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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8916
癫痫的药物治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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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56KB)。

    癫痫的药物治疗

    1. 药物治疗癫痫的目的

    1.1 完全控制发作

    目前没有一种AEDs可以完全控制发作。

    1.2 无药物不良反应

    目前所有AEDs均有程度不等的不良反应。

    1.3 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

    由于上述两项不能达到理想目标,所以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有一定困难。

    2. 选择抗癫痫药应考虑的因素

    2.1 疗效

    这是首要因素。绝大多数抗癫痫药对某一类型发作或某几种类型发作有效。因此,明确发作类型或综合征十分重要。

    2.2 不良反应

    应选择不良反应少而轻的AEDs,还应详细了解病人过去用药情况。如过去服用某种AEDs已出现过不良反应就不应选用这种药物。如病人已有肝功能不良就应慎用可以导致肝损害的AEDs。还应注意AEDs的交叉反应,如曾经因服用CBZ出现皮疹而停药,选用奥卡西平就应慎重;扑米酮的主要代谢物为苯巴比妥,因此对苯巴比妥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就不应选用扑米酮。

    2.3 易于应用

    这样才能保证长期、规律服药。每日仅服2次比需服3次者依从性好。

    2.4 价格

    对癫痫病人来说价格越低越能保证长期规律服药。

    3. 首次发作的治疗

    3.1 首次无诱因的发作,如脑电图正常,没有可能的原因者不用AEDs,应密切随访。因为:①目前公认的标准仅1次发作不能诊断为癫痫;②癫痫患病率为5‰(WHO),而人群中3.5%一生有1次惊厥发作;如有第2次发作,与第一次的间隔在1年以上,还可以继续观察而不用AEDs;如间隔不到1年就可以开始用AEDs治疗。

    3.2 首次无诱因的发作,如脑电图有癫痫样异常或可以找到病因,如产伤、颅脑外伤或脑炎史等,应立即用AEDs治疗。

    3.3 首次症状性发作,应立即用AEDs治疗。

    3.4 首先用单药治疗;如证实无效(需观察5倍平均发作间隔)则换用第2种单药治疗。

    3.5 证实2种AEDs单药治疗均无效,可以合理服用多药治疗。

    4. 抗癫痫药的选择

    癫痫治疗的首要原则就是根据类型用药,目前公认的选用AEDs的标准见表8-11。

    表8-11根据发作类型选用AEDs

    发作类型首先单药治疗其他对此型发作有效的药物全面性 强直阵挛VAP、PHT、CBZCLB、GBP、LTG、PB、PRM、TGM、TPM、VGB 失神VPA、ESMAZM、CLB、FBM、LTG、TPM 肌阵挛VPAAZM、CLB、CZP、FBM、LTG、TPM 失张力VPACLB、FBM、LTG、TPM部分性 单纯或复杂CBZ、VPA、PHTCLB、GBP、LTG、PB、PRM、TGB、TPM、VGB 有或无继发 全面发作综合性CBZ、CLB、GBP、PHT 良性外侧烈癫痫VPA JMEVPACLB、LTG、TPM LGSVPACLB、CZP、FBM、LTG、TPM、VGB WestACTH、VPA、TPMCLB、CZP、LTG、VGB注:ACTH: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ZM:乙酰唑胺;CBZ:卡马西平;CLB:氯巴占;CZP:氯硝西泮;ESM:乙琥胺;FBM:非胺酯;GBP:加巴喷丁;JMA:青少年肌阵挛;LGS:Lennox-Gastaut综合症;LTG:拉莫三嗪;PB:苯巴比妥;PHT:苯妥英;PRM:扑米酮;TGB:噻加宾;TPM:托吡酯;VGB:氨己烯酸;VPA:丙戊酸。

    5. 单药治疗的优点

    过去国内外均曾提倡多种AEDs联合治疗癫痫。20世纪70年代测定AEDs浓度,发现两种以上AEDs时因药物间相互作用使浓度下降而导致疗效下降。AEDs间相互作用的两个主要原因是:①在蛋白结合的位点上竞争性结合。②肝P450代谢酶的诱导作用。临床观察在血浓度监测下从多药治疗转变为单药治疗可以提高疗效。目前,均主张单药治疗;单药治疗的优点如下:①可以提高疗效;②不良反应少;③价格低;④依从性好。

