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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79219
我国健康权保护立法质量评价指标的探讨(3)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月1日 《中国健康月刊.A版》 2012年第1期
     3.6 卫生资源的质量 无论是卫生资源的可供性、可获得性,还是可接受性,都是在卫生资源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才考虑的因素。卫生资源的质量控制要求卫生设施、商品和服务应当具有科学和医学上的适当质量指标。要求除其它外应有熟练的医务人员,在科学上经过批准、没有过期的药品、医院设备、安全和洁净的饮水和适当的卫生条件。如果一国没有足够的优质卫生资源可提供,其试图通过提供质量相对较差的卫生资源以保证公民对卫生资源的基本需求,尽管在某种程度上说也符合功利性的要求,但其必须保证此卫生资源的安全性。而一国提供的卫生资源的质量越高,越有利于提高整体国民的健康水平。

    4 健康权的事后救济 “无救济便无权利”,之于健康权的救济要求保护健康权的实体法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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