤寒之辨。B.如庞安常之卒病论
,朱肱之活人书,韩祗和之微旨,王实之证治,刘守真之伤寒医鉴、伤
寒直格,张子和之伤寒心镜等书。C.非以治伤寒之法治温病,即将温暑
认作伤寒,而疑麻桂之法,不可用,遂别立防风通圣、双解通圣、九味
羌活等汤,甚至于辛温药中加苦寒。D.王安道洄集中辨之最详,兹不再
辩。
(3)论温病之最详者,莫过张景岳、吴又可、喻嘉言三家。时医所宗者三家
为多,请略陈之:按:A.张景岳、喻嘉言皆讲着「寒」字,并未理会本
文上有「故曰」二字,上文有「重阴必阳,重阳必阴」二句。B.张氏立
论出方悉与伤寒混,谓温病即伤寒,袭前人之旧,全无实得,固无足论
。C.喻氏立论虽有分析,中篇亦混入伤寒少阴厥阴证,出方亦不能外辛
以发表,辛热温里,为害实甚。以苦心力学之士,尚不免智者千虑之失
,尚无怪后人之无从取法,隋手杀人哉!甚矣,学问之难也。E.吴又可
实能识得「寒」「温」二字,所见之证,实无取乎辛温甘热甘温,又不
明伏气为病之理,以为何者为即病之伤寒,何者为不即病,待春而发之
温病,遂直断:「温热之原,非风寒所中」,不责己之不明,反责经言
之谬。
(4)瑭推原三家之偏,各自有说:A.张氏混引经文,将论伤寒之文引证温热
。以伤寒化热之后,经亦称热病故也,张氏不能分析,遂将温病认作伤
寒。B.喻氏立论,开口言春温。当初春之际,所见之病,多有寒证,遂
将伤寒认作温病。C.吴氏当崇祯凶荒兵火之际,满眼温疫,遂直辟经文
,「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文。E.盖皆各执己见,不能融会贯通也。
(5)瑭按:A.伏气为病,如春温、冬咳、温疟,内经已明言之矣。B.亦有不
因伏气,乃司天时令现行之气,如前列大元正纪所云是也。此二者皆理
数之常者也。C.更有非其时而有其气,如又可所云「戾气」,闲亦有之
,乃其变也。惟在司命者,善察其常变,而补救之。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3
篇名:原病篇
条文:金匮真论言曰:夫精者,身之本也。故藏于精者,春不病温。
注:(1)A.易曰:「履霜坚冰至。」圣人恒示戒于早,必谨于微。B.记曰:「凡
事豫则立」。C.经曰:「上工不治已病,治未病,圣人不治已乱,治未
乱」。E.此一节,当与月令参看,与上条冬伤于寒互看。盖谓冬伤寒则
春病温,惟藏精者足以避之。
(2)故素问:A.首章上古天真论,即言男女阴精之所以生,所以长,所以枯
之理。B.次章紧接四气调神大论示人:1.春养生,以为夏奉长之地。2.
