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健康管理》 > 2017年第12期 > 正文
编号:13210542
2017:医药的7个关键词(11)
http://www.100md.com 2017年12月1日 健康管理2017年第12期
     也就是说,对于这些消耗了大部分医保资金的三级医院,医保毫无管控能力,我们在调研和研究中发现,对于现在的公立医院特别是三级医院来说,哪一种新型付费方式都起不到计划中的效果,在现有供方格局不改变的情况下,只有总额控制方式有效,且由于医保在区域内缺乏合理的参照系对医院的绩效进行比较管控,所谓的精细化管理基本没有可能。

    换句话说,现在能够制约三级医院的唯一硬约束是医保资金总额和患者自费能力。通俗地讲,当地医保基金的筹资水平和患者的自费能力决定了当地三级医院的收费上限,目前三级医院的普遍做法就是用尽医保分配给自己的基金总盘子且年年超支,同时尽可能增加患者的自费支出。所以一个看似反常实则很正常的现象是,越是经济发达地区,医保患者住院费用的实际补偿率越低,比如上海市城镇职工三甲医院住院的实际补偿率仅为60%左右,而贫困地区毕节市参合农民的这一数据却能超过75%。看似反常是因为发达地区医保筹资水平高,因此住院实际补偿率应该更高才对;实则很正常是因为发达地区患者收入高自费能力强所以医院可以更多地诱导其使用自费项目,从而最终导致其实际补偿率反而低于欠发达地区。

    由此带来的连锁效应是,患者对三级医院如此低的医保补偿率强烈不满,而三甲医院给患者的解释是医保给其的额度太低,从而形成挟患者以令医保提高额度的局面。

    实际上,医保不仅无法通过停止医保资格来惩处三级医院的违规行为,即便罚款这种力度有限的手段也很难使用,因为一旦罚款数额较大,这些在区域内拥有垄断地位的三级医院往往以退出医保定点、不接受医保病人等方式要挟迫使政府和医保放弃惩罚,这就是典型的利用垄断地位挟患者以令政府(医保)的现象。例如,2014年浙江医保开展反欺诈行动,查处了一批套取医保资金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但从公布的查处名单来看,大部分定点机构只是被责令整改,只有少数药店和极少数的医疗机构被剥夺了定点资格,且这大部分是不知名的小药店和门诊部。目前国内住院率平均超过14%,存在明显的过度住院现象,业内均知道这是医院通过挂床或虚报住院人数等方法套取医保资金,医保一方也明明知道实情,却对医院无能为力。

    另外,医保本身管理能力较差,支付方式落后也是事实,也制约了其对医院的管控能力。

    (2)医保引导患者基层首诊的效果有限

    有人提出,可以通过限制医保补偿资格和补偿比例的办法把患者留在基层,通过拉开基层与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引导患者留在基层首诊,或者不在社区首诊、自行到医院门诊的费用不予报销,但这种方法的效果很有限。

    首先,通過医保引导患者到社区首诊,不能改变社区就是没有好医生的事实。认为只要把患者留在基层,基层医生看的病人多了,经验丰富了,就能够成为好大夫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好大夫是通过的竞争带来的自我提升压力和优胜劣汰逐渐训练形成的,没有优胜劣汰机制,一个天资不足者就是看一辈子病人也成不了好大夫,没有竞争压力,即便是一个高材生也未必有足够动力成为好大夫。

    其次,在患者支付能力普遍大幅提高的情况下,患者很可能直接放弃医保报销,全额自费去质量有保障的大医院看病,基层即使再怎么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也很难留住大部分患者。另外一部分人可能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拿转诊单到医院看病,转诊成了走过场,这样的操作只是给打定主意要去医院看病的患者徒增麻烦。

    从实际实施情况来看,实施了医保门诊统筹制度的地区,都或多或少地拉开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基层报销比例高、医院报销比例低,或辅以提高经社区转诊的医院报销比例等措施。例如,北京职工医保的社区报销比例为90%,医院报销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85%;佛山职工医保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75%,二级报销60%,三级不报销。尽管基层的医保报销比例已经拉得非常高,部分地区甚至近乎免费,与上级医疗机构形成了一定的报销比例级差,但并未因此扭转患者蜂拥三级医院的局面。

    部分地区的做法则更为激进一些,以社区首诊为获得医院门诊报销的条件,可以说是医保方面的“强制社区首诊”。以东莞为例,职工医保在社区报销70%,经过社区转诊的医院门诊报销70%,不经社区转诊、直接到医院看病的不予报销。但从东莞的数据看来,2013年医院门诊量占比为55.1%,高于全国和广东平均水平;医院门诊和与住院比高达43.2:1,远超全国平均水平,也超过广东平均水平。按道理说,经过社区首诊的筛选后,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平均病情更严重,其中需要住院治疗的比例也更高,因此社区首诊较成功的地区医院的“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比例应该更低。东莞外来人口多、人均门急诊次数高,分级诊疗做得差与其他诸多原因有关,但上述两个数据至少说明了强制社区首诊的做法完全没有扭转这一局面。

    有人提出,包括医保强制转诊在内,更强硬的转诊要求能促使患者形成“有序就诊”,他们给出的佐证是计划经济时代已经通过“强制基层首诊”制度形成了分级诊疗体系,当时即便是城市居民也没有蜂拥到高等级医院看门诊,农民更是少有进城看病的现象。因此,继续通过计划手段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恢复“强制基层首诊”制度才能有效恢复分级诊疗制度,才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这种观点无疑忽视了社会经济体制的时代变迁。第一,计划经济时代,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很低,负担不起自费去医院看病的负担,当时所谓的“有效的分级诊疗体系”绝非政策安排的结果,而是城乡居民收入低下的自然结果。建国前没有什么转诊制度,也没有出现全国人民蜂拥北京看协和的局面。时至今日,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自费能力越来越强,对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事实上,目前大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到三级医院看门诊多是全额自费,异地三甲医院住院医保实际补偿率也很低,自费率一般在70%以上,即便如此,城乡居民还是蜂拥到三级医院看门诊,蜂拥到三级医院住院。这意味着,企图凭借计划手段将患者强留在所谓的“基层医疗机构”就医,企图通过降低高等级医院医保补偿率的方式来建立“强制社区首诊”制度,是不可能的。第二,另一个关键因素是疾病谱的变化,当时的门诊主要治疗感染性疾病,如感冒、痢疾等,这类疾病来得快治得也快,技术要求不高,基层卫生室的医生就足以诊治,的确也不需要去医院,而今天的大部分门诊疾病是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这些慢性病的诊断更为复杂,初诊确诊往往需要到高水平医生,诊断和治疗所需技术水平已经大大高于计划经济时代诊断感染性疾病的要求。
上一页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