    6. 合理的多药治疗

    在依次应用2种单药治疗确实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可以2种以上AEDs合用,以不超过3种为宜。只有合理的多药治疗才能提高疗效。

    6.1 两种不同抗癫痫机理的药合用,如果用某种抗癫痫机制的药物治疗无效,再加用具有相同机制的药物很难提高疗效。

    6.2 两种药物在药代动力学上应有互辅作用。

    6.3 两种药物在药效学上应有相加作用。

    6.4 两种药物在不良反应方面应有可能互相抵消或减弱。

    7. 抗癫痫药物治疗过程中的监测

    癫痫药物治疗的时间长,为减少和防止不良反应在治疗过程中应作有关的监测。

    7.1 药物血浓度

    应用非线性药代动力学的药物应在必要时作药物血浓度监测。而线性药代动力学的药物不需要做药物血浓度检测,因线性药代动力学的药物所用剂量与血浓度呈正比例。目前认为即使是非线性药代动力学的药物也不需要定期做药物血浓度检测。下列情况应做药物血浓度检查:

    1.在开始用药后,预期已达到稳态血浓度时做药物血浓度检查,作为基础值;

    2.治疗过程中如无明显诱因发作次数增加;

    3.出现不良反应;

    4.合用与AEDs有相互作用的其他药物;

    5.合并肝、肾疾病;

    6.妊娠;

    7.加用其他AEDs后;

    8.婴幼儿及老年人因药代动力学与成年人不同而且变化大;

    9.药物应用合理,剂量恰当而疗效不佳;

    10.怀疑病人依从性差。

    7.2 应用可能引起肝损害的AEDs时应定期做肝功能检查。

    7.3 应用可能引起骨髓功能障碍的AEDs时应定期做血液学检查。

    7.4 癫痫发作频率的变化是判断治疗效果最有效的指标

    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病人都应准确详尽记录发作频率及发作型式的变化供医生参考,作为药物剂量变化的根据。药物血浓度及不良反应也是有价值的资料。

    7.5 脑电图检查

    用药前应作脑电图检查。在治疗过程中如发作频率增加、发作型式有任何变化、出现不良反应,应复查脑电图。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定期(2~3个月)复查1次脑电图。发作控制后考虑减药或停药时应做脑电图检查。

    7.6 相关判断

    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任何症状,医生都应判断与所用AEDs的关系是明确相关、可能相关还是完全无关。如果相关还应判断是特异性(过敏)反映、与剂量相关的不良反应,还是慢性不良反应。

    8. 停用抗癫痫药的时机

    8.1 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较为严重的不良反应或特异性反应时应停药,并换用其他AEDs

    换药的原则是"先加后减",即先加新一种AEDs,至少重叠至新AEDs5倍半衰期的时间或加用有效后,再逐渐停用原有AEDs。如为较严重的特异性不良反应,应立即停用原有AEDs。

    8.2 发作完全控制后停用AEDs,目前尚无"金标准"

    现在有3个标准,即完全控制后再按原剂量服用2年、3年甚至5年。即使如此仍不能保证没有复发。据统计,停药后约40%病人复发,其中80%于停药后2年内复发。考虑停药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8.2.1 发作类型

    有的发作类型预后好,停药后复发可能性小,如儿童失神癫痫及儿童良性癫痫;复杂部分性发作停药后复发的可能性较大;婴儿痉挛及Lennox-Gastaut综合征发作难以控制,停药困难。强直阵挛发作预后较复杂部分性发作好,但不如失神发作。

    8.2.2 病因

    原发性癫痫预后好,症状性癫痫停药后复发的可能性大。

    8.2.3 发作频率

    控制前发作频率高者预后差,但失神发作为例外。

    8.2.4 脑电图

    发作控制后脑电图亦转变为正常者预后好。

    8.2.5 逐渐停药

    从开始停药到完全停用,应逐渐减量。减药至停用的时间应在半年以上。