夏养长,以为秋奉收之地。3.秋养收,以为冬奉藏之地。4.冬养藏,以
为春奉生之地。
(3)盖能藏精者,一切病患皆可却,岂独温病为然哉。金匮谓:「五脏元真
通畅,人即安和。」是也。
(4)何喻氏不明此理:A.将「冬伤于寒」,作一大扇文字。B.将「不藏精」
,又作一大扇文字。C.将「不藏精而伤于寒」,又总作一大扇文字。勉
强割裂伤寒论原文以实之,未免有过虑则凿之弊。
(5)「不藏精」三字须活看:A.不专主房劳说,一切人事之能摇动其精者皆
是。B.即冬日天气应寒,而阳不潜藏,如春日之发泄,甚至桃李反花之
类皆是。
(6)汪按:A.喻氏天姿超卓,学力精锐,在此道诚为独辟榛芜,深窥窔奥。
B.但帖括结习太重,往往于闻架门面上着力,论伤寒以青龙桂麻鼎峙
,柯氏已正其失矣。C.乃论温病,仍用三扇,甚至方法数目,一一求合
伤寒论,正如汉、唐步天,以律吕卦爻为主,牵凑补缀,反使正义不明
,读者当分别观之也。
(7)寓意草中金鉴一条,仍属伤寒,指为温病者非。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4
篇名:原病篇
条文:热论篇曰: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
当与汗出勿止。
注:(1)温者,暑之渐也。
(2)『先夏至』→春候也。春气温,阳气发越,阴精不足以承之→故为『病
温』。
(3)『后夏至』→温盛为热。热盛则湿动,热与湿搏→而为『暑』也。
(4)『勿』者:禁止之词。勿止暑之汗→即治暑之法也。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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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论:
编号:1105
篇名:原病篇
条文:刺志论曰:气盛身寒,得之伤寒,气虚身热,得之伤暑。
注:(1)此伤寒暑之辨也。
(2)经语分明如此,奈何世人悉以治寒法治温暑哉!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6
篇名:原病篇
条文:生气通天论曰:因于暑汗,烦则喘喝,静则多言。
注:(1)暑中有火,性急而疏泄→故令人自汗。
(2)火与心同气相求→故善烦。(『烦』从火、从页,谓心气不宁,而面若火
烁也。)
(3)烦则喘喝者:A.火克金→故『喘』。B.郁遏胸中清廓之气→故欲『喝』
而呻之。(3)其或邪不外张,而内藏于心→则静。
(4)心主言,暑邪在心,虽静亦欲自言不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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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论:
编号:1107
篇名:原病篇
条文:论疾诊尺篇曰:尺肤热盛:脉盛躁者,病温也。其脉盛而滑者,病且出也。
注:(1)此节以下,诊温病之法。
(2)经之辨温病,分明如是,何世人悉为伤寒,而悉以伤寒足三阴经温法治
之哉!
(3)张景岳作『类经』,割裂经文,蒙混成章,由未细心紬绎也。
(4)A.尺肤热甚,火烁精也。B.脉盛躁,精被火煎沸也。C.脉盛而滑,邪机
向外也。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8
篇名:原病篇
条文:热病篇曰
(1)热病三日,而气囗静,人迎躁者。(a)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
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b)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c)
有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2)热病七日八日动喘而弦者,急剌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闲。
(3)热病七日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囗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
(4)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
(5)热病七日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
,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6)热病不知所痛,耳聋,不能自收,囗干,阳热甚,阴颇有寒者,热在骨
髓,死不可治。
(7)热病已得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脉之极也,死;其得汗而脉静者生。热
病者脉尚躁盛,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脉盛躁,得汗静者生
。
(8)热病不可刺者有九:(a)一日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b)二日泄而
腹满甚者死。(c)三日目不明,热不已者死。(d)四日老人婴儿热而腹满
