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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76849
4—6岁儿童公平意图的发展研究(1)
http://www.100md.com 2016年3月1日 《心理与行为研究》2016年第3期
     摘要 公平行为是儿童道德发展的重要内容。本研究采取博弈实验范式来考察学龄前儿童公平意图的发展情况。以往对儿童公平意图的博弈研究中,选取的儿童年龄跨度大且研究范式并不适应学龄前儿童的认知特点,而学龄前期可能正是公平意图开始发生及发展的时期。因此本研究选取108名4-6岁学龄前儿童,在实验一中采用独裁者博弈(DG),实验二中改进mini-最后通牒博弈(mini-UG),分别从提议者和回应者的角度考察学龄前儿童公平意图的发展情况。结果表明:4岁儿童已经能初步辨识对方的公平意图,但分配结果的公平性在他们行为决策时占的比重更大;5到6岁期间公平意图的影响更大。是儿童公平意图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

    关键词 公平意图,独裁者博弈,最后通牒博弈,学龄前儿童。

    分类号B844.1

    1引言

    儿童公平行为是亲社会的一种表现.也是儿童道德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心理学中对公平的研究范式主要是早期皮亚杰的“结果一意图”对偶故事法以及科尔伯格道德两难故事法。随着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许多心理学家逐渐从其他学科的视角来研究儿童公平性的发展,开始采用实验经济学中的博弈范式来进行研究。其中独裁者博弈(dic-tator game,DG)和最后通牒博弈(ultimatum Fame,UG)是两个最常用的经典博弈。一般被用来研究人们的“公平”、“信任”、“合作”、“利他”、经济决策等社会行为。DG标准实验范式是被试与匿名他人搭配为一组分配一笔固定数目的资金,其中一人是提议者(proposer),负责分配金钱并提出分配方案(offer)。另一人是接受者(recipi-ent),只能接受提议者的分配方案。不能反对。并且,DG是一次性游戏,接受者没有回报或惩罚提议者的机会,因此有研究者认为此时提议者提出的分配方案可能更能反映其是否具有公平意图(Kahneman,Knetsch,& Thaler,1986)。UG的不同在于,两个参与者分别是提议者(proposer)和回应者(responder),回应者有权利接受或拒绝提议者的分配方案。若回应者接受则按照提议者的方案进行分配;若拒绝,则博弈双方都得不到任何资源(Gtith,Schmittberger,& Schwarze,1982)。根据“经济人假设”,UG中提议者会给出大于零的最小出价,将剩下的据为己有,而回应者不会拒绝大于零的分配。但Camerer(2003)对成人被试的研究发现,提议者分配给回应者的资源高达40%到50%,接近公平分配,而将近一半的回应者会拒绝低于20%的分配方案。

    在UG中,回应者不惜自己得不到资源也要拒绝不公平方案,让人疑惑的是回应者的拒绝行为是因为得到的太少,还是因为不满提议者的分配意图?Ra-bin(1993)开始关注意图,认为当对方的意图是友好(或吝啬)时,人们也应以相应的方式(友好或吝啬)做出反应。为探究被试的拒绝行为到底是基于不公平分配的结果,还是不公平分配的不友善意图。研究者开始改进实验范式。Blount(1995)为研究意图公平对被试行为决策的影响,在最后通牒实验中改变了提议者的出价形式,由计算机出价或按某种方式随机分配。Blount假设,对于相同的不公平分配方案,出价形式不同可能会导致回应者体会到的意图不同,从而有不同的行为反应,且在实验中证实了这一假设。卓有成效的还有Falk,Fehr和Fidchbac(2003)改进UG提出的mini-UG,通过比较提议者实际选择的方案和可供选择的方案。将分配的结果公平和意图公平区分开来。在mini-UG中,被试需要完成4个不同的博弈:(82)和(5,5);(8,2)和(2,8);(82)和(8,2);(8,2)和(10,0)。在每次博弈中,提议者都有两种分配方案可供选择,即要么选择(8,2)的分配,要么选择剩下的(5,5)、(2,8)、(8,2)及(10,0)备选分配方案。如果回应者同意提议者选择的分配方案,则按照提议者选择的方案来分配;如果回应者拒绝,那么双方都得不到任何资源。Falk认为由于有不同的备选选项作为参照让回应者发现提议者的行为意图,从而让回应者对相同的结果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如备选方案为(5,5)时选择(8,2)体现了不公平的意图,被试倾向于拒绝;而备选方案为(10,0)时选择(8,2)体现了公平的意图,被试倾向于接受。实验结果印证了Falk的想法,在(5,5)、(2,8)、(8,2)、(10,0)四个备选方案中,回应者对(8,2)的拒绝率依次降低,分别为44.4%、26.7%、18%和8.9%。我国学者梁嘉峰,林慧妍,吴颢和郑雪(2015)通过运用ERP技术发现,就算被试是作为第三方观察分配活动。即使这与其自身收益无关。不公平方案比公平方案引起了第三方更多的拒绝行为和更偏向负性的情绪体验。可以看出,在分配任务中分配意图的重要性。这说明意图公平确实影响了人们的行为决策。

    同时,研究者还利用改进的实验范式来探讨不同年龄阶段的个体在决策时对意图公平和结果公平赋予的权重是否相同。如Sutter(2007)选取了7-10岁儿童、11-15岁青少年和19-33岁大学生三组被试,采用Falk的实验设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儿童更加侧重于基于结果的公平,而成人更侧重于基于意图的公平。Guroglu,van den Bos和Crone(2009)的研究发现,无论意图情境如何,都有60%以上的9岁儿童会拒绝不公平分配,但12-18岁儿童会考虑到对方的公平意图,在对方并非有意的情况下接受不公平分配。我国学者梁福成,王心怡和唐卫海(2015)的研究,通过是否计算机分配来分离提议者的意图与资源分配结果,即在计算机随机分配与他人分配的方案一致时被试的反应是否会出现差异,以此探讨不同年龄被试的关注重点。结果显示,年幼儿童(4到5岁)对不公平方案的接受率高,是否由计算机来分配对接受率没有显著影响;年长儿童(9到11岁)开始关注提议者的意图;青少年(16到18)岁处于关注提议者意图的重要时期。同时,梁福成在研究中表示年幼儿童未能感受到提议者的意图可能是由于其还不能理解计算机虚拟分配的含义,未能将计算机分配的随机性与他人分配表现的意图区分开来。 (董圣鸿 郑海林 王燕 余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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