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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98518
上海市急诊、ICU质量建设标准(7)
http://www.100md.com 2012年8月1日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 2012年第8期
     2.9.5 儿科监护病房(PICU)建设标准 (1)收治对象:①心血管疾病手术后。②儿童重症感染。③急性心肌炎。④脏器功能不全(急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呼吸功能不全、急性肾功能不全等)。⑤其他需要收入PICU的重症病患儿。(2)规模:各医院危重病患儿例数差别较大,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各院PICU建设规模。(3)医护人员:每张PICU床位应按≥0.6名专职医师、3名专职护士配备,同时根据需要配备护理员或卫生员。(4)仪器设备:①每张床配置1台床旁多功能监护仪。②1~2张床位配备1台适应儿童使用的呼吸机。③适应儿童使用的简易呼吸器2~3个。④除颤仪1台。⑤心电图机1台。⑥输液泵、微量注射泵每张床≥1台。⑦保暖箱≥5台。(5)开展技术:①生命体征监测术。②氧疗术。③气管插管术。④气管切开术。⑤人工机械通气术。⑥心肺复苏术。⑦电复律术。

    2.10 ICU的收治与转出标准

    除了不可逆病变的终末期患者以外,各种危重病急救患者应收入ICU进行综合性救治。凡需收入及转出ICU的患者,均需经ICU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含主治医师)决定。

    2.10.1 心跳呼吸骤停 收入指征:不明原因或急性因素导致心跳呼吸骤停经心肺复苏抢救成功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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