者死。(e)五日汗不出,呕,下血者死。(f)六日舌本烂,热不已者死。
(g)七日欬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h)八曰髓热者死。(i)九曰热
而痉者死,腰折瘛瘲。齿噤?也。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9)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曰。少阳
之脉,色荣颧前,热病也。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曰。
注:(1)此节历叙热病之死证,以禁人之刺,盖刺则必死也。然刺固不可,亦闲
有可药而愈者。A.盖刺法能泄能通,开热邪之闭塞最速。B.至于益阴以
留阳,实刺法之所短,而汤药之所长也。
(2)A.1.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邪机尚浅,在上焦。2.故取之诸
阳,以泄其阳邪,阳气通,则汗随之。B.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1.阳盛
则阴衰,泻阳则阴得安其位,故曰「实其阴」。2.泻阳之有余,即所以
补阴之不足,故曰「补其不足」也。(实其阴以补其不足,此一句实治温
热之吃紧大纲。盖热病未有不耗阴者,其耗之未尽则生,尽则阳无留恋
,必脱而死也。真能体味此理,则思过半矣。此论中治法实从此处入手
。)
(3)身热甚而脉之阴阳皆静,脉证不应,阳证阴脉,故曰「勿刺」。(1)热病
七八日,动喘而弦:A.『喘』为肺气实。B.『弦』为风火鼓荡。(2)
A.故浅刺手大指闲,以泄肺热,肺之热痹开则汗出。B.大指闲,肺之少
商穴也。(1)热证七八日,脉微小者。A.邪气深入下焦血分,逼血从小便
出,故溲血。B.肾精告竭,阴液不得上潮,故口中干。(2)脉至微小,不
惟阴精竭,阳气亦从而竭矣,死象自明。倘脉实者可治,法详于后。(1
)热病已得汗,脉尚躁而喘,故知其复热也。(2)热不为汗衰,火热克金
故喘。(3)金受火克,肺之化源欲绝故死。间有可治,法详于后。(1)热
病不知所痛,正衰不与邪争也。(2)耳聋,阴伤,精欲脱也。(3)不能自
收,真气惫也。
(4)口干热甚,阳邪独盛也。
(5)阴颇有寒,此「寒」字作「虚」字讲,谓下焦阴分,颇有虚寒之证。
(6)以阴精亏损之人,真气败散之象已见,而邪热不退,未有不乘其空虚而
入者。故曰「热在骨髓,死不治也。」
(7)其有阴虚阳盛,而真气未至溃败者,犹有治法,详见于后。(1)热病已得
汗,而脉尚躁盛,此阴虚之极,故曰「死」。然虽不可刺,犹可以药,
沃之得法,亦有生者,法详于后。(2)脉躁盛不得汗,此阳盛之极也。阳
盛而至于极,阴无容留之地,故亦曰死。然用药开之得法,犹可生,法
详于后。(1)汗不出而颧赤,邪盛不得解也。(2)哕,脾阴病也。(3)阴阳
齐病,治阳碍阴,治阴碍阳,故曰「死」也。泄而腹满甚,脾阴病重也
,亦系阴阳皆病。(1)目不明,精散而气脱也。A.经曰:「精散视歧」。
B.又曰:「气脱者,目不明」。(2)热犹未已,仍烁其精,而伤其气,不
死得乎﹖老人婴儿,一则孤阳已衰,一则稚阳未足,既得温热之阳病,
又加腹满之阴病,不必至于满甚,而已有死道焉。(1)汗不出为邪阳盛。
(2)呕为正阳衰。(3)下血者,热邪深入,不得外出,必逼迫阴络之血下
注,亦为阴阳两伤也。(1)『舌本烂』→肾脉、胆脉、心脉,皆循喉咙,
系舌本。(2)阳邪深入,则一阴一阳之火,结于血分,肾水不得上济。(
3)热退犹可生,热仍不止,故曰死也。欬而,邪闭肺络,上行清道。
(1)汗出邪泄可生。(2)不然则化源绝矣。髓热者邪入至深,至于肾部也
。(1)热而痉,邪入至深,至于肝部也。(2)以上九条,虽皆不可刺,后
文亦间立治法,亦有可生者。(1)太阳之脉,色荣颧骨,为热病者。按:
A.手太阳之脉,由目内眦,斜络于颧,而与足太阳交。是颧者,两太阳
交处也。B.太阳属水,水受火沸,故色荣赤,为热病也。C.『与厥阴脉
争见』:厥阴,木也,水受火之反克,金不来生水反生火,水无容足之
地,故死速也。(所谓一水不胜二火也。)(2)少阳之脉,色荣颊前,为
热病者。按:A.手少阳之脉,出耳前,过客主人前(足少阳穴),交颊,
至目锐眦,而交足少阳,是颊前,两少阳之处也。B.少阳属相火,火色
现于二经交会之处,故为热病也。C.与少阴脉争见,少阴属君火,二火
相炽,水难为受,故亦不出三日而死也。
按:
方剂:
方论:
编号:1109
篇名:原病篇
条文:评热病论:帝曰:有温病者,汗出辄复热,脉躁汗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
食,病名为何?岐伯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
,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
,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邪气胜也。不
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
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后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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